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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 | 条款 / 描述 | 具体目标 |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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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RMW 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 |
16.2
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应有权受到国家的有效保护,以免遭到无论公务人员或个人、团体或机构施以暴力、身体伤害、威胁和恫吓。 |
16.1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全球大幅减少一切形式的暴力和相关的死亡率。 |
16.1.1 每10万人中故意杀人案的受害者人数(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16.1.3 过去12个月内遭受(a) 身体暴力(b) 心理暴力和(c) 性暴力的人口所占的比例 16.1.2 每10万人中与冲突有关的死亡人数,按性别、年龄和死因分列 16.1.4 在居住区单独步行感到安全的人口比例 |
16.2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制止对儿童进行虐待、剥削、贩卖以及一切形式的暴力和酷刑。 |
16.2.1 过去一个月内受到照顾者施加的任何体罚和/或心理侵害的1-17岁儿童百分比 16.2.2 每10万人中人口贩运行为受害者的人数(按性别、年龄组和剥削形式分列) 16.2.3 18岁之前受到性暴力侵害的18至29岁青年男女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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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应遭到个别或集体任意逮捕或拘禁;除根据法律所规定的这种理由并按照法律所规定的这种程序外,他们不得被剥夺自由。 |
16.10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
16.10.1 过去12个月内记者、相关媒体人员、工会会员和人权倡导者被杀害、绑架、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和施以酷刑的经核实案件数目 16.10.2 通过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或)政策以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国家数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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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
移徙工人在工作报酬和以下其他方面,应享有不低于适用于就业国国民的待遇: |
8.4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Improve progressively, through 2030, global resource efficiency in 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 and endeavour to decouple economic growth from environmental degrad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the 10-Year Framework of Programmes on Sustainable 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 with developed countries taking the lead. |
8.4.1 Material footprint, material footprint per capita, and material footprint per GDP 8.4.2 国内物质消费、人均国内物质消费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国内物质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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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30年,所有男女,包括青年和残疾人实现充分和生产性就业,有体面工作,并做到同工同酬。 |
8.5.1 男女雇员平均每小时收入,按职业、年龄和残疾人分列 8.5.2 失业率,按性别、年龄组和残疾人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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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20年,大幅减少未就业和未受教育或培训的青年人比例。 |
8.6.1 15至24岁青年中未在受教育、未参加就业或培训的人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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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减少不平等)
采取政策,特别是财政、薪资和社会保障政策,逐步实现更大的平等。 |
10.4.1 劳动力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份额 10.4.2 财政政策的再分配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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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a
其他工作条件,即加班、工时、每周休假、有薪假日、安全、卫生、雇用关系的结束,以及依照国家法律和惯例,本词所涵盖的任何其他工作条件。 |
8.8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保护劳工权利,推动为所有工人,包括移民工人,特别是女性移民和没有稳定工作的人创造安全和有保障的工作环境。 |
8.8.1 每10 万工人致命和非致命的职业伤害,按性别和移民身 份分列 8.8.2 国家遵守基于国际劳工组织(劳工组织)文本来源和国家法律的劳工权利(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的程度,按性别和移民身份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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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
在社会保障方面,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应享有与就业国国民同样的待遇,只要他们符合该国适用的立法以及适用的双边或多边条约的规定。原籍国和就业国的有关当局可在任何时候作出必要安排来确定适用这一准则的方式。 |
1.3 (消除贫困)
执行适合本国国情的全民社会保障制度和措施,包括最低标准,到2030年在较大程度上覆盖穷人和弱势群体。 |
1.3.1 按性别分列并区分儿童、失业者、老年人、残疾人、孕妇/新生儿、工伤受害者、穷人和弱势者的社会保护最低标准/系统覆盖的人口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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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消除贫困)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特别是穷人和弱势群体,享有平等获取经济资源的权利,享有基本服务,获得对土地和其他形式财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继承遗产,获取自然资源、适当的新技术和包括小额信贷在内的金融服务。 |
1.4.1 其家庭可获得基本服务的人口比例 1.4.2 按性别和保有权类型分列,拥有可靠的土地保有权、(a) 拥有法律承认文件而且(b) 认为其土地权利受到保障者在总成年人口中所占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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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减少不平等)
到2030年,增强所有人的权能,促进他们融入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而不论其年龄、性别、残疾与否、种族、族裔、出身、宗教信仰、经济地位或其他任何区别。 |
10.2.1 按年龄组、性别和残疾人分列的收入低于收入中位数50%的人口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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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减少不平等)
确保机会均等,减少结果不平等现象,包括取消歧视性法律、政策和做法,推动与上述努力相关的适当立法、政策和行动。 |
10.3.1 报告说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到被以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歧视或骚扰的人口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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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减少不平等)
采取政策,特别是财政、薪资和社会保障政策,逐步实现更大的平等。 |
10.4.1 劳动力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份额 10.4.2 财政政策的再分配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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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b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推动和实施非歧视性法律和政策以促进可持续发展。 |
16.b.1 报告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受到因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而受到歧视或骚扰人口的百分比(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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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
在适用的立法不允许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享有一种福利的情况下,有关国家应审查是否可能根据处于类似情况的本国国民所获待遇,偿还当事人对这种福利所缴的款额。 |
1.4 (消除贫困)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特别是穷人和弱势群体,享有平等获取经济资源的权利,享有基本服务,获得对土地和其他形式财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继承遗产,获取自然资源、适当的新技术和包括小额信贷在内的金融服务。 |
1.4.1 其家庭可获得基本服务的人口比例 1.4.2 按性别和保有权类型分列,拥有可靠的土地保有权、(a) 拥有法律承认文件而且(b) 认为其土地权利受到保障者在总成年人口中所占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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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移徙工人及家庭成员应有权按与有关国家国民同等的待遇接受维持其生命或避免对其健康的不可弥补的损害而迫切需要的任何医疗。不得以他们在逗留或就业方面有任何不正常情况为由,而拒绝给予此种紧急医疗。 |
1.4 (消除贫困)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特别是穷人和弱势群体,享有平等获取经济资源的权利,享有基本服务,获得对土地和其他形式财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继承遗产,获取自然资源、适当的新技术和包括小额信贷在内的金融服务。 |
1.4.1 其家庭可获得基本服务的人口比例 1.4.2 按性别和保有权类型分列,拥有可靠的土地保有权、(a) 拥有法律承认文件而且(b) 认为其土地权利受到保障者在总成年人口中所占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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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健康福祉)
到2030年,全球孕产妇每10万例活产的死亡率降至70人以下。 |
3.1.1 每100 000名活产产妇死亡人数 3.1.2 由熟练保健人员协助的分娩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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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健康福祉)
到2030年,消除新生儿和5岁以下儿童可预防的死亡,各国争取将新生儿每1 000例活产的死亡率至少降至12例,5岁以下儿童每1 000例活产的死亡率至少降至25例。 |
3.2.1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每1 000例活产死亡数) 3.2.2 新生儿死亡率(每1 000例活产死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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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健康福祉)
到2030年,消除艾滋病、结核病、疟疾和被忽视的热带疾病等流行病,抗击肝炎、水传播疾病和其他传染病。 |
3.3.1 每1 000名未感染者中艾滋病毒新感染病例数(按年龄组、性别和主要群体分列) 3.3.2 每年每100 000人结核病发生率 3.3.3 每年每1 000人疟疾病例 3.3.4 某一年每100 000人新乙型肝炎感染人数 3.3.5 须采取干预措施治疗被忽视的热带疾病的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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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健康福祉)
到2030年,通过预防、治疗及促进身心健康,将非传染性疾病导致的过早死亡减少三分之一。 |
3.4.1 心血管疾病、癌症、糖尿病或慢性呼吸道疾病死亡率 3.4.2 自杀死亡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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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健康福祉)
实现全民健康保障,包括提供金融风险保护,人人享有优质的基本保健服务,人人获得安全、有效、优质和负担得起的基本药品和疫苗。 |
3.8.1 基本健康服务的覆盖面 3.8.2 家庭保健支出在家庭总支出或收入中所占份额大的人口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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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性别平等)
根据《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行动纲领》、《北京行动纲领》及其历次审查会议的成果文件,确保普遍享有性和生殖健康以及生殖权利。 |
5.6.1 15至49岁妇女就性关系、使用避孕药具和生殖保健问题自己做出知情决定的比例 5.6.2 已制定法律规章确保15岁及以上的男女充分和平等享有获得性与生殖保健、信息和教育机会的国家数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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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移徙工人的每一名子女应照与有关国家国民同等的待遇享有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不得以其父亲或母亲在就业国的逗留或就业方面有任何不正常情况为由或因为其本人的逗留属不正常的情况,而拒绝或限制其进入公立幼儿园或学校。 |
1.4 (消除贫困)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特别是穷人和弱势群体,享有平等获取经济资源的权利,享有基本服务,获得对土地和其他形式财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继承遗产,获取自然资源、适当的新技术和包括小额信贷在内的金融服务。 |
1.4.1 其家庭可获得基本服务的人口比例 1.4.2 按性别和保有权类型分列,拥有可靠的土地保有权、(a) 拥有法律承认文件而且(b) 认为其土地权利受到保障者在总成年人口中所占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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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优质教育)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童完成免费、公平和优质的中小学教育,并取得相关和有效的学习成果。 |
4.1.1 (a) 在2/3年级、(b) 小学结束时、(c) 初中结束时获得起码的㈠ 阅读和㈡ 数学能力的儿童/青年百分比分列标准:性别、地点、财富(及其他具备有关数据的方面) 4.1.2 完成率(初等教育, 初中教育, 高中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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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优质教育)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童获得优质幼儿发展、看护和学前教育,为他们接受初级教育做好准备。 |
4.2.1 在保健、学习和社会心理健康方面发育正常的24-59 个月 儿童的比例,按性别分列 4.2.2 有组织学习(小学入学正规年龄的一年前)的参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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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优质教育)
到2030年,消除教育中的性别差距,确保残疾人、土著居民和处境脆弱儿童等弱势群体平等获得各级教育和职业培训。 |
4.5.1 这一指标清单上可分列的所有指标的均等指数(女/男、城市/农村、财富五分位最低/最高,以及具备有关数据的其他方面,如残疾状况、土著人民和受冲突影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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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应有权按照其原籍国的立法规定,参加该国的公共事务,并在该国的选举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11.3 (可持续城镇)
到2030年,在所有国家加强包容和可持续的城市建设,加强参与性、综合性、可持续的人类住区规划和管理能力。 |
11.3.1 土地使用率与人口增长率之间的比率
11.3.2 已设立以民主方式定期运作的、民间社会直接参与城市规划和管理架构的城市所占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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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确保各级的决策反应迅速,具有包容性、参与性和代表性。 |
16.7.1 国家和地方机构中的职位按性别、年龄、残疾者和人口群体分列相对全国分配数的比例,包括(a) 立法机构;(b) 公务制度;(c) 司法机构 16.7.2 认为决策具有包容性和响应性的人口比例,按性别、年龄、残疾人和人口群体分列 |
||
13.3 (应对气候变化)
加强气候变化减缓、适应、减少影响和早期预警等方面的教育和宣传,加强人员和机构在此方面的能力。 |
13.3.1 (i) 全球公民教育和(ii) 可持续发展教育在(a) 国家教 育政策; (b) 课程; (c) 教师教育;和(d) 学生评估中主流化的程度 |
||
13.b (应对气候变化)
促进在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建立增强能力的机制,帮助其进行与气候变化有关的有效规划和管理,包括重点关注妇女、青年、地方社区和边缘化社区。 |
13.b.1 具有国家自主决定捐款、长期战略、国家适应计划、适
应信息通报和国家信息通报战略的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
中国家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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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有关国家应酌情并按照本国立法规定,便利这些权利的行使。 |
11.3 (可持续城镇)
到2030年,在所有国家加强包容和可持续的城市建设,加强参与性、综合性、可持续的人类住区规划和管理能力。 |
11.3.1 土地使用率与人口增长率之间的比率
11.3.2 已设立以民主方式定期运作的、民间社会直接参与城市规划和管理架构的城市所占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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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确保各级的决策反应迅速,具有包容性、参与性和代表性。 |
16.7.1 国家和地方机构中的职位按性别、年龄、残疾者和人口群体分列相对全国分配数的比例,包括(a) 立法机构;(b) 公务制度;(c) 司法机构 16.7.2 认为决策具有包容性和响应性的人口比例,按性别、年龄、残疾人和人口群体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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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应对气候变化)
加强气候变化减缓、适应、减少影响和早期预警等方面的教育和宣传,加强人员和机构在此方面的能力。 |
13.3.1 (i) 全球公民教育和(ii) 可持续发展教育在(a) 国家教 育政策; (b) 课程; (c) 教师教育;和(d) 学生评估中主流化的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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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b (应对气候变化)
促进在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建立增强能力的机制,帮助其进行与气候变化有关的有效规划和管理,包括重点关注妇女、青年、地方社区和边缘化社区。 |
13.b.1 具有国家自主决定捐款、长期战略、国家适应计划、适
应信息通报和国家信息通报战略的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
中国家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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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缔约国应考虑设立各种程序或机构,以便可在原籍国和在就业国通过这些程序或机构考虑到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的特殊需要、愿望和义务,并应酌情考虑是否可能让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在这些机构中有他们自由选出的代表。 |
11.3 (可持续城镇)
到2030年,在所有国家加强包容和可持续的城市建设,加强参与性、综合性、可持续的人类住区规划和管理能力。 |
11.3.1 土地使用率与人口增长率之间的比率
11.3.2 已设立以民主方式定期运作的、民间社会直接参与城市规划和管理架构的城市所占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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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确保各级的决策反应迅速,具有包容性、参与性和代表性。 |
16.7.1 国家和地方机构中的职位按性别、年龄、残疾者和人口群体分列相对全国分配数的比例,包括(a) 立法机构;(b) 公务制度;(c) 司法机构 16.7.2 认为决策具有包容性和响应性的人口比例,按性别、年龄、残疾人和人口群体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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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应对气候变化)
加强气候变化减缓、适应、减少影响和早期预警等方面的教育和宣传,加强人员和机构在此方面的能力。 |
13.3.1 (i) 全球公民教育和(ii) 可持续发展教育在(a) 国家教 育政策; (b) 课程; (c) 教师教育;和(d) 学生评估中主流化的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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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b (应对气候变化)
促进在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建立增强能力的机制,帮助其进行与气候变化有关的有效规划和管理,包括重点关注妇女、青年、地方社区和边缘化社区。 |
13.b.1 具有国家自主决定捐款、长期战略、国家适应计划、适
应信息通报和国家信息通报战略的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
中国家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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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就业国在有关地方社区的生活和行政的决定方面,应按照其本国立法的规定,便利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进行磋商或参加。 |
11.3 (可持续城镇)
到2030年,在所有国家加强包容和可持续的城市建设,加强参与性、综合性、可持续的人类住区规划和管理能力。 |
11.3.1 土地使用率与人口增长率之间的比率
11.3.2 已设立以民主方式定期运作的、民间社会直接参与城市规划和管理架构的城市所占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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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确保各级的决策反应迅速,具有包容性、参与性和代表性。 |
16.7.1 国家和地方机构中的职位按性别、年龄、残疾者和人口群体分列相对全国分配数的比例,包括(a) 立法机构;(b) 公务制度;(c) 司法机构 16.7.2 认为决策具有包容性和响应性的人口比例,按性别、年龄、残疾人和人口群体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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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应对气候变化)
加强气候变化减缓、适应、减少影响和早期预警等方面的教育和宣传,加强人员和机构在此方面的能力。 |
13.3.1 (i) 全球公民教育和(ii) 可持续发展教育在(a) 国家教 育政策; (b) 课程; (c) 教师教育;和(d) 学生评估中主流化的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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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b (应对气候变化)
促进在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建立增强能力的机制,帮助其进行与气候变化有关的有效规划和管理,包括重点关注妇女、青年、地方社区和边缘化社区。 |
13.b.1 具有国家自主决定捐款、长期战略、国家适应计划、适
应信息通报和国家信息通报战略的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
中国家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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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移徙工人在就业国可享有该国行使其主权所给予他们的政治权利。 |
11.3 (可持续城镇)
到2030年,在所有国家加强包容和可持续的城市建设,加强参与性、综合性、可持续的人类住区规划和管理能力。 |
11.3.1 土地使用率与人口增长率之间的比率
11.3.2 已设立以民主方式定期运作的、民间社会直接参与城市规划和管理架构的城市所占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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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确保各级的决策反应迅速,具有包容性、参与性和代表性。 |
16.7.1 国家和地方机构中的职位按性别、年龄、残疾者和人口群体分列相对全国分配数的比例,包括(a) 立法机构;(b) 公务制度;(c) 司法机构 16.7.2 认为决策具有包容性和响应性的人口比例,按性别、年龄、残疾人和人口群体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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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应对气候变化)
加强气候变化减缓、适应、减少影响和早期预警等方面的教育和宣传,加强人员和机构在此方面的能力。 |
13.3.1 (i) 全球公民教育和(ii) 可持续发展教育在(a) 国家教 育政策; (b) 课程; (c) 教师教育;和(d) 学生评估中主流化的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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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b (应对气候变化)
促进在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建立增强能力的机制,帮助其进行与气候变化有关的有效规划和管理,包括重点关注妇女、青年、地方社区和边缘化社区。 |
13.b.1 具有国家自主决定捐款、长期战略、国家适应计划、适
应信息通报和国家信息通报战略的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
中国家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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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f
参加合作社和自行管理的企业,但这不应意味他们移徙工人地位的改变,并应符合有关机构的条例和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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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g
享受和参加文化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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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e
享受社会服务和保健服务,但需符合参加各该种计划的规定。 |
1.3 (消除贫困)
执行适合本国国情的全民社会保障制度和措施,包括最低标准,到2030年在较大程度上覆盖穷人和弱势群体。 |
1.3.1 按性别分列并区分儿童、失业者、老年人、残疾人、孕妇/新生儿、工伤受害者、穷人和弱势者的社会保护最低标准/系统覆盖的人口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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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健康福祉)
到2030年,全球孕产妇每10万例活产的死亡率降至70人以下。 |
3.1.1 每100 000名活产产妇死亡人数 3.1.2 由熟练保健人员协助的分娩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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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性别平等)
根据《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行动纲领》、《北京行动纲领》及其历次审查会议的成果文件,确保普遍享有性和生殖健康以及生殖权利。 |
5.6.1 15至49岁妇女就性关系、使用避孕药具和生殖保健问题自己做出知情决定的比例 5.6.2 已制定法律规章确保15岁及以上的男女充分和平等享有获得性与生殖保健、信息和教育机会的国家数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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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减少不平等)
到2030年,增强所有人的权能,促进他们融入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而不论其年龄、性别、残疾与否、种族、族裔、出身、宗教信仰、经济地位或其他任何区别。 |
10.2.1 按年龄组、性别和残疾人分列的收入低于收入中位数50%的人口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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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减少不平等)
确保机会均等,减少结果不平等现象,包括取消歧视性法律、政策和做法,推动与上述努力相关的适当立法、政策和行动。 |
10.3.1 报告说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到被以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歧视或骚扰的人口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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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减少不平等)
采取政策,特别是财政、薪资和社会保障政策,逐步实现更大的平等。 |
10.4.1 劳动力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份额 10.4.2 财政政策的再分配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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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b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推动和实施非歧视性法律和政策以促进可持续发展。 |
16.b.1 报告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受到因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而受到歧视或骚扰人口的百分比(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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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移徙工人在以下方面应享有与就业国国民同等的待遇: |
3.8 (健康福祉)
实现全民健康保障,包括提供金融风险保护,人人享有优质的基本保健服务,人人获得安全、有效、优质和负担得起的基本药品和疫苗。 |
3.8.1 基本健康服务的覆盖面 3.8.2 家庭保健支出在家庭总支出或收入中所占份额大的人口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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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20年,大幅减少未就业和未受教育或培训的青年人比例。 |
8.6.1 15至24岁青年中未在受教育、未参加就业或培训的人数比例 |
||
43.1.c
享受职业训练和再训练设施和机构。 |
4.3 (优质教育)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平等获得负担得起的优质技术、职业和高等教育,包括大学教育。 |
4.3.1 过去12个月青年和成年人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培训的参与率 |
|
4.4 (优质教育)
到2030年,大幅增加掌握就业、体面工作和创业所需相关技能,包括技术性和职业性技能的青年和成年人数。 |
4.4.1 按技能类型分列的掌握通信技术技能的青年/成年人所占百分比 |
||
4.5 (优质教育)
到2030年,消除教育中的性别差距,确保残疾人、土著居民和处境脆弱儿童等弱势群体平等获得各级教育和职业培训。 |
4.5.1 这一指标清单上可分列的所有指标的均等指数(女/男、城市/农村、财富五分位最低/最高,以及具备有关数据的其他方面,如残疾状况、土著人民和受冲突影响等) |
||
8.6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20年,大幅减少未就业和未受教育或培训的青年人比例。 |
8.6.1 15至24岁青年中未在受教育、未参加就业或培训的人数比例 |
||
43.1.a
在符合有关机构和服务的入学规定和其他规章的情况下,享用教育机构和服务。 |
4.3 (优质教育)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平等获得负担得起的优质技术、职业和高等教育,包括大学教育。 |
4.3.1 过去12个月青年和成年人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培训的参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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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优质教育)
到2030年,大幅增加掌握就业、体面工作和创业所需相关技能,包括技术性和职业性技能的青年和成年人数。 |
4.4.1 按技能类型分列的掌握通信技术技能的青年/成年人所占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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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优质教育)
到2030年,消除教育中的性别差距,确保残疾人、土著居民和处境脆弱儿童等弱势群体平等获得各级教育和职业培训。 |
4.5.1 这一指标清单上可分列的所有指标的均等指数(女/男、城市/农村、财富五分位最低/最高,以及具备有关数据的其他方面,如残疾状况、土著人民和受冲突影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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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b
享受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 |
4.3 (优质教育)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平等获得负担得起的优质技术、职业和高等教育,包括大学教育。 |
4.3.1 过去12个月青年和成年人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培训的参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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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优质教育)
到2030年,大幅增加掌握就业、体面工作和创业所需相关技能,包括技术性和职业性技能的青年和成年人数。 |
4.4.1 按技能类型分列的掌握通信技术技能的青年/成年人所占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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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优质教育)
到2030年,消除教育中的性别差距,确保残疾人、土著居民和处境脆弱儿童等弱势群体平等获得各级教育和职业培训。 |
4.5.1 这一指标清单上可分列的所有指标的均等指数(女/男、城市/农村、财富五分位最低/最高,以及具备有关数据的其他方面,如残疾状况、土著人民和受冲突影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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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d
享受住房、包括公共住宅计划,以及在租金方面不受剥削的保障。 |
11.1 (可持续城镇)
到2030年,确保人人获得适当、安全和负担得起的住房和基本服务,并改造贫民窟。 |
11.1.1 居住在贫民窟和非正规住区内或者住房不足的城市人口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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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
移徙工人的家庭成员在就业国内在以下方面应享有与该国国民同等的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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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c
享受社会服务和保健服务,但需符合参加各该种计划的规定。 |
1.3 (消除贫困)
执行适合本国国情的全民社会保障制度和措施,包括最低标准,到2030年在较大程度上覆盖穷人和弱势群体。 |
1.3.1 按性别分列并区分儿童、失业者、老年人、残疾人、孕妇/新生儿、工伤受害者、穷人和弱势者的社会保护最低标准/系统覆盖的人口百分比 |
|
10.2 (减少不平等)
到2030年,增强所有人的权能,促进他们融入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而不论其年龄、性别、残疾与否、种族、族裔、出身、宗教信仰、经济地位或其他任何区别。 |
10.2.1 按年龄组、性别和残疾人分列的收入低于收入中位数50%的人口所占比例 |
||
10.3 (减少不平等)
确保机会均等,减少结果不平等现象,包括取消歧视性法律、政策和做法,推动与上述努力相关的适当立法、政策和行动。 |
10.3.1 报告说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到被以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歧视或骚扰的人口百分比 |
||
10.4 (减少不平等)
采取政策,特别是财政、薪资和社会保障政策,逐步实现更大的平等。 |
10.4.1 劳动力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份额 10.4.2 财政政策的再分配影响 |
||
16.b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推动和实施非歧视性法律和政策以促进可持续发展。 |
16.b.1 报告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受到因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而受到歧视或骚扰人口的百分比(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
||
45.1.b
享受职业指导和训练机构和服务,但需符合参加的规定。 |
4.3 (优质教育)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平等获得负担得起的优质技术、职业和高等教育,包括大学教育。 |
4.3.1 过去12个月青年和成年人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培训的参与率 |
|
4.4 (优质教育)
到2030年,大幅增加掌握就业、体面工作和创业所需相关技能,包括技术性和职业性技能的青年和成年人数。 |
4.4.1 按技能类型分列的掌握通信技术技能的青年/成年人所占百分比 |
||
4.5 (优质教育)
到2030年,消除教育中的性别差距,确保残疾人、土著居民和处境脆弱儿童等弱势群体平等获得各级教育和职业培训。 |
4.5.1 这一指标清单上可分列的所有指标的均等指数(女/男、城市/农村、财富五分位最低/最高,以及具备有关数据的其他方面,如残疾状况、土著人民和受冲突影响等) |
||
47.1
移徙工人应有权将其收益和储蓄、特别是为维持其家庭生计所需的款项,从就业国汇至原籍国或其他任何国家。这种汇兑应遵从有关国家适用的立法所规定的程序并遵从适用的国际协定。 |
10.c (减少不平等)
到2030年,将移民汇款手续费减至3%以下,取消费用高于5%的侨汇渠道。 |
10.c.1 汇款费用占汇款额的比例
|
|
47.2
有关国家应采取适当措施便利这种汇兑。 |
10.c (减少不平等)
到2030年,将移民汇款手续费减至3%以下,取消费用高于5%的侨汇渠道。 |
10.c.1 汇款费用占汇款额的比例
|
|
84
每一缔约国承允采取立法及其他必要措施以执行本公约各项规定。 |
10.3 (减少不平等)
确保机会均等,减少结果不平等现象,包括取消歧视性法律、政策和做法,推动与上述努力相关的适当立法、政策和行动。 |
10.3.1 报告说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到被以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歧视或骚扰的人口百分比 |
|
10.4 (减少不平等)
采取政策,特别是财政、薪资和社会保障政策,逐步实现更大的平等。 |
10.4.1 劳动力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份额 10.4.2 财政政策的再分配影响 |
||
16.b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推动和实施非歧视性法律和政策以促进可持续发展。 |
16.b.1 报告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受到因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而受到歧视或骚扰人口的百分比(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
||
ICPPED 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 |
1.1
任何人不得被强迫失踪。 |
||
16.1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全球大幅减少一切形式的暴力和相关的死亡率。 |
16.1.1 每10万人中故意杀人案的受害者人数(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16.1.3 过去12个月内遭受(a) 身体暴力(b) 心理暴力和(c) 性暴力的人口所占的比例 16.1.2 每10万人中与冲突有关的死亡人数,按性别、年龄和死因分列 16.1.4 在居住区单独步行感到安全的人口比例 |
||
16.10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
16.10.1 过去12个月内记者、相关媒体人员、工会会员和人权倡导者被杀害、绑架、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和施以酷刑的经核实案件数目 16.10.2 通过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或)政策以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国家数目 |
||
1.2
任何情况,不论是处于战争状态或受到战争威胁、国内政治动乱,还是 任何其他公共紧急状态,均不得用来作为强迫失踪的辩护理由。 |
16.1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全球大幅减少一切形式的暴力和相关的死亡率。 |
16.1.1 每10万人中故意杀人案的受害者人数(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16.1.3 过去12个月内遭受(a) 身体暴力(b) 心理暴力和(c) 性暴力的人口所占的比例 16.1.2 每10万人中与冲突有关的死亡人数,按性别、年龄和死因分列 16.1.4 在居住区单独步行感到安全的人口比例 |
|
16.10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
16.10.1 过去12个月内记者、相关媒体人员、工会会员和人权倡导者被杀害、绑架、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和施以酷刑的经核实案件数目 16.10.2 通过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或)政策以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国家数目 |
||
2
在本公约中,“强迫失踪”系指由国家代理人,或得到国家授权、支持或默 许的个人或组织,实施逮捕、羁押、绑架,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剥夺自由的行为,并拒绝承认剥夺自由之实情,隐瞒失踪者的命运或下落,致使失踪者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
16.1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全球大幅减少一切形式的暴力和相关的死亡率。 |
16.1.1 每10万人中故意杀人案的受害者人数(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16.1.3 过去12个月内遭受(a) 身体暴力(b) 心理暴力和(c) 性暴力的人口所占的比例 16.1.2 每10万人中与冲突有关的死亡人数,按性别、年龄和死因分列 16.1.4 在居住区单独步行感到安全的人口比例 |
|
16.10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
16.10.1 过去12个月内记者、相关媒体人员、工会会员和人权倡导者被杀害、绑架、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和施以酷刑的经核实案件数目 16.10.2 通过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或)政策以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国家数目 |
||
5
大规模或者有组织的强迫失踪,构成适用国际法中规定的违反人道主义的罪行,并应受到根据这种适用的国际法规定的惩治。 |
16.1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全球大幅减少一切形式的暴力和相关的死亡率。 |
16.1.1 每10万人中故意杀人案的受害者人数(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16.1.3 过去12个月内遭受(a) 身体暴力(b) 心理暴力和(c) 性暴力的人口所占的比例 16.1.2 每10万人中与冲突有关的死亡人数,按性别、年龄和死因分列 16.1.4 在居住区单独步行感到安全的人口比例 |
|
16.10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
16.10.1 过去12个月内记者、相关媒体人员、工会会员和人权倡导者被杀害、绑架、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和施以酷刑的经核实案件数目 16.10.2 通过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或)政策以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国家数目 |
||
UNDRIP 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 |
3
土著人民享有自决权。基于这一权利,他们可自由决定自己的政治地位,自 由谋求自身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 |
10.2 (减少不平等)
到2030年,增强所有人的权能,促进他们融入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而不论其年龄、性别、残疾与否、种族、族裔、出身、宗教信仰、经济地位或其他任何区别。 |
10.2.1 按年龄组、性别和残疾人分列的收入低于收入中位数50%的人口所占比例 |
10.3 (减少不平等)
确保机会均等,减少结果不平等现象,包括取消歧视性法律、政策和做法,推动与上述努力相关的适当立法、政策和行动。 |
10.3.1 报告说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到被以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歧视或骚扰的人口百分比 |
||
16.b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推动和实施非歧视性法律和政策以促进可持续发展。 |
16.b.1 报告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受到因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而受到歧视或骚扰人口的百分比(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
||
5
土著人民有权维护和加强其特有的政治、法律、经济、社会和文化机构,同 时保有根据自己意愿充分参与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的权利。 |
10.2 (减少不平等)
到2030年,增强所有人的权能,促进他们融入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而不论其年龄、性别、残疾与否、种族、族裔、出身、宗教信仰、经济地位或其他任何区别。 |
10.2.1 按年龄组、性别和残疾人分列的收入低于收入中位数50%的人口所占比例 |
|
10.3 (减少不平等)
确保机会均等,减少结果不平等现象,包括取消歧视性法律、政策和做法,推动与上述努力相关的适当立法、政策和行动。 |
10.3.1 报告说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到被以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歧视或骚扰的人口百分比 |
||
16.7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确保各级的决策反应迅速,具有包容性、参与性和代表性。 |
16.7.1 国家和地方机构中的职位按性别、年龄、残疾者和人口群体分列相对全国分配数的比例,包括(a) 立法机构;(b) 公务制度;(c) 司法机构 16.7.2 认为决策具有包容性和响应性的人口比例,按性别、年龄、残疾人和人口群体分列 |
||
16.b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推动和实施非歧视性法律和政策以促进可持续发展。 |
16.b.1 报告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受到因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而受到歧视或骚扰人口的百分比(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
||
13.3 (应对气候变化)
加强气候变化减缓、适应、减少影响和早期预警等方面的教育和宣传,加强人员和机构在此方面的能力。 |
13.3.1 (i) 全球公民教育和(ii) 可持续发展教育在(a) 国家教 育政策; (b) 课程; (c) 教师教育;和(d) 学生评估中主流化的程度 |
||
13.b (应对气候变化)
促进在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建立增强能力的机制,帮助其进行与气候变化有关的有效规划和管理,包括重点关注妇女、青年、地方社区和边缘化社区。 |
13.b.1 具有国家自主决定捐款、长期战略、国家适应计划、适
应信息通报和国家信息通报战略的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
中国家的数量 |
||
6
每个土著人都有权拥有国籍。 |
16.9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到2030年,为所有人提供法律身份,包括出生登记。 |
16.9.1 在民政机构做了出生登记的5岁以下儿童百分比(按年龄分列) |
|
7.1
土著人享有生命权以及身心健全、人身自由和安全的权利。 |
3.1 (健康福祉)
到2030年,全球孕产妇每10万例活产的死亡率降至70人以下。 |
3.1.1 每100 000名活产产妇死亡人数 3.1.2 由熟练保健人员协助的分娩比例 |
|
3.2 (健康福祉)
到2030年,消除新生儿和5岁以下儿童可预防的死亡,各国争取将新生儿每1 000例活产的死亡率至少降至12例,5岁以下儿童每1 000例活产的死亡率至少降至25例。 |
3.2.1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每1 000例活产死亡数) 3.2.2 新生儿死亡率(每1 000例活产死亡数 |
||
3.3 (健康福祉)
到2030年,消除艾滋病、结核病、疟疾和被忽视的热带疾病等流行病,抗击肝炎、水传播疾病和其他传染病。 |
3.3.1 每1 000名未感染者中艾滋病毒新感染病例数(按年龄组、性别和主要群体分列) 3.3.2 每年每100 000人结核病发生率 3.3.3 每年每1 000人疟疾病例 3.3.4 某一年每100 000人新乙型肝炎感染人数 3.3.5 须采取干预措施治疗被忽视的热带疾病的人数 |
||
3.4 (健康福祉)
到2030年,通过预防、治疗及促进身心健康,将非传染性疾病导致的过早死亡减少三分之一。 |
3.4.1 心血管疾病、癌症、糖尿病或慢性呼吸道疾病死亡率 3.4.2 自杀死亡率 |
||
3.6 (健康福祉)
到2020年,全球公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伤人数减半。 |
3.6.1 每10万人口(年龄标准化)30天内公路交通致命伤亡人数 |
||
3.9 (健康福祉)
到2030年,大幅减少危险化学品以及空气、水和土壤污染导致的死亡和患病人数。 |
3.9.1 归因于家庭和环境空气污染的死亡率 3.9.2 不安全供水、不安全环卫设施以及缺乏个人卫生(接触人人享有饮水、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项目(水卫项目)所述的不安全服务)导致的死亡率 3.9.3 意外中毒导致的死亡率 |
||
3.d (健康福祉)
加强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早期预警、减少风险,以及管理国家和全球健康风险的能力。 |
3.d.1 某一特定时间点已达到13个核心能力特征的百分比 3.d.2 因特定抗生素耐药性生物所致血流感染的百分比 |
||
10.7 (减少不平等)
促进有序、安全、正常和负责的移民和人口流动,包括执行合理规划和管理完善的移民政策。 |
10.7.1 由雇员承担的招聘费用占其在目的地国月收入的比例 10.7.2 实行有利于有序、安全、正常和负责任的移徙和人口流动的移民政策的国家数目 10.7.3 向国际目的地迁移过程中死亡或失踪的人数 10.7.4 难民人口比例,按来源国分列 |
||
11.5 (可持续城镇)
到2030年,大幅减少包括水灾在内的各种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和受灾人数,大幅减少上述灾害造成的与全球国内生产总值有关的直接经济损失,重点保护穷人和处境脆弱群体。 |
11.5.1 每10 万人当中因灾害死亡、失踪和直接受影响的人数 11.5.2 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与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相比)、重要基础设施的损坏和基本服务的中断次数 |
||
16.1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全球大幅减少一切形式的暴力和相关的死亡率。 |
16.1.1 每10万人中故意杀人案的受害者人数(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16.1.3 过去12个月内遭受(a) 身体暴力(b) 心理暴力和(c) 性暴力的人口所占的比例 16.1.2 每10万人中与冲突有关的死亡人数,按性别、年龄和死因分列 16.1.4 在居住区单独步行感到安全的人口比例 |
||
16.2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制止对儿童进行虐待、剥削、贩卖以及一切形式的暴力和酷刑。 |
16.2.1 过去一个月内受到照顾者施加的任何体罚和/或心理侵害的1-17岁儿童百分比 16.2.2 每10万人中人口贩运行为受害者的人数(按性别、年龄组和剥削形式分列) 16.2.3 18岁之前受到性暴力侵害的18至29岁青年男女的比例 |
||
16.10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
16.10.1 过去12个月内记者、相关媒体人员、工会会员和人权倡导者被杀害、绑架、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和施以酷刑的经核实案件数目 16.10.2 通过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或)政策以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国家数目 |
||
13.1 (应对气候变化)
加强各国抵御和适应气候相关的灾害和自然灾害的能力。 |
13.1.1 每10万人当中因灾害死亡、失踪和直接受影响的人数 13.1.2 依照《2015-2030年仙台减少灾害风险框架》通过和执行国家减少灾害风险战略的国家数目 13.1.3 依照国家减少灾害风险战略通过和执行地方减少灾害风险战略的地方政府比例 |
||
7.2
土著人民享有作为独特民族,自由、和平、安全地生活的集体权利,不 应遭受种族灭绝或任何其他暴力行为的侵害,包括强行将一个族群的儿童迁移到另一个族群。 |
16.1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全球大幅减少一切形式的暴力和相关的死亡率。 |
16.1.1 每10万人中故意杀人案的受害者人数(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16.1.3 过去12个月内遭受(a) 身体暴力(b) 心理暴力和(c) 性暴力的人口所占的比例 16.1.2 每10万人中与冲突有关的死亡人数,按性别、年龄和死因分列 16.1.4 在居住区单独步行感到安全的人口比例 |
|
16.2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制止对儿童进行虐待、剥削、贩卖以及一切形式的暴力和酷刑。 |
16.2.1 过去一个月内受到照顾者施加的任何体罚和/或心理侵害的1-17岁儿童百分比 16.2.2 每10万人中人口贩运行为受害者的人数(按性别、年龄组和剥削形式分列) 16.2.3 18岁之前受到性暴力侵害的18至29岁青年男女的比例 |
||
8.2
States shall provide effective mechanisms for prevention of, and redress for: |
|||
8.2.b
Any action which has the aim or effect of dispossessing them of their lands, territories or resources; |
14.b (保护海洋生态)
向小规模个体渔民提供获取海洋资源和市场准入机会。 |
14.b.1 在通过和执行承认小规模渔业并保护其市场准入权利的法律/监管/政策/制度框架方面取得的进展的程度 |
|
11.1
土著人民有权奉行和振兴其文化传统与习俗。这包括有权保持、保护和 发展其文化过去、现在和未来的表现形式,如古迹和历史遗址、手工艺品、图案设计、典礼仪式、技术、视觉和表演艺术、文学作品等等。 |
8.9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30年,制定和执行推广可持续旅游的政策,以创造就业机会,促进地方文化和产品。 |
8.9.1 直接来自旅游业的国内生产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和增长率 |
|
11.4 (可持续城镇)
进一步努力保护和捍卫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 |
11.4.1 保存、保护和养护所有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人均支出总 额,按资金来源(公共、私人),遗产类型(文化、自然)和 政府级别(国家、区域和地方/市)分列 |
||
12.b (负责任消费和生产)
开发和利用各种工具,监测能创造就业机会、促进地方文化和产品的可持续旅游业对促进可持续发展产生的影响。 |
12.b.1 实施标准会计工具监测旅游业可持续性的经济和环境 方面 |
||
11.2
各国应通过与土著人民共同制定的有效机制,对未事先获得他们自由知 情同意,或在违反其法律、传统和习俗的情况下拿走的土著文化、知识、宗教和精神财产,予以补偿,包括归还原物。 |
8.9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30年,制定和执行推广可持续旅游的政策,以创造就业机会,促进地方文化和产品。 |
8.9.1 直接来自旅游业的国内生产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和增长率 |
|
11.4 (可持续城镇)
进一步努力保护和捍卫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 |
11.4.1 保存、保护和养护所有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人均支出总 额,按资金来源(公共、私人),遗产类型(文化、自然)和 政府级别(国家、区域和地方/市)分列 |
||
12.b (负责任消费和生产)
开发和利用各种工具,监测能创造就业机会、促进地方文化和产品的可持续旅游业对促进可持续发展产生的影响。 |
12.b.1 实施标准会计工具监测旅游业可持续性的经济和环境 方面 |
||
12.1
土著人民有权展示、奉行、发展和传授其精神和宗教传统、习俗和礼仪, 有权保持和保护其宗教和文化场所,并在保障私隐之下进出这些场所,有权使用和掌管其礼仪用具,有权把遗骨送回原籍。 |
8.9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30年,制定和执行推广可持续旅游的政策,以创造就业机会,促进地方文化和产品。 |
8.9.1 直接来自旅游业的国内生产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和增长率 |
|
11.4 (可持续城镇)
进一步努力保护和捍卫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 |
11.4.1 保存、保护和养护所有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人均支出总 额,按资金来源(公共、私人),遗产类型(文化、自然)和 政府级别(国家、区域和地方/市)分列 |
||
12.b (负责任消费和生产)
开发和利用各种工具,监测能创造就业机会、促进地方文化和产品的可持续旅游业对促进可持续发展产生的影响。 |
12.b.1 实施标准会计工具监测旅游业可持续性的经济和环境 方面 |
||
12.2
各国应通过与有关的土著人民共同制定的公平、透明和有效的机制,设 法让土著人民能够使用或取得国家持有的礼仪用具和遗骨,并(或)将其送回原籍。 |
11.4 (可持续城镇)
进一步努力保护和捍卫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 |
11.4.1 保存、保护和养护所有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人均支出总 额,按资金来源(公共、私人),遗产类型(文化、自然)和 政府级别(国家、区域和地方/市)分列 |
|
14.1
土著人民有权建立和掌管他们的教育制度和机构,以自己的语言和适合 其文化教学方法的方式提供教育。 |
4.1 (优质教育)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童完成免费、公平和优质的中小学教育,并取得相关和有效的学习成果。 |
4.1.1 (a) 在2/3年级、(b) 小学结束时、(c) 初中结束时获得起码的㈠ 阅读和㈡ 数学能力的儿童/青年百分比分列标准:性别、地点、财富(及其他具备有关数据的方面) 4.1.2 完成率(初等教育, 初中教育, 高中教育) |
|
4.2 (优质教育)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童获得优质幼儿发展、看护和学前教育,为他们接受初级教育做好准备。 |
4.2.1 在保健、学习和社会心理健康方面发育正常的24-59 个月 儿童的比例,按性别分列 4.2.2 有组织学习(小学入学正规年龄的一年前)的参与率 |
||
4.5 (优质教育)
到2030年,消除教育中的性别差距,确保残疾人、土著居民和处境脆弱儿童等弱势群体平等获得各级教育和职业培训。 |
4.5.1 这一指标清单上可分列的所有指标的均等指数(女/男、城市/农村、财富五分位最低/最高,以及具备有关数据的其他方面,如残疾状况、土著人民和受冲突影响等) |
||
14.2
土著人,特别是土著儿童,有权不受歧视地获得国家提供的所有程度和 形式的教育。 |
1.4 (消除贫困)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特别是穷人和弱势群体,享有平等获取经济资源的权利,享有基本服务,获得对土地和其他形式财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继承遗产,获取自然资源、适当的新技术和包括小额信贷在内的金融服务。 |
1.4.1 其家庭可获得基本服务的人口比例 1.4.2 按性别和保有权类型分列,拥有可靠的土地保有权、(a) 拥有法律承认文件而且(b) 认为其土地权利受到保障者在总成年人口中所占的比例 |
|
4.1 (优质教育)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童完成免费、公平和优质的中小学教育,并取得相关和有效的学习成果。 |
4.1.1 (a) 在2/3年级、(b) 小学结束时、(c) 初中结束时获得起码的㈠ 阅读和㈡ 数学能力的儿童/青年百分比分列标准:性别、地点、财富(及其他具备有关数据的方面) 4.1.2 完成率(初等教育, 初中教育, 高中教育) |
||
4.2 (优质教育)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童获得优质幼儿发展、看护和学前教育,为他们接受初级教育做好准备。 |
4.2.1 在保健、学习和社会心理健康方面发育正常的24-59 个月 儿童的比例,按性别分列 4.2.2 有组织学习(小学入学正规年龄的一年前)的参与率 |
||
4.5 (优质教育)
到2030年,消除教育中的性别差距,确保残疾人、土著居民和处境脆弱儿童等弱势群体平等获得各级教育和职业培训。 |
4.5.1 这一指标清单上可分列的所有指标的均等指数(女/男、城市/农村、财富五分位最低/最高,以及具备有关数据的其他方面,如残疾状况、土著人民和受冲突影响等) |
||
14.3
各国应与土著人民共同采取有效措施,让土著人,特别是土著儿童,包 括生活在土著社区外的土著人,在可能的情况下,有机会获得以自己的语言提供的有关自身文化的教育。 |
4.1 (优质教育)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童完成免费、公平和优质的中小学教育,并取得相关和有效的学习成果。 |
4.1.1 (a) 在2/3年级、(b) 小学结束时、(c) 初中结束时获得起码的㈠ 阅读和㈡ 数学能力的儿童/青年百分比分列标准:性别、地点、财富(及其他具备有关数据的方面) 4.1.2 完成率(初等教育, 初中教育, 高中教育) |
|
4.2 (优质教育)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童获得优质幼儿发展、看护和学前教育,为他们接受初级教育做好准备。 |
4.2.1 在保健、学习和社会心理健康方面发育正常的24-59 个月 儿童的比例,按性别分列 4.2.2 有组织学习(小学入学正规年龄的一年前)的参与率 |
||
4.5 (优质教育)
到2030年,消除教育中的性别差距,确保残疾人、土著居民和处境脆弱儿童等弱势群体平等获得各级教育和职业培训。 |
4.5.1 这一指标清单上可分列的所有指标的均等指数(女/男、城市/农村、财富五分位最低/最高,以及具备有关数据的其他方面,如残疾状况、土著人民和受冲突影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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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土著人民有权维护其文化、传统、历史和愿望的尊严和多样性,他们的 文化、传统、历史和愿望应在教育和公共信息中得到适当体现。 |
4.1 (优质教育)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童完成免费、公平和优质的中小学教育,并取得相关和有效的学习成果。 |
4.1.1 (a) 在2/3年级、(b) 小学结束时、(c) 初中结束时获得起码的㈠ 阅读和㈡ 数学能力的儿童/青年百分比分列标准:性别、地点、财富(及其他具备有关数据的方面) 4.1.2 完成率(初等教育, 初中教育, 高中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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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优质教育)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童获得优质幼儿发展、看护和学前教育,为他们接受初级教育做好准备。 |
4.2.1 在保健、学习和社会心理健康方面发育正常的24-59 个月 儿童的比例,按性别分列 4.2.2 有组织学习(小学入学正规年龄的一年前)的参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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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优质教育)
到2030年,确保所有进行学习的人都掌握可持续发展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具体做法包括开展可持续发展、可持续生活方式、人权和性别平等方面的教育、弘扬和平和非暴力文化、提升全球公民意识,以及肯定文化多样性和文化对可持续发展的贡献。 |
4.7.1 ㈠ 全球公民教育和㈡ 可持续发展教育,包括两性平等和人权,在多大程度上在(a) 国家教育政策、(b) 课程、(c) 教师培训和(d) 学生评估方面进入主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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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负责任消费和生产)
到2030年,确保各国人民都能获取关于可持续发展以及与自然和谐的生活方式的信息并具有上述意识。 |
12.8.1 ㈠ 全球公民教育和㈡ 可持续发展教育(包括气候变化教育)在多大程度上在(a) 国家教育政策、(b) 课程、(c) 教师培训和(d) 学生评估方面进入主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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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应对气候变化)
加强气候变化减缓、适应、减少影响和早期预警等方面的教育和宣传,加强人员和机构在此方面的能力。 |
13.3.1 (i) 全球公民教育和(ii) 可持续发展教育在(a) 国家教 育政策; (b) 课程; (c) 教师教育;和(d) 学生评估中主流化的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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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各国应与有关的土著人民协商和合作,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偏见和歧视, 促进土著人民与社会所有其他阶层之间的宽容、了解和良好关系。 |
10.2 (减少不平等)
到2030年,增强所有人的权能,促进他们融入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而不论其年龄、性别、残疾与否、种族、族裔、出身、宗教信仰、经济地位或其他任何区别。 |
10.2.1 按年龄组、性别和残疾人分列的收入低于收入中位数50%的人口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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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减少不平等)
确保机会均等,减少结果不平等现象,包括取消歧视性法律、政策和做法,推动与上述努力相关的适当立法、政策和行动。 |
10.3.1 报告说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到被以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歧视或骚扰的人口百分比 |
||
10.4 (减少不平等)
采取政策,特别是财政、薪资和社会保障政策,逐步实现更大的平等。 |
10.4.1 劳动力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份额 10.4.2 财政政策的再分配影响 |
||
16.b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推动和实施非歧视性法律和政策以促进可持续发展。 |
16.b.1 报告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受到因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而受到歧视或骚扰人口的百分比(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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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土著人民有权建立自己的使用自己语言的媒体,有权不受歧视地利用所 有形式的非土著媒体。 |
16.10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
16.10.1 过去12个月内记者、相关媒体人员、工会会员和人权倡导者被杀害、绑架、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和施以酷刑的经核实案件数目 16.10.2 通过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或)政策以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国家数目 |
|
16.2
各国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国有媒体恰当地反映土著文化多样性。各国 应在不损害言论充分自由的情况下,鼓励私有媒体充分反映土著文化的多样性。 |
16.10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
16.10.1 过去12个月内记者、相关媒体人员、工会会员和人权倡导者被杀害、绑架、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和施以酷刑的经核实案件数目 16.10.2 通过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或)政策以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国家数目 |
|
17.2
各国应与土著人民协商和合作,采取具体措施,不让土著儿童遭受经济 剥削,不让他们从事任何可能有危险性或妨碍他们接受教育,或有害他们的健康或身体、心理、精神、道德或社会成长的工作,要考虑到他们是特别脆弱的群体,而教育对于提高他们的能力至关重要。 |
8.7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根除强制劳动、现代奴隶制和贩卖人口,禁止和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包括招募和利用童兵,到2025年终止一切形式的童工。 |
8.7.1 5至17岁儿童中从事童工劳动的比例和人数,按性别和年龄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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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减少不平等)
促进有序、安全、正常和负责的移民和人口流动,包括执行合理规划和管理完善的移民政策。 |
10.7.1 由雇员承担的招聘费用占其在目的地国月收入的比例 10.7.2 实行有利于有序、安全、正常和负责任的移徙和人口流动的移民政策的国家数目 10.7.3 向国际目的地迁移过程中死亡或失踪的人数 10.7.4 难民人口比例,按来源国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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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制止对儿童进行虐待、剥削、贩卖以及一切形式的暴力和酷刑。 |
16.2.1 过去一个月内受到照顾者施加的任何体罚和/或心理侵害的1-17岁儿童百分比 16.2.2 每10万人中人口贩运行为受害者的人数(按性别、年龄组和剥削形式分列) 16.2.3 18岁之前受到性暴力侵害的18至29岁青年男女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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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土著人享有在劳动条件以及特别是就业和薪水方面不受歧视的权利。 |
8.4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Improve progressively, through 2030, global resource efficiency in 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 and endeavour to decouple economic growth from environmental degrad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the 10-Year Framework of Programmes on Sustainable 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 with developed countries taking the lead. |
8.4.1 Material footprint, material footprint per capita, and material footprint per GDP 8.4.2 国内物质消费、人均国内物质消费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国内物质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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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30年,所有男女,包括青年和残疾人实现充分和生产性就业,有体面工作,并做到同工同酬。 |
8.5.1 男女雇员平均每小时收入,按职业、年龄和残疾人分列 8.5.2 失业率,按性别、年龄组和残疾人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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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20年,大幅减少未就业和未受教育或培训的青年人比例。 |
8.6.1 15至24岁青年中未在受教育、未参加就业或培训的人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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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减少不平等)
采取政策,特别是财政、薪资和社会保障政策,逐步实现更大的平等。 |
10.4.1 劳动力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份额 10.4.2 财政政策的再分配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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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土著人民有权通过他们按自己的程序选出的代表,参与对事关自身权利的事 务的决策,有权保持和发展自己的土著人决策机构。 |
16.7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确保各级的决策反应迅速,具有包容性、参与性和代表性。 |
16.7.1 国家和地方机构中的职位按性别、年龄、残疾者和人口群体分列相对全国分配数的比例,包括(a) 立法机构;(b) 公务制度;(c) 司法机构 16.7.2 认为决策具有包容性和响应性的人口比例,按性别、年龄、残疾人和人口群体分列 |
|
13.3 (应对气候变化)
加强气候变化减缓、适应、减少影响和早期预警等方面的教育和宣传,加强人员和机构在此方面的能力。 |
13.3.1 (i) 全球公民教育和(ii) 可持续发展教育在(a) 国家教 育政策; (b) 课程; (c) 教师教育;和(d) 学生评估中主流化的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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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b (应对气候变化)
促进在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建立增强能力的机制,帮助其进行与气候变化有关的有效规划和管理,包括重点关注妇女、青年、地方社区和边缘化社区。 |
13.b.1 具有国家自主决定捐款、长期战略、国家适应计划、适
应信息通报和国家信息通报战略的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
中国家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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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各国在通过和实行可能影响到土著人民的立法或行政措施前,应本着诚意, 通过土著人民自己的代表机构,与有关的土著人民协商和合作,事先征得他们的自由知情同意。 |
6.b (清洁饮用水和环卫设施)
支持和加强地方社区参与改进水和环境卫生管理。 |
6.b.1 已经制定业务政策和流程以促进当地社区参与水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地方行政单位的比例 |
|
20.1
土著人民有权保持和发展其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或机构,有权安稳地 享用自己的谋生和发展手段,有权自由从事他们所有传统的和其他经济活动。 |
1.1 (消除贫困)
到2030年,在全球所有人口中消除极端贫困,极端贫困目前的衡量标准是每人每日生活费不足1.25美元。 |
1.1.1 按性别、年龄、就业状况、地理位置(城市/农村)分列的低于国际贫穷线人口的比例 |
|
1.2 (消除贫困)
到2030年,按各国标准界定的陷入各种形式贫困的各年龄段男女和儿童至少减半。 |
1.2.1 按性别和年龄组分列的国家贫穷线以下人口的比例 1.2.2 各国按其标准界定的陷入各种形式贫穷的不同年龄段男女和儿童所占比例
|
||
10.1 (减少不平等)
到2030年,逐步实现和维持最底层40%人口的收入增长,并确保其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
10.1.1 最底层40%人口和总人口的家庭支出或人均收入增长率 |
||
10.2 (减少不平等)
到2030年,增强所有人的权能,促进他们融入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而不论其年龄、性别、残疾与否、种族、族裔、出身、宗教信仰、经济地位或其他任何区别。 |
10.2.1 按年龄组、性别和残疾人分列的收入低于收入中位数50%的人口所占比例 |
||
10.3 (减少不平等)
确保机会均等,减少结果不平等现象,包括取消歧视性法律、政策和做法,推动与上述努力相关的适当立法、政策和行动。 |
10.3.1 报告说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到被以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歧视或骚扰的人口百分比 |
||
10.4 (减少不平等)
采取政策,特别是财政、薪资和社会保障政策,逐步实现更大的平等。 |
10.4.1 劳动力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份额 10.4.2 财政政策的再分配影响 |
||
16.b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推动和实施非歧视性法律和政策以促进可持续发展。 |
16.b.1 报告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受到因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而受到歧视或骚扰人口的百分比(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
||
15.c (保护陆地生态)
在全球加大支持力度,打击偷猎和贩卖受保护物种,包括增加地方社区实现可持续生计的机会。 |
15.c.1 偷猎和非法贩运在野生生物贸易中的比例 |
||
20.2
被剥夺了谋生和发展手段的土著人民有权获得公正和公平的补偿。 |
1.1 (消除贫困)
到2030年,在全球所有人口中消除极端贫困,极端贫困目前的衡量标准是每人每日生活费不足1.25美元。 |
1.1.1 按性别、年龄、就业状况、地理位置(城市/农村)分列的低于国际贫穷线人口的比例 |
|
1.2 (消除贫困)
到2030年,按各国标准界定的陷入各种形式贫困的各年龄段男女和儿童至少减半。 |
1.2.1 按性别和年龄组分列的国家贫穷线以下人口的比例 1.2.2 各国按其标准界定的陷入各种形式贫穷的不同年龄段男女和儿童所占比例
|
||
10.1 (减少不平等)
到2030年,逐步实现和维持最底层40%人口的收入增长,并确保其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
10.1.1 最底层40%人口和总人口的家庭支出或人均收入增长率 |
||
10.2 (减少不平等)
到2030年,增强所有人的权能,促进他们融入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而不论其年龄、性别、残疾与否、种族、族裔、出身、宗教信仰、经济地位或其他任何区别。 |
10.2.1 按年龄组、性别和残疾人分列的收入低于收入中位数50%的人口所占比例 |
||
10.3 (减少不平等)
确保机会均等,减少结果不平等现象,包括取消歧视性法律、政策和做法,推动与上述努力相关的适当立法、政策和行动。 |
10.3.1 报告说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到被以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歧视或骚扰的人口百分比 |
||
16.b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推动和实施非歧视性法律和政策以促进可持续发展。 |
16.b.1 报告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受到因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而受到歧视或骚扰人口的百分比(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
||
15.c (保护陆地生态)
在全球加大支持力度,打击偷猎和贩卖受保护物种,包括增加地方社区实现可持续生计的机会。 |
15.c.1 偷猎和非法贩运在野生生物贸易中的比例 |
||
21.1
土著人民有权不受歧视地改善其经济和社会状况,尤其是在教育、就业、 职业培训和再培训、住房、环境卫生、保健和社会保障等领域。 |
1.3 (消除贫困)
执行适合本国国情的全民社会保障制度和措施,包括最低标准,到2030年在较大程度上覆盖穷人和弱势群体。 |
1.3.1 按性别分列并区分儿童、失业者、老年人、残疾人、孕妇/新生儿、工伤受害者、穷人和弱势者的社会保护最低标准/系统覆盖的人口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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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消除贫困)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特别是穷人和弱势群体,享有平等获取经济资源的权利,享有基本服务,获得对土地和其他形式财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继承遗产,获取自然资源、适当的新技术和包括小额信贷在内的金融服务。 |
1.4.1 其家庭可获得基本服务的人口比例 1.4.2 按性别和保有权类型分列,拥有可靠的土地保有权、(a) 拥有法律承认文件而且(b) 认为其土地权利受到保障者在总成年人口中所占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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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优质教育)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平等获得负担得起的优质技术、职业和高等教育,包括大学教育。 |
4.3.1 过去12个月青年和成年人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培训的参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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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优质教育)
到2030年,大幅增加掌握就业、体面工作和创业所需相关技能,包括技术性和职业性技能的青年和成年人数。 |
4.4.1 按技能类型分列的掌握通信技术技能的青年/成年人所占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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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经济适用的清洁能源)
到2030年,确保人人都能获得负担得起的、可靠的现代能源服务。 |
7.1.1 能获得电力的人口比例 7.1.2 主要依靠清洁燃料和技术的人口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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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b (经济适用的清洁能源)
到2030年,增建基础设施并进行技术升级,以便根据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和内陆发展中国家各自的支持方案,为所有人提供可持续的现代能源服务。 |
7.b.1 在发展中国家安装可再生能源能力(人均瓦特) |
||
10.1 (减少不平等)
到2030年,逐步实现和维持最底层40%人口的收入增长,并确保其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
10.1.1 最底层40%人口和总人口的家庭支出或人均收入增长率 |
||
10.2 (减少不平等)
到2030年,增强所有人的权能,促进他们融入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而不论其年龄、性别、残疾与否、种族、族裔、出身、宗教信仰、经济地位或其他任何区别。 |
10.2.1 按年龄组、性别和残疾人分列的收入低于收入中位数50%的人口所占比例 |
||
10.3 (减少不平等)
确保机会均等,减少结果不平等现象,包括取消歧视性法律、政策和做法,推动与上述努力相关的适当立法、政策和行动。 |
10.3.1 报告说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到被以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歧视或骚扰的人口百分比 |
||
10.4 (减少不平等)
采取政策,特别是财政、薪资和社会保障政策,逐步实现更大的平等。 |
10.4.1 劳动力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份额 10.4.2 财政政策的再分配影响 |
||
11.1 (可持续城镇)
到2030年,确保人人获得适当、安全和负担得起的住房和基本服务,并改造贫民窟。 |
11.1.1 居住在贫民窟和非正规住区内或者住房不足的城市人口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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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b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推动和实施非歧视性法律和政策以促进可持续发展。 |
16.b.1 报告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受到因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而受到歧视或骚扰人口的百分比(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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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各国应采取有效措施,并在适当情况下采取特别措施,确保土著人民的 经济和社会状况持续得到改善。应特别关注土著老人、妇女、青年、儿童和残疾人的权利和特殊需要。 |
1.4 (消除贫困)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特别是穷人和弱势群体,享有平等获取经济资源的权利,享有基本服务,获得对土地和其他形式财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继承遗产,获取自然资源、适当的新技术和包括小额信贷在内的金融服务。 |
1.4.1 其家庭可获得基本服务的人口比例 1.4.2 按性别和保有权类型分列,拥有可靠的土地保有权、(a) 拥有法律承认文件而且(b) 认为其土地权利受到保障者在总成年人口中所占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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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经济适用的清洁能源)
到2030年,确保人人都能获得负担得起的、可靠的现代能源服务。 |
7.1.1 能获得电力的人口比例 7.1.2 主要依靠清洁燃料和技术的人口比例 |
||
10.2 (减少不平等)
到2030年,增强所有人的权能,促进他们融入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而不论其年龄、性别、残疾与否、种族、族裔、出身、宗教信仰、经济地位或其他任何区别。 |
10.2.1 按年龄组、性别和残疾人分列的收入低于收入中位数50%的人口所占比例 |
||
10.3 (减少不平等)
确保机会均等,减少结果不平等现象,包括取消歧视性法律、政策和做法,推动与上述努力相关的适当立法、政策和行动。 |
10.3.1 报告说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到被以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歧视或骚扰的人口百分比 |
||
16.b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推动和实施非歧视性法律和政策以促进可持续发展。 |
16.b.1 报告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受到因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而受到歧视或骚扰人口的百分比(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
||
22.1
实施本《宣言》时,应特别关注土著老人、妇女、青年、儿童和残疾人 的权利和特殊需要。 |
|||
22.2
各国应与土著人民共同采取措施,确保土著妇女和儿童获得充分的保护 和保障,免受一切形式的暴力和歧视。 |
5.1 (性别平等)
在全球消除对妇女和女童一切形式的歧视。 |
5.1.1 是否已制定法律框架来促进、推行和监督实现平等和无性别歧视 |
|
5.2 (性别平等)
消除公共和私营部门针对妇女和女童一切形式的暴力行为,包括贩卖、性剥削及其他形式的剥削。 |
5.2.1 有过伴侣的妇女和15岁及以上女童在过去12个月中遭到过现任或前任伴侣殴打、性暴力或心理暴力的比例, 按暴力形式和年龄分列 5.2.2 妇女和15岁及以上女童在过去12个月中遭到过亲密伴侣之外其他人的性暴力的比例, 按年龄组和发生地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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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性别平等)
消除童婚、早婚、逼婚及割礼等一切伤害行为。 |
5.3.1 20至24岁妇女中在15岁以前和18岁之前结婚或同居的妇女所占比例 5.3.2 15至49岁女童和妇女中生殖器被残割/切割过的人所占比例, 按年龄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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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全球大幅减少一切形式的暴力和相关的死亡率。 |
16.1.1 每10万人中故意杀人案的受害者人数(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16.1.3 过去12个月内遭受(a) 身体暴力(b) 心理暴力和(c) 性暴力的人口所占的比例 16.1.2 每10万人中与冲突有关的死亡人数,按性别、年龄和死因分列 16.1.4 在居住区单独步行感到安全的人口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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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制止对儿童进行虐待、剥削、贩卖以及一切形式的暴力和酷刑。 |
16.2.1 过去一个月内受到照顾者施加的任何体罚和/或心理侵害的1-17岁儿童百分比 16.2.2 每10万人中人口贩运行为受害者的人数(按性别、年龄组和剥削形式分列) 16.2.3 18岁之前受到性暴力侵害的18至29岁青年男女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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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土著人民有权确定和制定行使其发展权的优先重点和战略。特别是,土著人 民有权积极参与制定和确定影响到他们的保健、住房方案及其他经济和社会方案,并尽可能通过自己的机构管理这些方案。 |
6.b (清洁饮用水和环卫设施)
支持和加强地方社区参与改进水和环境卫生管理。 |
6.b.1 已经制定业务政策和流程以促进当地社区参与水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地方行政单位的比例 |
|
24.1
土著人民有权使用自己的传统医药,有权保持自己的保健方法,包括保 护他们必需的药用植物、动物和矿物。土著人还有权不受任何歧视地享用所有社会和保健服务。 |
3.1 (健康福祉)
到2030年,全球孕产妇每10万例活产的死亡率降至70人以下。 |
3.1.1 每100 000名活产产妇死亡人数 3.1.2 由熟练保健人员协助的分娩比例 |
|
3.2 (健康福祉)
到2030年,消除新生儿和5岁以下儿童可预防的死亡,各国争取将新生儿每1 000例活产的死亡率至少降至12例,5岁以下儿童每1 000例活产的死亡率至少降至25例。 |
3.2.1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每1 000例活产死亡数) 3.2.2 新生儿死亡率(每1 000例活产死亡数 |
||
3.3 (健康福祉)
到2030年,消除艾滋病、结核病、疟疾和被忽视的热带疾病等流行病,抗击肝炎、水传播疾病和其他传染病。 |
3.3.1 每1 000名未感染者中艾滋病毒新感染病例数(按年龄组、性别和主要群体分列) 3.3.2 每年每100 000人结核病发生率 3.3.3 每年每1 000人疟疾病例 3.3.4 某一年每100 000人新乙型肝炎感染人数 3.3.5 须采取干预措施治疗被忽视的热带疾病的人数 |
||
3.4 (健康福祉)
到2030年,通过预防、治疗及促进身心健康,将非传染性疾病导致的过早死亡减少三分之一。 |
3.4.1 心血管疾病、癌症、糖尿病或慢性呼吸道疾病死亡率 3.4.2 自杀死亡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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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健康福祉)
实现全民健康保障,包括提供金融风险保护,人人享有优质的基本保健服务,人人获得安全、有效、优质和负担得起的基本药品和疫苗。 |
3.8.1 基本健康服务的覆盖面 3.8.2 家庭保健支出在家庭总支出或收入中所占份额大的人口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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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土著人拥有享受能够达到的最高标准身心健康的平等权利。各国应采取 必要步骤,使这一权利逐步得到充分实现。 |
1.4 (消除贫困)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特别是穷人和弱势群体,享有平等获取经济资源的权利,享有基本服务,获得对土地和其他形式财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继承遗产,获取自然资源、适当的新技术和包括小额信贷在内的金融服务。 |
1.4.1 其家庭可获得基本服务的人口比例 1.4.2 按性别和保有权类型分列,拥有可靠的土地保有权、(a) 拥有法律承认文件而且(b) 认为其土地权利受到保障者在总成年人口中所占的比例 |
|
3.1 (健康福祉)
到2030年,全球孕产妇每10万例活产的死亡率降至70人以下。 |
3.1.1 每100 000名活产产妇死亡人数 3.1.2 由熟练保健人员协助的分娩比例 |
||
3.2 (健康福祉)
到2030年,消除新生儿和5岁以下儿童可预防的死亡,各国争取将新生儿每1 000例活产的死亡率至少降至12例,5岁以下儿童每1 000例活产的死亡率至少降至25例。 |
3.2.1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每1 000例活产死亡数) 3.2.2 新生儿死亡率(每1 000例活产死亡数 |
||
3.3 (健康福祉)
到2030年,消除艾滋病、结核病、疟疾和被忽视的热带疾病等流行病,抗击肝炎、水传播疾病和其他传染病。 |
3.3.1 每1 000名未感染者中艾滋病毒新感染病例数(按年龄组、性别和主要群体分列) 3.3.2 每年每100 000人结核病发生率 3.3.3 每年每1 000人疟疾病例 3.3.4 某一年每100 000人新乙型肝炎感染人数 3.3.5 须采取干预措施治疗被忽视的热带疾病的人数 |
||
3.4 (健康福祉)
到2030年,通过预防、治疗及促进身心健康,将非传染性疾病导致的过早死亡减少三分之一。 |
3.4.1 心血管疾病、癌症、糖尿病或慢性呼吸道疾病死亡率 3.4.2 自杀死亡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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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健康福祉)
实现全民健康保障,包括提供金融风险保护,人人享有优质的基本保健服务,人人获得安全、有效、优质和负担得起的基本药品和疫苗。 |
3.8.1 基本健康服务的覆盖面 3.8.2 家庭保健支出在家庭总支出或收入中所占份额大的人口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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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土著人民有权保持和加强他们同他们传统上拥有或以其他方式占有和使用 的土地、领土、水域、近海和其他资源之间的独特精神联系,并在这方面继续承担他们对后代的责任。 |
12.2 (负责任消费和生产)
到2030年,实现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管理和高效利用。 |
12.2.1 物质足迹、人均物质足迹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物质足迹 12.2.2 国内物质消费、人均国内物质消费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国内物质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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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保护海洋生态)
到2020年,通过加强抵御灾害能力等方式,可持续管理和保护海洋和沿海生态系统,以免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并采取行动帮助它们恢复原状,使海洋保持健康,物产丰富。 |
14.2.1 基于生态系统的方法管理海洋区域的国家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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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土著人民对他们传统上拥有、占有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或获得的土地、领 土和资源拥有权利。 |
1.4 (消除贫困)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特别是穷人和弱势群体,享有平等获取经济资源的权利,享有基本服务,获得对土地和其他形式财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继承遗产,获取自然资源、适当的新技术和包括小额信贷在内的金融服务。 |
1.4.1 其家庭可获得基本服务的人口比例 1.4.2 按性别和保有权类型分列,拥有可靠的土地保有权、(a) 拥有法律承认文件而且(b) 认为其土地权利受到保障者在总成年人口中所占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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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零饥饿)
到2030年,实现农业生产力翻倍和小规模粮食生产者,特别是妇女、土著居民、农户、牧民和渔民的收入翻番,具体做法包括确保平等获得土地、其他生产资源和要素、知识、金融服务、市场以及增值和非农就业机会。 |
2.3.1 按农业/畜牧/林业企业规模分类的每个劳动单位的生产量 2.3.2 按性别和土著地位分类的小型粮食生产者的平均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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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负责任消费和生产)
到2030年,实现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管理和高效利用。 |
12.2.1 物质足迹、人均物质足迹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物质足迹 12.2.2 国内物质消费、人均国内物质消费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国内物质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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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保护海洋生态)
到2020年,通过加强抵御灾害能力等方式,可持续管理和保护海洋和沿海生态系统,以免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并采取行动帮助它们恢复原状,使海洋保持健康,物产丰富。 |
14.2.1 基于生态系统的方法管理海洋区域的国家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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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b (保护海洋生态)
向小规模个体渔民提供获取海洋资源和市场准入机会。 |
14.b.1 在通过和执行承认小规模渔业并保护其市场准入权利的法律/监管/政策/制度框架方面取得的进展的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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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保护陆地生态)
到2020年,根据国际协议规定的义务,保护、恢复和可持续利用陆地和内陆的淡水生态系统及其服务,特别是森林、湿地、山麓和旱地。 |
15.1.1 森林面积占陆地总面积的比例 15.1.2 保护区内陆地和淡水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场地所占比例,按生态系统类型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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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保护陆地生态)
到2020年,推动对所有类型森林进行可持续管理,停止毁林,恢复退化的森林,大幅增加全球植树造林和重新造林。 |
15.2.1 永久森林丧失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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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保护陆地生态)
到2030年,防治荒漠化,恢复退化的土地和土壤,包括受荒漠化、干旱和洪涝影响的土地,努力建立一个不再出现土地退化的世界。 |
15.3.1 已退化土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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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保护陆地生态)
到2030年,保护山地生态系统,包括其生物多样性,以便加强山地生态系统的能力,使其能够带来对可持续发展必不可少的益处。 |
15.4.1 被保护区覆盖的对山区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的场所的面积
15.4.2 山区绿化覆盖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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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保护陆地生态)
采取紧急重大行动来减少自然栖息地的退化,遏制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到2020年,保护受威胁物种,防止其灭绝。 |
15.5.1 红色名录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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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
土著人民有权拥有、使用、开发和控制因他们传统上拥有或其他传统上 的占有或使用而持有的,以及他们以其他方式获得的土地、领土和资源。 |
2.3 (零饥饿)
到2030年,实现农业生产力翻倍和小规模粮食生产者,特别是妇女、土著居民、农户、牧民和渔民的收入翻番,具体做法包括确保平等获得土地、其他生产资源和要素、知识、金融服务、市场以及增值和非农就业机会。 |
2.3.1 按农业/畜牧/林业企业规模分类的每个劳动单位的生产量 2.3.2 按性别和土著地位分类的小型粮食生产者的平均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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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负责任消费和生产)
到2030年,实现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管理和高效利用。 |
12.2.1 物质足迹、人均物质足迹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物质足迹 12.2.2 国内物质消费、人均国内物质消费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国内物质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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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保护海洋生态)
到2020年,通过加强抵御灾害能力等方式,可持续管理和保护海洋和沿海生态系统,以免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并采取行动帮助它们恢复原状,使海洋保持健康,物产丰富。 |
14.2.1 基于生态系统的方法管理海洋区域的国家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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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b (保护海洋生态)
向小规模个体渔民提供获取海洋资源和市场准入机会。 |
14.b.1 在通过和执行承认小规模渔业并保护其市场准入权利的法律/监管/政策/制度框架方面取得的进展的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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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保护陆地生态)
到2020年,根据国际协议规定的义务,保护、恢复和可持续利用陆地和内陆的淡水生态系统及其服务,特别是森林、湿地、山麓和旱地。 |
15.1.1 森林面积占陆地总面积的比例 15.1.2 保护区内陆地和淡水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场地所占比例,按生态系统类型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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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保护陆地生态)
到2020年,推动对所有类型森林进行可持续管理,停止毁林,恢复退化的森林,大幅增加全球植树造林和重新造林。 |
15.2.1 永久森林丧失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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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保护陆地生态)
到2030年,防治荒漠化,恢复退化的土地和土壤,包括受荒漠化、干旱和洪涝影响的土地,努力建立一个不再出现土地退化的世界。 |
15.3.1 已退化土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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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保护陆地生态)
到2030年,保护山地生态系统,包括其生物多样性,以便加强山地生态系统的能力,使其能够带来对可持续发展必不可少的益处。 |
15.4.1 被保护区覆盖的对山区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的场所的面积
15.4.2 山区绿化覆盖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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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保护陆地生态)
采取紧急重大行动来减少自然栖息地的退化,遏制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到2020年,保护受威胁物种,防止其灭绝。 |
15.5.1 红色名录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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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
土著人民有权养护和保护其土地或领土和资源的环境和生产能力。各国 应不加歧视地制定和执行援助土著人民进行这种养护和保护的方案。 |
2.4 (零饥饿)
到2030年,确保建立可持续粮食生产体系并执行具有抗灾能力的农作方法,以提高生产力和产量,帮助维护生态系统,加强适应气候变化、极端天气、干旱、洪涝和其他灾害的能力,逐步改善土地和土壤质量。 |
2.4.1 从事生产性和可持续农业的农业地区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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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清洁饮用水和环卫设施)
到2020年,保护和恢复与水有关的生态系统,包括山地、森林、湿地、河流、地下含水层和湖泊。 |
6.6.1 与水有关的生态系统范围随时间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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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保护海洋生态)
到2020年,根据国内和国际法,并基于现有的最佳科学资料,保护至少10%的沿海和海洋区域。 |
14.5.1 保护区面积占海洋区域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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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b (保护海洋生态)
向小规模个体渔民提供获取海洋资源和市场准入机会。 |
14.b.1 在通过和执行承认小规模渔业并保护其市场准入权利的法律/监管/政策/制度框架方面取得的进展的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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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保护陆地生态)
到2020年,根据国际协议规定的义务,保护、恢复和可持续利用陆地和内陆的淡水生态系统及其服务,特别是森林、湿地、山麓和旱地。 |
15.1.1 森林面积占陆地总面积的比例 15.1.2 保护区内陆地和淡水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场地所占比例,按生态系统类型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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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保护陆地生态)
到2020年,推动对所有类型森林进行可持续管理,停止毁林,恢复退化的森林,大幅增加全球植树造林和重新造林。 |
15.2.1 永久森林丧失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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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保护陆地生态)
到2030年,防治荒漠化,恢复退化的土地和土壤,包括受荒漠化、干旱和洪涝影响的土地,努力建立一个不再出现土地退化的世界。 |
15.3.1 已退化土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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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保护陆地生态)
到2030年,保护山地生态系统,包括其生物多样性,以便加强山地生态系统的能力,使其能够带来对可持续发展必不可少的益处。 |
15.4.1 被保护区覆盖的对山区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的场所的面积
15.4.2 山区绿化覆盖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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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保护陆地生态)
采取紧急重大行动来减少自然栖息地的退化,遏制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到2020年,保护受威胁物种,防止其灭绝。 |
15.5.1 红色名录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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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
各国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未事先获得土著人民的自由知情同意,不得 在其土地或领土上存放或处置危险物质。 |
3.9 (健康福祉)
到2030年,大幅减少危险化学品以及空气、水和土壤污染导致的死亡和患病人数。 |
3.9.1 归因于家庭和环境空气污染的死亡率 3.9.2 不安全供水、不安全环卫设施以及缺乏个人卫生(接触人人享有饮水、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项目(水卫项目)所述的不安全服务)导致的死亡率 3.9.3 意外中毒导致的死亡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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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清洁饮用水和环卫设施)
到2030年,通过以下方式改善水质:减少污染,消除倾倒废物现象,把危险化学品和材料的排放减少到最低限度,将未经处理废水比例减半,大幅增加全球废物回收和安全再利用。 |
6.3.1 安全处理废水的比例 6.3.2 环境水质良好的水体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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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清洁饮用水和环卫设施)
到2030年,在各级进行水资源综合管理,包括酌情开展跨境合作。 |
6.5.1 水资源综合管理的程度 6.5.2 制定有水合作业务安排的跨界流域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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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可持续城镇)
到2030年,减少城市的人均负面环境影响,包括特别关注空气质量,以及城市废物管理等。 |
11.6.1 由管控部门所收集和管理的城市固体废物占城市废物 总产量的比例,按城市分列 11.6.2 按人口权重计算的城市微粒物质(例如PM2.5和PM10)年度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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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负责任消费和生产)
到2020年,根据商定的国际框架,实现化学品和所有废物在整个存在周期的无害环境管理,并大幅减少它们排入大气以及渗漏到水和土壤的机率,尽可能降低它们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
12.4.1 关于危险物质和其他化学品及废物的国际多边环境协定的缔约方中按照每个相关协定的要求履行了信息转递承诺和义务的缔约方数目 12.4.2 (a) 人均生成的危险废物; 和(b) 处理的危险废物的比 例,按处理类型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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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负责任消费和生产)
到2030年,通过预防、减排、回收和再利用,大幅减少废物的产生。 |
12.5.1 国家回收利用率、物资回收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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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保护陆地生态)
到2020年,根据国际协议规定的义务,保护、恢复和可持续利用陆地和内陆的淡水生态系统及其服务,特别是森林、湿地、山麓和旱地。 |
15.1.1 森林面积占陆地总面积的比例 15.1.2 保护区内陆地和淡水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场地所占比例,按生态系统类型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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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保护陆地生态)
到2020年,推动对所有类型森林进行可持续管理,停止毁林,恢复退化的森林,大幅增加全球植树造林和重新造林。 |
15.2.1 永久森林丧失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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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保护陆地生态)
到2030年,防治荒漠化,恢复退化的土地和土壤,包括受荒漠化、干旱和洪涝影响的土地,努力建立一个不再出现土地退化的世界。 |
15.3.1 已退化土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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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保护陆地生态)
到2030年,保护山地生态系统,包括其生物多样性,以便加强山地生态系统的能力,使其能够带来对可持续发展必不可少的益处。 |
15.4.1 被保护区覆盖的对山区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的场所的面积
15.4.2 山区绿化覆盖指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