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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 | 条款 / 描述 | 具体目标 |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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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DHRD 人权维护者宣言 |
1
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和国际各级促进 争取保护和实现人权和基本自 由 |
5.1 (性别平等)
在全球消除对妇女和女童一切形式的歧视。 |
5.1.1 是否已制定法律框架来促进、推行和监督实现平等和无性别歧视 |
10.3 (减少不平等)
确保机会均等,减少结果不平等现象,包括取消歧视性法律、政策和做法,推动与上述努力相关的适当立法、政策和行动。 |
10.3.1 报告说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到被以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歧视或骚扰的人口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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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
16.10.1 过去12个月内记者、相关媒体人员、工会会员和人权倡导者被杀害、绑架、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和施以酷刑的经核实案件数目 16.10.2 通过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或)政策以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国家数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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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b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推动和实施非歧视性法律和政策以促进可持续发展。 |
16.b.1 报告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受到因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而受到歧视或骚扰人口的百分比(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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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每个国家负有首要责任和义务保护 促进和实现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除其他外, 应采取可能必要的步骤,在社会 经济 政治以及其他领域创造一切必要条件,建立必要的 法律保障,以确保在其管辖下的所有人能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实际享受所有这些权利与 自由 |
16.3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国家和国际层面促进法治,确保所有人都有平等诉诸司法的机会。 |
16.3.2 未判刑的被拘留者占监狱服刑总人口的百分比 16.3.1 过去12个月内向主管当局或其他官方认可的冲突解决机制报告其受害经历的暴力行为受害者所占比例 16.3.3 过去两年中发生争端且获得正式或非正式争端解决机
制的人口的比例,按机制种类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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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各级建立有效、负责和透明的机构。 |
16.6.1 政府基本支出占初始核定预算的百分比,按部门(或预算编码或类似分类码)分列 16.6.2 对上一次公共服务体验感到满意的人口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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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确保各级的决策反应迅速,具有包容性、参与性和代表性。 |
16.7.1 国家和地方机构中的职位按性别、年龄、残疾者和人口群体分列相对全国分配数的比例,包括(a) 立法机构;(b) 公务制度;(c) 司法机构 16.7.2 认为决策具有包容性和响应性的人口比例,按性别、年龄、残疾人和人口群体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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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
16.10.1 过去12个月内记者、相关媒体人员、工会会员和人权倡导者被杀害、绑架、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和施以酷刑的经核实案件数目 16.10.2 通过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或)政策以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国家数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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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a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通过开展国际合作等方式加强相关国家机制,在各层级提高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建设,以预防暴力,打击恐怖主义和犯罪行为。 |
16.a.1 符合《巴黎原则》的独立的国家人权机构的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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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每一国家均应采取可能必要的立法 行政和其他步骤,以确保本宣言所提的权利和 自由得到有效的保证 |
16.3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国家和国际层面促进法治,确保所有人都有平等诉诸司法的机会。 |
16.3.2 未判刑的被拘留者占监狱服刑总人口的百分比 16.3.1 过去12个月内向主管当局或其他官方认可的冲突解决机制报告其受害经历的暴力行为受害者所占比例 16.3.3 过去两年中发生争端且获得正式或非正式争端解决机
制的人口的比例,按机制种类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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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各级建立有效、负责和透明的机构。 |
16.6.1 政府基本支出占初始核定预算的百分比,按部门(或预算编码或类似分类码)分列 16.6.2 对上一次公共服务体验感到满意的人口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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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确保各级的决策反应迅速,具有包容性、参与性和代表性。 |
16.7.1 国家和地方机构中的职位按性别、年龄、残疾者和人口群体分列相对全国分配数的比例,包括(a) 立法机构;(b) 公务制度;(c) 司法机构 16.7.2 认为决策具有包容性和响应性的人口比例,按性别、年龄、残疾人和人口群体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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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
16.10.1 过去12个月内记者、相关媒体人员、工会会员和人权倡导者被杀害、绑架、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和施以酷刑的经核实案件数目 16.10.2 通过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或)政策以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国家数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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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a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通过开展国际合作等方式加强相关国家机制,在各层级提高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建设,以预防暴力,打击恐怖主义和犯罪行为。 |
16.a.1 符合《巴黎原则》的独立的国家人权机构的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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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符合 联合国宪章 和各国在人权和基本自由领域的其他国际义务的国内立法,是落实 和享受人权和基本自由 以及进行本宣言所提一切促进 保护和有效实现这些权利和自由 的活动的法律框架 |
16.3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国家和国际层面促进法治,确保所有人都有平等诉诸司法的机会。 |
16.3.2 未判刑的被拘留者占监狱服刑总人口的百分比 16.3.1 过去12个月内向主管当局或其他官方认可的冲突解决机制报告其受害经历的暴力行为受害者所占比例 16.3.3 过去两年中发生争端且获得正式或非正式争端解决机
制的人口的比例,按机制种类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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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
16.10.1 过去12个月内记者、相关媒体人员、工会会员和人权倡导者被杀害、绑架、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和施以酷刑的经核实案件数目 16.10.2 通过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或)政策以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国家数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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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本宣言任何内容,不得解释为损害或抵触 联合国宪章 的宗旨和原则,也不得解释为 限制或减损 世界人权宣言 2 各项国际人权盟约 3 以及此领域所适用的其他国际文书和 承诺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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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为了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一级和国际一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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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a
和平聚会或集会; |
8.8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保护劳工权利,推动为所有工人,包括移民工人,特别是女性移民和没有稳定工作的人创造安全和有保障的工作环境。 |
8.8.1 每10 万工人致命和非致命的职业伤害,按性别和移民身 份分列 8.8.2 国家遵守基于国际劳工组织(劳工组织)文本来源和国家法律的劳工权利(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的程度,按性别和移民身份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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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
16.10.1 过去12个月内记者、相关媒体人员、工会会员和人权倡导者被杀害、绑架、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和施以酷刑的经核实案件数目 16.10.2 通过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或)政策以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国家数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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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b
成立 加入和参加非政府组织 社团或团体; |
8.8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保护劳工权利,推动为所有工人,包括移民工人,特别是女性移民和没有稳定工作的人创造安全和有保障的工作环境。 |
8.8.1 每10 万工人致命和非致命的职业伤害,按性别和移民身 份分列 8.8.2 国家遵守基于国际劳工组织(劳工组织)文本来源和国家法律的劳工权利(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的程度,按性别和移民身份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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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
16.10.1 过去12个月内记者、相关媒体人员、工会会员和人权倡导者被杀害、绑架、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和施以酷刑的经核实案件数目 16.10.2 通过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或)政策以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国家数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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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c
同非政府组织或政府间机构进行联系 |
9.c (产业创新和基础设施)
大幅提升信息和通信技术的普及度,力争到2020年在最不发达国家以低廉的价格普遍提供因特网服务。 |
9.c.1 移动网络所覆盖的人口比例,按技术种类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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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
16.10.1 过去12个月内记者、相关媒体人员、工会会员和人权倡导者被杀害、绑架、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和施以酷刑的经核实案件数目 16.10.2 通过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或)政策以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国家数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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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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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c
就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在法律和实践中是否得到遵守进行研究 讨论 形成并提 出自己的见解,借此和通过其他适当手段,促请公众注意这些问题 |
4.7 (优质教育)
到2030年,确保所有进行学习的人都掌握可持续发展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具体做法包括开展可持续发展、可持续生活方式、人权和性别平等方面的教育、弘扬和平和非暴力文化、提升全球公民意识,以及肯定文化多样性和文化对可持续发展的贡献。 |
4.7.1 ㈠ 全球公民教育和㈡ 可持续发展教育,包括两性平等和人权,在多大程度上在(a) 国家教育政策、(b) 课程、(c) 教师培训和(d) 学生评估方面进入主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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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c (产业创新和基础设施)
大幅提升信息和通信技术的普及度,力争到2020年在最不发达国家以低廉的价格普遍提供因特网服务。 |
9.c.1 移动网络所覆盖的人口比例,按技术种类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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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
16.10.1 过去12个月内记者、相关媒体人员、工会会员和人权倡导者被杀害、绑架、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和施以酷刑的经核实案件数目 16.10.2 通过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或)政策以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国家数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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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a
了解 索取 获得 接受并保存一切有关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资料,包括取得有关国 内立法 司法或行政系统如何实施这些权利和自由的资料; |
4.7 (优质教育)
到2030年,确保所有进行学习的人都掌握可持续发展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具体做法包括开展可持续发展、可持续生活方式、人权和性别平等方面的教育、弘扬和平和非暴力文化、提升全球公民意识,以及肯定文化多样性和文化对可持续发展的贡献。 |
4.7.1 ㈠ 全球公民教育和㈡ 可持续发展教育,包括两性平等和人权,在多大程度上在(a) 国家教育政策、(b) 课程、(c) 教师培训和(d) 学生评估方面进入主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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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c (产业创新和基础设施)
大幅提升信息和通信技术的普及度,力争到2020年在最不发达国家以低廉的价格普遍提供因特网服务。 |
9.c.1 移动网络所覆盖的人口比例,按技术种类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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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各级建立有效、负责和透明的机构。 |
16.6.1 政府基本支出占初始核定预算的百分比,按部门(或预算编码或类似分类码)分列 16.6.2 对上一次公共服务体验感到满意的人口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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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
16.10.1 过去12个月内记者、相关媒体人员、工会会员和人权倡导者被杀害、绑架、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和施以酷刑的经核实案件数目 16.10.2 通过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或)政策以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国家数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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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b
根据人权和其他适用的国际文书,自由向他人发表 传授或传播一切有关人权和基 本自由的观点 资料和知识; |
9.c (产业创新和基础设施)
大幅提升信息和通信技术的普及度,力争到2020年在最不发达国家以低廉的价格普遍提供因特网服务。 |
9.c.1 移动网络所覆盖的人口比例,按技术种类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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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
16.10.1 过去12个月内记者、相关媒体人员、工会会员和人权倡导者被杀害、绑架、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和施以酷刑的经核实案件数目 16.10.2 通过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或)政策以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国家数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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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发展和讨论新的人权思想和原则,有权鼓吹这些思想和 原则 |
16.10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
16.10.1 过去12个月内记者、相关媒体人员、工会会员和人权倡导者被杀害、绑架、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和施以酷刑的经核实案件数目 16.10.2 通过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或)政策以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国家数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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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不歧视的基础上得到有效机会,参加治理国事, 管理公共事务 |
5.1 (性别平等)
在全球消除对妇女和女童一切形式的歧视。 |
5.1.1 是否已制定法律框架来促进、推行和监督实现平等和无性别歧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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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性别平等)
确保妇女全面有效参与各级政治、经济和公共生活的决策,并享有进入以上各级决策领导层的平等机会。 |
5.5.1 妇女在(a) 国家议会和(b) 地方政府席位中所占比例 5.5.2 妇女在管理岗位任职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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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减少不平等)
到2030年,增强所有人的权能,促进他们融入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而不论其年龄、性别、残疾与否、种族、族裔、出身、宗教信仰、经济地位或其他任何区别。 |
10.2.1 按年龄组、性别和残疾人分列的收入低于收入中位数50%的人口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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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减少不平等)
确保机会均等,减少结果不平等现象,包括取消歧视性法律、政策和做法,推动与上述努力相关的适当立法、政策和行动。 |
10.3.1 报告说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到被以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歧视或骚扰的人口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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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可持续城镇)
到2030年,在所有国家加强包容和可持续的城市建设,加强参与性、综合性、可持续的人类住区规划和管理能力。 |
11.3.1 土地使用率与人口增长率之间的比率
11.3.2 已设立以民主方式定期运作的、民间社会直接参与城市规划和管理架构的城市所占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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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确保各级的决策反应迅速,具有包容性、参与性和代表性。 |
16.7.1 国家和地方机构中的职位按性别、年龄、残疾者和人口群体分列相对全国分配数的比例,包括(a) 立法机构;(b) 公务制度;(c) 司法机构 16.7.2 认为决策具有包容性和响应性的人口比例,按性别、年龄、残疾人和人口群体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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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
16.10.1 过去12个月内记者、相关媒体人员、工会会员和人权倡导者被杀害、绑架、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和施以酷刑的经核实案件数目 16.10.2 通过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或)政策以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国家数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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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b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推动和实施非歧视性法律和政策以促进可持续发展。 |
16.b.1 报告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受到因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而受到歧视或骚扰人口的百分比(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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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这特别包括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向政府机构 机关和负责公共事务的组织提 出批评和建议,以便改进其运作,提请人们注意其工作中可能阻挠或妨碍促进 保护和实现 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任何方面 |
5.1 (性别平等)
在全球消除对妇女和女童一切形式的歧视。 |
5.1.1 是否已制定法律框架来促进、推行和监督实现平等和无性别歧视 |
|
5.5 (性别平等)
确保妇女全面有效参与各级政治、经济和公共生活的决策,并享有进入以上各级决策领导层的平等机会。 |
5.5.1 妇女在(a) 国家议会和(b) 地方政府席位中所占比例 5.5.2 妇女在管理岗位任职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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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减少不平等)
到2030年,增强所有人的权能,促进他们融入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而不论其年龄、性别、残疾与否、种族、族裔、出身、宗教信仰、经济地位或其他任何区别。 |
10.2.1 按年龄组、性别和残疾人分列的收入低于收入中位数50%的人口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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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减少不平等)
确保机会均等,减少结果不平等现象,包括取消歧视性法律、政策和做法,推动与上述努力相关的适当立法、政策和行动。 |
10.3.1 报告说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到被以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歧视或骚扰的人口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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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可持续城镇)
到2030年,在所有国家加强包容和可持续的城市建设,加强参与性、综合性、可持续的人类住区规划和管理能力。 |
11.3.1 土地使用率与人口增长率之间的比率
11.3.2 已设立以民主方式定期运作的、民间社会直接参与城市规划和管理架构的城市所占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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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确保各级的决策反应迅速,具有包容性、参与性和代表性。 |
16.7.1 国家和地方机构中的职位按性别、年龄、残疾者和人口群体分列相对全国分配数的比例,包括(a) 立法机构;(b) 公务制度;(c) 司法机构 16.7.2 认为决策具有包容性和响应性的人口比例,按性别、年龄、残疾人和人口群体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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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
16.10.1 过去12个月内记者、相关媒体人员、工会会员和人权倡导者被杀害、绑架、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和施以酷刑的经核实案件数目 16.10.2 通过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或)政策以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国家数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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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b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推动和实施非歧视性法律和政策以促进可持续发展。 |
16.b.1 报告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受到因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而受到歧视或骚扰人口的百分比(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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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在行使人权和基本自由 包括如本宣言所提促进和保护人权时,人人有权单独地和 与他人一起援引有效的补救措施,并在这些权利遭到侵犯时得到保护 |
16.3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国家和国际层面促进法治,确保所有人都有平等诉诸司法的机会。 |
16.3.2 未判刑的被拘留者占监狱服刑总人口的百分比 16.3.1 过去12个月内向主管当局或其他官方认可的冲突解决机制报告其受害经历的暴力行为受害者所占比例 16.3.3 过去两年中发生争端且获得正式或非正式争端解决机
制的人口的比例,按机制种类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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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各级建立有效、负责和透明的机构。 |
16.6.1 政府基本支出占初始核定预算的百分比,按部门(或预算编码或类似分类码)分列 16.6.2 对上一次公共服务体验感到满意的人口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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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
16.10.1 过去12个月内记者、相关媒体人员、工会会员和人权倡导者被杀害、绑架、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和施以酷刑的经核实案件数目 16.10.2 通过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或)政策以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国家数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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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a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通过开展国际合作等方式加强相关国家机制,在各层级提高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建设,以预防暴力,打击恐怖主义和犯罪行为。 |
16.a.1 符合《巴黎原则》的独立的国家人权机构的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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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为此目的,声称其权利或自由受侵犯的所有人均有权自己或通过法律认可代表向 一依法设立的独立 公正的主管司法当局或其他当局提出申诉,并要求该当局通过公开听讯 迅速审理申诉,依法作出裁判,如判定该人权利或自由确实受到侵犯,则提供补偿,包括任何 应得的赔偿,以及执行最终裁判和赔偿,一切均不得有不当延误 |
16.3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国家和国际层面促进法治,确保所有人都有平等诉诸司法的机会。 |
16.3.2 未判刑的被拘留者占监狱服刑总人口的百分比 16.3.1 过去12个月内向主管当局或其他官方认可的冲突解决机制报告其受害经历的暴力行为受害者所占比例 16.3.3 过去两年中发生争端且获得正式或非正式争端解决机
制的人口的比例,按机制种类分列 |
|
16.6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各级建立有效、负责和透明的机构。 |
16.6.1 政府基本支出占初始核定预算的百分比,按部门(或预算编码或类似分类码)分列 16.6.2 对上一次公共服务体验感到满意的人口比例 |
||
16.10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
16.10.1 过去12个月内记者、相关媒体人员、工会会员和人权倡导者被杀害、绑架、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和施以酷刑的经核实案件数目 16.10.2 通过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或)政策以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国家数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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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a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通过开展国际合作等方式加强相关国家机制,在各层级提高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建设,以预防暴力,打击恐怖主义和犯罪行为。 |
16.a.1 符合《巴黎原则》的独立的国家人权机构的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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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为了同一目的,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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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a
通过诉状或其他适当手段,向国内主管司法 行政 立法当局或该国法律制度授权 的任何其他主管当局,对个别官员和政府机构的违反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政策和行为提出申 诉,有关当局应对申诉作出裁判,不得有不当延误; |
16.3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国家和国际层面促进法治,确保所有人都有平等诉诸司法的机会。 |
16.3.2 未判刑的被拘留者占监狱服刑总人口的百分比 16.3.1 过去12个月内向主管当局或其他官方认可的冲突解决机制报告其受害经历的暴力行为受害者所占比例 16.3.3 过去两年中发生争端且获得正式或非正式争端解决机
制的人口的比例,按机制种类分列 |
|
16.6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各级建立有效、负责和透明的机构。 |
16.6.1 政府基本支出占初始核定预算的百分比,按部门(或预算编码或类似分类码)分列 16.6.2 对上一次公共服务体验感到满意的人口比例 |
||
16.10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
16.10.1 过去12个月内记者、相关媒体人员、工会会员和人权倡导者被杀害、绑架、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和施以酷刑的经核实案件数目 16.10.2 通过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或)政策以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国家数目 |
||
16.a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通过开展国际合作等方式加强相关国家机制,在各层级提高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建设,以预防暴力,打击恐怖主义和犯罪行为。 |
16.a.1 符合《巴黎原则》的独立的国家人权机构的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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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c
为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给予并提供具有专业水准的法律援助或其他有关的咨询意 见和援助 |
16.3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国家和国际层面促进法治,确保所有人都有平等诉诸司法的机会。 |
16.3.2 未判刑的被拘留者占监狱服刑总人口的百分比 16.3.1 过去12个月内向主管当局或其他官方认可的冲突解决机制报告其受害经历的暴力行为受害者所占比例 16.3.3 过去两年中发生争端且获得正式或非正式争端解决机
制的人口的比例,按机制种类分列 |
|
16.a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通过开展国际合作等方式加强相关国家机制,在各层级提高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建设,以预防暴力,打击恐怖主义和犯罪行为。 |
16.a.1 符合《巴黎原则》的独立的国家人权机构的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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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b
出席公开听讯 诉讼和审判,以便确定其是否符合国内法律和适用的国际义务和承 诺; |
16.3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国家和国际层面促进法治,确保所有人都有平等诉诸司法的机会。 |
16.3.2 未判刑的被拘留者占监狱服刑总人口的百分比 16.3.1 过去12个月内向主管当局或其他官方认可的冲突解决机制报告其受害经历的暴力行为受害者所占比例 16.3.3 过去两年中发生争端且获得正式或非正式争端解决机
制的人口的比例,按机制种类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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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各级建立有效、负责和透明的机构。 |
16.6.1 政府基本支出占初始核定预算的百分比,按部门(或预算编码或类似分类码)分列 16.6.2 对上一次公共服务体验感到满意的人口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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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
16.10.1 过去12个月内记者、相关媒体人员、工会会员和人权倡导者被杀害、绑架、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和施以酷刑的经核实案件数目 16.10.2 通过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或)政策以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国家数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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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a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通过开展国际合作等方式加强相关国家机制,在各层级提高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建设,以预防暴力,打击恐怖主义和犯罪行为。 |
16.a.1 符合《巴黎原则》的独立的国家人权机构的存在 |
||
9.4
为了同一目的,按照适用的国际文书和程序,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不受阻 挠地同具有一般的或特殊的权限受理和审议有关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来文的国际机构联系和 通信 |
9.c (产业创新和基础设施)
大幅提升信息和通信技术的普及度,力争到2020年在最不发达国家以低廉的价格普遍提供因特网服务。 |
9.c.1 移动网络所覆盖的人口比例,按技术种类分列 |
|
16.7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确保各级的决策反应迅速,具有包容性、参与性和代表性。 |
16.7.1 国家和地方机构中的职位按性别、年龄、残疾者和人口群体分列相对全国分配数的比例,包括(a) 立法机构;(b) 公务制度;(c) 司法机构 16.7.2 认为决策具有包容性和响应性的人口比例,按性别、年龄、残疾人和人口群体分列 |
||
16.10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
16.10.1 过去12个月内记者、相关媒体人员、工会会员和人权倡导者被杀害、绑架、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和施以酷刑的经核实案件数目 16.10.2 通过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或)政策以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国家数目 |
||
9.5
国家如有合理根据,认为在其管辖的任何领土内发生了侵犯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行 为,应立即 公正地进行调查,或确保这样的查究得以进行 |
16.3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国家和国际层面促进法治,确保所有人都有平等诉诸司法的机会。 |
16.3.2 未判刑的被拘留者占监狱服刑总人口的百分比 16.3.1 过去12个月内向主管当局或其他官方认可的冲突解决机制报告其受害经历的暴力行为受害者所占比例 16.3.3 过去两年中发生争端且获得正式或非正式争端解决机
制的人口的比例,按机制种类分列 |
|
16.6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各级建立有效、负责和透明的机构。 |
16.6.1 政府基本支出占初始核定预算的百分比,按部门(或预算编码或类似分类码)分列 16.6.2 对上一次公共服务体验感到满意的人口比例 |
||
16.10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
16.10.1 过去12个月内记者、相关媒体人员、工会会员和人权倡导者被杀害、绑架、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和施以酷刑的经核实案件数目 16.10.2 通过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或)政策以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国家数目 |
||
16.a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通过开展国际合作等方式加强相关国家机制,在各层级提高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建设,以预防暴力,打击恐怖主义和犯罪行为。 |
16.a.1 符合《巴黎原则》的独立的国家人权机构的存在 |
||
10
任何人不得以作为或应有为的不作为参与侵犯人权和基本自由,任何人也不得因拒绝 参与而遭受任何形式的处罚或不利行动 |
16.3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国家和国际层面促进法治,确保所有人都有平等诉诸司法的机会。 |
16.3.2 未判刑的被拘留者占监狱服刑总人口的百分比 16.3.1 过去12个月内向主管当局或其他官方认可的冲突解决机制报告其受害经历的暴力行为受害者所占比例 16.3.3 过去两年中发生争端且获得正式或非正式争端解决机
制的人口的比例,按机制种类分列 |
|
11
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合法从事其专业或职业 因其职业而可能影响他人尊严 人权和基本自由者应尊重这些权利和自由,遵守有关的国家和国际专业和职业行为或道德 标准 |
8.8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保护劳工权利,推动为所有工人,包括移民工人,特别是女性移民和没有稳定工作的人创造安全和有保障的工作环境。 |
8.8.1 每10 万工人致命和非致命的职业伤害,按性别和移民身 份分列 8.8.2 国家遵守基于国际劳工组织(劳工组织)文本来源和国家法律的劳工权利(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的程度,按性别和移民身份分列 |
|
16.3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国家和国际层面促进法治,确保所有人都有平等诉诸司法的机会。 |
16.3.2 未判刑的被拘留者占监狱服刑总人口的百分比 16.3.1 过去12个月内向主管当局或其他官方认可的冲突解决机制报告其受害经历的暴力行为受害者所占比例 16.3.3 过去两年中发生争端且获得正式或非正式争端解决机
制的人口的比例,按机制种类分列 |
||
12.1
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参加反对侵犯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和平活动 |
16.10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
16.10.1 过去12个月内记者、相关媒体人员、工会会员和人权倡导者被杀害、绑架、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和施以酷刑的经核实案件数目 16.10.2 通过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或)政策以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国家数目 |
|
12.2
国家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主管当局保护每一个人,无论单独地或与他人一起, 不因其合法行使本宣言中所指权利而遭受任何暴力 威胁 报复 事实上或法律上的恶意 歧视 压力或任何其他任意行为的侵犯 |
5.1 (性别平等)
在全球消除对妇女和女童一切形式的歧视。 |
5.1.1 是否已制定法律框架来促进、推行和监督实现平等和无性别歧视 |
|
5.2 (性别平等)
消除公共和私营部门针对妇女和女童一切形式的暴力行为,包括贩卖、性剥削及其他形式的剥削。 |
5.2.1 有过伴侣的妇女和15岁及以上女童在过去12个月中遭到过现任或前任伴侣殴打、性暴力或心理暴力的比例, 按暴力形式和年龄分列 5.2.2 妇女和15岁及以上女童在过去12个月中遭到过亲密伴侣之外其他人的性暴力的比例, 按年龄组和发生地分列 |
||
10.3 (减少不平等)
确保机会均等,减少结果不平等现象,包括取消歧视性法律、政策和做法,推动与上述努力相关的适当立法、政策和行动。 |
10.3.1 报告说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到被以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歧视或骚扰的人口百分比 |
||
16.1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全球大幅减少一切形式的暴力和相关的死亡率。 |
16.1.1 每10万人中故意杀人案的受害者人数(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16.1.3 过去12个月内遭受(a) 身体暴力(b) 心理暴力和(c) 性暴力的人口所占的比例 16.1.2 每10万人中与冲突有关的死亡人数,按性别、年龄和死因分列 16.1.4 在居住区单独步行感到安全的人口比例 |
||
16.2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制止对儿童进行虐待、剥削、贩卖以及一切形式的暴力和酷刑。 |
16.2.1 过去一个月内受到照顾者施加的任何体罚和/或心理侵害的1-17岁儿童百分比 16.2.2 每10万人中人口贩运行为受害者的人数(按性别、年龄组和剥削形式分列) 16.2.3 18岁之前受到性暴力侵害的18至29岁青年男女的比例 |
||
16.6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各级建立有效、负责和透明的机构。 |
16.6.1 政府基本支出占初始核定预算的百分比,按部门(或预算编码或类似分类码)分列 16.6.2 对上一次公共服务体验感到满意的人口比例 |
||
16.10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
16.10.1 过去12个月内记者、相关媒体人员、工会会员和人权倡导者被杀害、绑架、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和施以酷刑的经核实案件数目 16.10.2 通过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或)政策以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国家数目 |
||
16.a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通过开展国际合作等方式加强相关国家机制,在各层级提高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建设,以预防暴力,打击恐怖主义和犯罪行为。 |
16.a.1 符合《巴黎原则》的独立的国家人权机构的存在 |
||
12.3
在这方面,在以和平手段作出反应或反对造成侵犯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可归咎于国 家的活动和作为,包括不作为,以及反对群体或个人犯下暴力行为影响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享 受时,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受到国内法律的有效保护 |
16.3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国家和国际层面促进法治,确保所有人都有平等诉诸司法的机会。 |
16.3.2 未判刑的被拘留者占监狱服刑总人口的百分比 16.3.1 过去12个月内向主管当局或其他官方认可的冲突解决机制报告其受害经历的暴力行为受害者所占比例 16.3.3 过去两年中发生争端且获得正式或非正式争端解决机
制的人口的比例,按机制种类分列 |
|
16.10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
16.10.1 过去12个月内记者、相关媒体人员、工会会员和人权倡导者被杀害、绑架、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和施以酷刑的经核实案件数目 16.10.2 通过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或)政策以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国家数目 |
||
16.a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通过开展国际合作等方式加强相关国家机制,在各层级提高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建设,以预防暴力,打击恐怖主义和犯罪行为。 |
16.a.1 符合《巴黎原则》的独立的国家人权机构的存在 |
||
13
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根据本宣言第 3 条的规定,以和平手段纯粹为了促进和 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的目的征集 接受和使用资源 |
16.10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
16.10.1 过去12个月内记者、相关媒体人员、工会会员和人权倡导者被杀害、绑架、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和施以酷刑的经核实案件数目 16.10.2 通过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或)政策以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国家数目 |
|
14.1
国家有责任采取立法 司法 行政或其他适当措施,促进在其管辖范围内的所有人 了解他们的公民 政治 经济 社会和文化权利 |
4.7 (优质教育)
到2030年,确保所有进行学习的人都掌握可持续发展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具体做法包括开展可持续发展、可持续生活方式、人权和性别平等方面的教育、弘扬和平和非暴力文化、提升全球公民意识,以及肯定文化多样性和文化对可持续发展的贡献。 |
4.7.1 ㈠ 全球公民教育和㈡ 可持续发展教育,包括两性平等和人权,在多大程度上在(a) 国家教育政策、(b) 课程、(c) 教师培训和(d) 学生评估方面进入主流 |
|
16.6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各级建立有效、负责和透明的机构。 |
16.6.1 政府基本支出占初始核定预算的百分比,按部门(或预算编码或类似分类码)分列 16.6.2 对上一次公共服务体验感到满意的人口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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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
16.10.1 过去12个月内记者、相关媒体人员、工会会员和人权倡导者被杀害、绑架、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和施以酷刑的经核实案件数目 16.10.2 通过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或)政策以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国家数目 |
||
14.2
这类措施,除其他外,应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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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b
充分和平等地得到人权方面的国际文件,包括缔约国向根据国际人权条约设立的机构 提交的定期报告 以及这些机构讨论情况的简要记录和正式报告 |
4.7 (优质教育)
到2030年,确保所有进行学习的人都掌握可持续发展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具体做法包括开展可持续发展、可持续生活方式、人权和性别平等方面的教育、弘扬和平和非暴力文化、提升全球公民意识,以及肯定文化多样性和文化对可持续发展的贡献。 |
4.7.1 ㈠ 全球公民教育和㈡ 可持续发展教育,包括两性平等和人权,在多大程度上在(a) 国家教育政策、(b) 课程、(c) 教师培训和(d) 学生评估方面进入主流 |
|
16.10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
16.10.1 过去12个月内记者、相关媒体人员、工会会员和人权倡导者被杀害、绑架、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和施以酷刑的经核实案件数目 16.10.2 通过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或)政策以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国家数目 |
||
14.2.a
出版和广泛供应国家法律和规定以及适用的基本国际人权文书; |
4.7 (优质教育)
到2030年,确保所有进行学习的人都掌握可持续发展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具体做法包括开展可持续发展、可持续生活方式、人权和性别平等方面的教育、弘扬和平和非暴力文化、提升全球公民意识,以及肯定文化多样性和文化对可持续发展的贡献。 |
4.7.1 ㈠ 全球公民教育和㈡ 可持续发展教育,包括两性平等和人权,在多大程度上在(a) 国家教育政策、(b) 课程、(c) 教师培训和(d) 学生评估方面进入主流 |
|
16.10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
16.10.1 过去12个月内记者、相关媒体人员、工会会员和人权倡导者被杀害、绑架、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和施以酷刑的经核实案件数目 16.10.2 通过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或)政策以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国家数目 |
||
14.3
国家应在其管辖的所有领土上,保证并酌情支持建立和发展更多促进和保护人权 和基本自由的独立国家机构,不论是监察专员 人权委员会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国家机构 |
16.6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各级建立有效、负责和透明的机构。 |
16.6.1 政府基本支出占初始核定预算的百分比,按部门(或预算编码或类似分类码)分列 16.6.2 对上一次公共服务体验感到满意的人口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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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a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通过开展国际合作等方式加强相关国家机制,在各层级提高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建设,以预防暴力,打击恐怖主义和犯罪行为。 |
16.a.1 符合《巴黎原则》的独立的国家人权机构的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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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国家有责任促进和便利各级教育机构中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教学,确保所有负责培训 律师 执法官员 武装部队人员和政府官员的培训人员把适当的人权教学内容列入他们的 培训方案 |
4.7 (优质教育)
到2030年,确保所有进行学习的人都掌握可持续发展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具体做法包括开展可持续发展、可持续生活方式、人权和性别平等方面的教育、弘扬和平和非暴力文化、提升全球公民意识,以及肯定文化多样性和文化对可持续发展的贡献。 |
4.7.1 ㈠ 全球公民教育和㈡ 可持续发展教育,包括两性平等和人权,在多大程度上在(a) 国家教育政策、(b) 课程、(c) 教师培训和(d) 学生评估方面进入主流 |
|
16.3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国家和国际层面促进法治,确保所有人都有平等诉诸司法的机会。 |
16.3.2 未判刑的被拘留者占监狱服刑总人口的百分比 16.3.1 过去12个月内向主管当局或其他官方认可的冲突解决机制报告其受害经历的暴力行为受害者所占比例 16.3.3 过去两年中发生争端且获得正式或非正式争端解决机
制的人口的比例,按机制种类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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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各级建立有效、负责和透明的机构。 |
16.6.1 政府基本支出占初始核定预算的百分比,按部门(或预算编码或类似分类码)分列 16.6.2 对上一次公共服务体验感到满意的人口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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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a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通过开展国际合作等方式加强相关国家机制,在各层级提高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建设,以预防暴力,打击恐怖主义和犯罪行为。 |
16.a.1 符合《巴黎原则》的独立的国家人权机构的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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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个人 非政府组织和有关机构可以发挥重要作用,通过人权和基本自由方面的教育 训 A/RES/53/144 Page 7 练和研究等活动,促使公众更加注意关系到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的问题,以便除了其他以外, 进一步加强国与国之间和所有种族和宗教群体之间的理解 容忍 和平和友好关系,但须铭 记它们在其中开展活动的不同社会和社区的背景 |
4.7 (优质教育)
到2030年,确保所有进行学习的人都掌握可持续发展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具体做法包括开展可持续发展、可持续生活方式、人权和性别平等方面的教育、弘扬和平和非暴力文化、提升全球公民意识,以及肯定文化多样性和文化对可持续发展的贡献。 |
4.7.1 ㈠ 全球公民教育和㈡ 可持续发展教育,包括两性平等和人权,在多大程度上在(a) 国家教育政策、(b) 课程、(c) 教师培训和(d) 学生评估方面进入主流 |
|
16.10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
16.10.1 过去12个月内记者、相关媒体人员、工会会员和人权倡导者被杀害、绑架、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和施以酷刑的经核实案件数目 16.10.2 通过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或)政策以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国家数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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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在行使本宣言所载的权利和自由时,人人单独和与他人一起均须受符合适用国际义务 由法律纯粹为保证充分承认和尊重他人的权利和自由 满足正当道德要求 公共秩序和民 主社会的普遍福利所规定的限制 |
16.3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国家和国际层面促进法治,确保所有人都有平等诉诸司法的机会。 |
16.3.2 未判刑的被拘留者占监狱服刑总人口的百分比 16.3.1 过去12个月内向主管当局或其他官方认可的冲突解决机制报告其受害经历的暴力行为受害者所占比例 16.3.3 过去两年中发生争端且获得正式或非正式争端解决机
制的人口的比例,按机制种类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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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
16.10.1 过去12个月内记者、相关媒体人员、工会会员和人权倡导者被杀害、绑架、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和施以酷刑的经核实案件数目 16.10.2 通过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或)政策以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国家数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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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人人对社会并在社会内负有义务,因为只有在社会之内人的个性才能得到自由和 充分的发展 |
|||
18.2
个人 群体 机构和非政府组织可发挥重要作用 并负有责任保障民主,促进人权和 基本自由,为促进民主社会 民主体制和民主进程的进步作出贡献 |
4.7 (优质教育)
到2030年,确保所有进行学习的人都掌握可持续发展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具体做法包括开展可持续发展、可持续生活方式、人权和性别平等方面的教育、弘扬和平和非暴力文化、提升全球公民意识,以及肯定文化多样性和文化对可持续发展的贡献。 |
4.7.1 ㈠ 全球公民教育和㈡ 可持续发展教育,包括两性平等和人权,在多大程度上在(a) 国家教育政策、(b) 课程、(c) 教师培训和(d) 学生评估方面进入主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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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性别平等)
确保妇女全面有效参与各级政治、经济和公共生活的决策,并享有进入以上各级决策领导层的平等机会。 |
5.5.1 妇女在(a) 国家议会和(b) 地方政府席位中所占比例 5.5.2 妇女在管理岗位任职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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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减少不平等)
到2030年,增强所有人的权能,促进他们融入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而不论其年龄、性别、残疾与否、种族、族裔、出身、宗教信仰、经济地位或其他任何区别。 |
10.2.1 按年龄组、性别和残疾人分列的收入低于收入中位数50%的人口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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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可持续城镇)
到2030年,在所有国家加强包容和可持续的城市建设,加强参与性、综合性、可持续的人类住区规划和管理能力。 |
11.3.1 土地使用率与人口增长率之间的比率
11.3.2 已设立以民主方式定期运作的、民间社会直接参与城市规划和管理架构的城市所占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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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国家和国际层面促进法治,确保所有人都有平等诉诸司法的机会。 |
16.3.2 未判刑的被拘留者占监狱服刑总人口的百分比 16.3.1 过去12个月内向主管当局或其他官方认可的冲突解决机制报告其受害经历的暴力行为受害者所占比例 16.3.3 过去两年中发生争端且获得正式或非正式争端解决机
制的人口的比例,按机制种类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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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各级建立有效、负责和透明的机构。 |
16.6.1 政府基本支出占初始核定预算的百分比,按部门(或预算编码或类似分类码)分列 16.6.2 对上一次公共服务体验感到满意的人口比例 |
||
16.7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确保各级的决策反应迅速,具有包容性、参与性和代表性。 |
16.7.1 国家和地方机构中的职位按性别、年龄、残疾者和人口群体分列相对全国分配数的比例,包括(a) 立法机构;(b) 公务制度;(c) 司法机构 16.7.2 认为决策具有包容性和响应性的人口比例,按性别、年龄、残疾人和人口群体分列 |
||
16.10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
16.10.1 过去12个月内记者、相关媒体人员、工会会员和人权倡导者被杀害、绑架、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和施以酷刑的经核实案件数目 16.10.2 通过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或)政策以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国家数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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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个人 群体 机构和非政府组织也可发挥重要作用 并负有责任视情况作出贡献促 进人人有权享有能充分实现 世界人权宣言 和其他人权文书所列人权和自由的社会和国 际秩序 |
4.7 (优质教育)
到2030年,确保所有进行学习的人都掌握可持续发展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具体做法包括开展可持续发展、可持续生活方式、人权和性别平等方面的教育、弘扬和平和非暴力文化、提升全球公民意识,以及肯定文化多样性和文化对可持续发展的贡献。 |
4.7.1 ㈠ 全球公民教育和㈡ 可持续发展教育,包括两性平等和人权,在多大程度上在(a) 国家教育政策、(b) 课程、(c) 教师培训和(d) 学生评估方面进入主流 |
|
17.16 (全球伙伴关系)
加强全球可持续发展伙伴关系,以多利益攸关方伙伴关系作为补充,调动和分享知识、专长、技术和财政资源,以支持所有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
17.16.1 为协助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在多利益攸关方发展成效监测框架内提出进展报告的国家数目 |
||
19
本宣言的任何内容,不得解释为默许任何个人 群体或社会机构或任何国家有权从事任 何旨在破坏本宣言所载的权利和自由的活动或行为 |
|||
20
本宣言的任何内容,不得解释为默许任何个人 群体或社会机构或任何国家有权从事任 何旨在破坏本宣言所载的权利和自由的活动或行为 |
|||
UNDROP UN Declaration on Rights of Peasants |
5.1
根据本《宣言》第二十八条,农民和农村地区其他劳动者有权获得并 以可持续的方式使用享有适当生活条件所需的社区内自然资源。他们还有权参与 这些资源的管理 |
14.b (保护海洋生态)
向小规模个体渔民提供获取海洋资源和市场准入机会。 |
14.b.1 在通过和执行承认小规模渔业并保护其市场准入权利的法律/监管/政策/制度框架方面取得的进展的程度 |
5.2.a
对社会和环境影响作出适当评估 |
14.b (保护海洋生态)
向小规模个体渔民提供获取海洋资源和市场准入机会。 |
14.b.1 在通过和执行承认小规模渔业并保护其市场准入权利的法律/监管/政策/制度框架方面取得的进展的程度 |
|
5.2.b
已根据本《宣言》第二条第 3 款进行了诚意协商; |
14.b (保护海洋生态)
向小规模个体渔民提供获取海洋资源和市场准入机会。 |
14.b.1 在通过和执行承认小规模渔业并保护其市场准入权利的法律/监管/政策/制度框架方面取得的进展的程度 |
|
5.2.c
已根据双方同意的条件,确定了自然资源开发方与农民和农村地区其 他劳动者之间公平和公正地共享资源开发利益的模式 |
14.b (保护海洋生态)
向小规模个体渔民提供获取海洋资源和市场准入机会。 |
14.b.1 在通过和执行承认小规模渔业并保护其市场准入权利的法律/监管/政策/制度框架方面取得的进展的程度 |
|
5.2
国家应采取措施,确保对农民和农村地区其他劳动者一贯持有或使用 的自然资源有影响的任何开发活动须符合但不限于下列条件: |
14.b (保护海洋生态)
向小规模个体渔民提供获取海洋资源和市场准入机会。 |
14.b.1 在通过和执行承认小规模渔业并保护其市场准入权利的法律/监管/政策/制度框架方面取得的进展的程度 |
|
12.5
国家应向农民和农村地区其他劳动者提供有效机制,防范和补救任何 意图或实际侵犯其人权、任意剥夺其土地和自然资源或剥夺其维生手段和人身完 整的行动,以及任何形式的强迫定居或人口迁移。 |
14.b (保护海洋生态)
向小规模个体渔民提供获取海洋资源和市场准入机会。 |
14.b.1 在通过和执行承认小规模渔业并保护其市场准入权利的法律/监管/政策/制度框架方面取得的进展的程度 |
|
13.1
农民和农村地区其他劳动者享有工作权,包括自由选择谋生方式的权 |
14.b (保护海洋生态)
向小规模个体渔民提供获取海洋资源和市场准入机会。 |
14.b.1 在通过和执行承认小规模渔业并保护其市场准入权利的法律/监管/政策/制度框架方面取得的进展的程度 |
|
13.3
国家应营造扶持性环境,为农民和农村地区其他劳动者及其家人创造 工作机会,提供的薪酬应使他们能享有适当生活水准 |
13.b (应对气候变化)
促进在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建立增强能力的机制,帮助其进行与气候变化有关的有效规划和管理,包括重点关注妇女、青年、地方社区和边缘化社区。 |
13.b.1 具有国家自主决定捐款、长期战略、国家适应计划、适
应信息通报和国家信息通报战略的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
中国家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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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在农村贫困程度较高而其他部门又缺少就业机会时,国家应采取适当 措施,建立和扶持劳动密集程度足够高的可持续粮业体系,以帮助创造体面的就 业机会。 |
|||
13.5
国家应考虑到农民农业和小规模渔业的具体特性,酌情划拨适当的资 源以确保劳动监察机构能在农村地区切实开展工作,从而监督对劳动法的遵守情 况 |
14.b (保护海洋生态)
向小规模个体渔民提供获取海洋资源和市场准入机会。 |
14.b.1 在通过和执行承认小规模渔业并保护其市场准入权利的法律/监管/政策/制度框架方面取得的进展的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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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根据本《宣言》第二十八条,农民和其他在农村地区生活的人单独和 (或)集体享有土地权,包括有权进入、可持续地利用和管理土地及其中的水域、 近岸海洋、渔场、牧场和森林,达到适当生活水准,有安全和平且有尊严地生活 的居所,发展自身的文化 |
14.b (保护海洋生态)
向小规模个体渔民提供获取海洋资源和市场准入机会。 |
14.b.1 在通过和执行承认小规模渔业并保护其市场准入权利的法律/监管/政策/制度框架方面取得的进展的程度 |
|
17.2
国家应采取适当措施,消除和禁止土地权方面的一切形式歧视,包括 因婚姻状况变更、缺乏法律行为能力或无法获得经济资源而导致的歧视。 |
14.b (保护海洋生态)
向小规模个体渔民提供获取海洋资源和市场准入机会。 |
14.b.1 在通过和执行承认小规模渔业并保护其市场准入权利的法律/监管/政策/制度框架方面取得的进展的程度 |
|
17.3
国家应采取适当措施,在法律上承认土地保有权,包括当前不受法律 保护的习惯土地保有权,承认存在不同的模式和制度。国家应保护合法的保有 权,确保不任意或非法驱逐农民和农村地区其他劳动者,并确保不会以其他方式 取消或侵犯他们的权利。国家应承认和保护自然共有物及其相关的集体使用和管 理制度。 |
14.b (保护海洋生态)
向小规模个体渔民提供获取海洋资源和市场准入机会。 |
14.b.1 在通过和执行承认小规模渔业并保护其市场准入权利的法律/监管/政策/制度框架方面取得的进展的程度 |
|
17.4
农民和农村地区其他劳动者有权受到保护,免于被任意非法赶出自己 的土地或惯常居住地,或失去他们活动中所使用的、享受适当生活条件所必需的 其他自然资源。国家应将符合国际人权法和人道主义法的流离失所防范保护措施 纳入国家法律。国家应禁止任意和非法强迫迁离、毁坏农业用地以及没收或征用 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包括禁止作为惩罚措施或战争手段实施上述行为。 |
14.b (保护海洋生态)
向小规模个体渔民提供获取海洋资源和市场准入机会。 |
14.b.1 在通过和执行承认小规模渔业并保护其市场准入权利的法律/监管/政策/制度框架方面取得的进展的程度 |
|
17.5
被任意或非法剥夺土地的农民和农村地区其他劳动者有权单独和(或)集 体、与他人一起或作为一个群体返回他们被任意或非法剥夺的土地,包括在发生 自然灾害和(或)武装冲突的情况下,并尽可能恢复对他们用于活动和享受适当生 活条件所需的自然资源的使用权,或在无法返回时得到公正、公平和合法的赔 偿。 |
14.b (保护海洋生态)
向小规模个体渔民提供获取海洋资源和市场准入机会。 |
14.b.1 在通过和执行承认小规模渔业并保护其市场准入权利的法律/监管/政策/制度框架方面取得的进展的程度 |
|
17.6
在适当情况下,国家应采取适当措施开展土地改革,以促进农民和农 村地区其他劳动者广泛和公平地获得享受适当生活条件所需的土地和其他自然资 源,并应考虑到土地的社会职能,限制土地的过度集中和对土地的过度控制。在 分配公共土地、渔场和森林时,应优先考虑无地农民、年轻人、小规模渔民和其 他农村劳动者。 |
14.b (保护海洋生态)
向小规模个体渔民提供获取海洋资源和市场准入机会。 |
14.b.1 在通过和执行承认小规模渔业并保护其市场准入权利的法律/监管/政策/制度框架方面取得的进展的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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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
国家应采取措施,力求通过生态农业等方法,养护和可持续地使用农 民和农村地区其他劳动者用于生产的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并确保为生物以及其 他自然能力的再生和循环提供有利条件。 |
14.b (保护海洋生态)
向小规模个体渔民提供获取海洋资源和市场准入机会。 |
14.b.1 在通过和执行承认小规模渔业并保护其市场准入权利的法律/监管/政策/制度框架方面取得的进展的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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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农民和农村地区其他劳动者有权养护和保护环境和自己土地的生产能 力,有权养护和保护自己使用和管理的资源。 |
14.b (保护海洋生态)
向小规模个体渔民提供获取海洋资源和市场准入机会。 |
14.b.1 在通过和执行承认小规模渔业并保护其市场准入权利的法律/监管/政策/制度框架方面取得的进展的程度 |
|
20.1
国家应按照相关的国际义务采取适当措施,防止生物多样性枯竭,确 保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以促进和保护农民和农村地区其他劳动者充分 享有权利。 |
14.b (保护海洋生态)
向小规模个体渔民提供获取海洋资源和市场准入机会。 |
14.b.1 在通过和执行承认小规模渔业并保护其市场准入权利的法律/监管/政策/制度框架方面取得的进展的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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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农民和农村地区其他劳动者有权获得水源以供个人和家庭使用、耕 作、养鱼和饲养牲畜,并且有权保障其他与水有关的生计,从而确保养护、恢复 并可持续地使用水资源。他们有权公平使用水源和水管理体系,免遭任意断水或 水源污染。 |
14.b (保护海洋生态)
向小规模个体渔民提供获取海洋资源和市场准入机会。 |
14.b.1 在通过和执行承认小规模渔业并保护其市场准入权利的法律/监管/政策/制度框架方面取得的进展的程度 |
|
UDHR 世界人权宣言 |
2
人人有资格享受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区别。并且不得因一人所属的国家或领土的政治的、行政的或者国际的地位之不同而有所区别,无论该领土是独立领土、托管领土、非自治领土或者处于其他任何主权受限制的情况之下。 |
5.1 (性别平等)
在全球消除对妇女和女童一切形式的歧视。 |
5.1.1 是否已制定法律框架来促进、推行和监督实现平等和无性别歧视 |
10.1 (减少不平等)
到2030年,逐步实现和维持最底层40%人口的收入增长,并确保其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
10.1.1 最底层40%人口和总人口的家庭支出或人均收入增长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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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减少不平等)
到2030年,增强所有人的权能,促进他们融入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而不论其年龄、性别、残疾与否、种族、族裔、出身、宗教信仰、经济地位或其他任何区别。 |
10.2.1 按年龄组、性别和残疾人分列的收入低于收入中位数50%的人口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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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减少不平等)
确保机会均等,减少结果不平等现象,包括取消歧视性法律、政策和做法,推动与上述努力相关的适当立法、政策和行动。 |
10.3.1 报告说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到被以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歧视或骚扰的人口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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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b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推动和实施非歧视性法律和政策以促进可持续发展。 |
16.b.1 报告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受到因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而受到歧视或骚扰人口的百分比(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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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8 (全球伙伴关系)
到2020年,加强向发展中国家,包括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提供的能力建设支持,大幅增加获得按收入、性别、年龄、种族、民族、移徙情况、残疾情况、地理位置和各国国情有关的其他特征分类的高质量、及时和可靠的数据。 |
17.18.1 可持续发展目标监测的统计能力指标 17.18.2 遵循官方统计基本原则制定了国家统计立法的国家数目 17.18.3 国家统计计划有充分资金且正在执行的国家数目, 按资金来源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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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 |
1.5 (消除贫困)
到2030年,增强穷人和弱势群体的抵御灾害能力,降低其遭受极端天气事件和其他经济、社会、环境冲击和灾害的概率和易受影响程度。 |
1.5.1 每10万人当中因灾害死亡、失踪和直接受影响的人数 1.5.2 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与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相比 1.5.3 依照《2015-2030年仙台减少灾害风险框架》通过和执行国家减少灾害风险战略的国家数目 1.5.4 依照国家减少灾害风险战略通过和执行地方减少灾害风险战略的地方政府比例 |
|
3.1 (健康福祉)
到2030年,全球孕产妇每10万例活产的死亡率降至70人以下。 |
3.1.1 每100 000名活产产妇死亡人数 3.1.2 由熟练保健人员协助的分娩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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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健康福祉)
到2030年,消除新生儿和5岁以下儿童可预防的死亡,各国争取将新生儿每1 000例活产的死亡率至少降至12例,5岁以下儿童每1 000例活产的死亡率至少降至25例。 |
3.2.1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每1 000例活产死亡数) 3.2.2 新生儿死亡率(每1 000例活产死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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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健康福祉)
到2030年,消除艾滋病、结核病、疟疾和被忽视的热带疾病等流行病,抗击肝炎、水传播疾病和其他传染病。 |
3.3.1 每1 000名未感染者中艾滋病毒新感染病例数(按年龄组、性别和主要群体分列) 3.3.2 每年每100 000人结核病发生率 3.3.3 每年每1 000人疟疾病例 3.3.4 某一年每100 000人新乙型肝炎感染人数 3.3.5 须采取干预措施治疗被忽视的热带疾病的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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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健康福祉)
到2030年,通过预防、治疗及促进身心健康,将非传染性疾病导致的过早死亡减少三分之一。 |
3.4.1 心血管疾病、癌症、糖尿病或慢性呼吸道疾病死亡率 3.4.2 自杀死亡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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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健康福祉)
到2020年,全球公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伤人数减半。 |
3.6.1 每10万人口(年龄标准化)30天内公路交通致命伤亡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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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健康福祉)
到2030年,大幅减少危险化学品以及空气、水和土壤污染导致的死亡和患病人数。 |
3.9.1 归因于家庭和环境空气污染的死亡率 3.9.2 不安全供水、不安全环卫设施以及缺乏个人卫生(接触人人享有饮水、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项目(水卫项目)所述的不安全服务)导致的死亡率 3.9.3 意外中毒导致的死亡率 |
||
3.d (健康福祉)
加强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早期预警、减少风险,以及管理国家和全球健康风险的能力。 |
3.d.1 某一特定时间点已达到13个核心能力特征的百分比 3.d.2 因特定抗生素耐药性生物所致血流感染的百分比 |
||
5.2 (性别平等)
消除公共和私营部门针对妇女和女童一切形式的暴力行为,包括贩卖、性剥削及其他形式的剥削。 |
5.2.1 有过伴侣的妇女和15岁及以上女童在过去12个月中遭到过现任或前任伴侣殴打、性暴力或心理暴力的比例, 按暴力形式和年龄分列 5.2.2 妇女和15岁及以上女童在过去12个月中遭到过亲密伴侣之外其他人的性暴力的比例, 按年龄组和发生地分列 |
||
5.3 (性别平等)
消除童婚、早婚、逼婚及割礼等一切伤害行为。 |
5.3.1 20至24岁妇女中在15岁以前和18岁之前结婚或同居的妇女所占比例 5.3.2 15至49岁女童和妇女中生殖器被残割/切割过的人所占比例, 按年龄分列 |
||
10.7 (减少不平等)
促进有序、安全、正常和负责的移民和人口流动,包括执行合理规划和管理完善的移民政策。 |
10.7.1 由雇员承担的招聘费用占其在目的地国月收入的比例 10.7.2 实行有利于有序、安全、正常和负责任的移徙和人口流动的移民政策的国家数目 10.7.3 向国际目的地迁移过程中死亡或失踪的人数 10.7.4 难民人口比例,按来源国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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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可持续城镇)
到2030年,大幅减少包括水灾在内的各种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和受灾人数,大幅减少上述灾害造成的与全球国内生产总值有关的直接经济损失,重点保护穷人和处境脆弱群体。 |
11.5.1 每10 万人当中因灾害死亡、失踪和直接受影响的人数 11.5.2 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与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相比)、重要基础设施的损坏和基本服务的中断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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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全球大幅减少一切形式的暴力和相关的死亡率。 |
16.1.1 每10万人中故意杀人案的受害者人数(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16.1.3 过去12个月内遭受(a) 身体暴力(b) 心理暴力和(c) 性暴力的人口所占的比例 16.1.2 每10万人中与冲突有关的死亡人数,按性别、年龄和死因分列 16.1.4 在居住区单独步行感到安全的人口比例 |
||
16.2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制止对儿童进行虐待、剥削、贩卖以及一切形式的暴力和酷刑。 |
16.2.1 过去一个月内受到照顾者施加的任何体罚和/或心理侵害的1-17岁儿童百分比 16.2.2 每10万人中人口贩运行为受害者的人数(按性别、年龄组和剥削形式分列) 16.2.3 18岁之前受到性暴力侵害的18至29岁青年男女的比例 |
||
16.10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
16.10.1 过去12个月内记者、相关媒体人员、工会会员和人权倡导者被杀害、绑架、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和施以酷刑的经核实案件数目 16.10.2 通过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或)政策以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国家数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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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应对气候变化)
加强各国抵御和适应气候相关的灾害和自然灾害的能力。 |
13.1.1 每10万人当中因灾害死亡、失踪和直接受影响的人数 13.1.2 依照《2015-2030年仙台减少灾害风险框架》通过和执行国家减少灾害风险战略的国家数目 13.1.3 依照国家减少灾害风险战略通过和执行地方减少灾害风险战略的地方政府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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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任何人不得使为奴隶或奴役;一切形式的奴隶制度和奴隶买卖,均应予以禁止。 |
8.7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根除强制劳动、现代奴隶制和贩卖人口,禁止和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包括招募和利用童兵,到2025年终止一切形式的童工。 |
8.7.1 5至17岁儿童中从事童工劳动的比例和人数,按性别和年龄分列 |
|
10.7 (减少不平等)
促进有序、安全、正常和负责的移民和人口流动,包括执行合理规划和管理完善的移民政策。 |
10.7.1 由雇员承担的招聘费用占其在目的地国月收入的比例 10.7.2 实行有利于有序、安全、正常和负责任的移徙和人口流动的移民政策的国家数目 10.7.3 向国际目的地迁移过程中死亡或失踪的人数 10.7.4 难民人口比例,按来源国分列 |
||
16.2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制止对儿童进行虐待、剥削、贩卖以及一切形式的暴力和酷刑。 |
16.2.1 过去一个月内受到照顾者施加的任何体罚和/或心理侵害的1-17岁儿童百分比 16.2.2 每10万人中人口贩运行为受害者的人数(按性别、年龄组和剥削形式分列) 16.2.3 18岁之前受到性暴力侵害的18至29岁青年男女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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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 |
5.3 (性别平等)
消除童婚、早婚、逼婚及割礼等一切伤害行为。 |
5.3.1 20至24岁妇女中在15岁以前和18岁之前结婚或同居的妇女所占比例 5.3.2 15至49岁女童和妇女中生殖器被残割/切割过的人所占比例, 按年龄分列 |
|
10.7 (减少不平等)
促进有序、安全、正常和负责的移民和人口流动,包括执行合理规划和管理完善的移民政策。 |
10.7.1 由雇员承担的招聘费用占其在目的地国月收入的比例 10.7.2 实行有利于有序、安全、正常和负责任的移徙和人口流动的移民政策的国家数目 10.7.3 向国际目的地迁移过程中死亡或失踪的人数 10.7.4 难民人口比例,按来源国分列 |
||
16.1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全球大幅减少一切形式的暴力和相关的死亡率。 |
16.1.1 每10万人中故意杀人案的受害者人数(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16.1.3 过去12个月内遭受(a) 身体暴力(b) 心理暴力和(c) 性暴力的人口所占的比例 16.1.2 每10万人中与冲突有关的死亡人数,按性别、年龄和死因分列 16.1.4 在居住区单独步行感到安全的人口比例 |
||
16.2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制止对儿童进行虐待、剥削、贩卖以及一切形式的暴力和酷刑。 |
16.2.1 过去一个月内受到照顾者施加的任何体罚和/或心理侵害的1-17岁儿童百分比 16.2.2 每10万人中人口贩运行为受害者的人数(按性别、年龄组和剥削形式分列) 16.2.3 18岁之前受到性暴力侵害的18至29岁青年男女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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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
16.10.1 过去12个月内记者、相关媒体人员、工会会员和人权倡导者被杀害、绑架、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和施以酷刑的经核实案件数目 16.10.2 通过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或)政策以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国家数目 |
||
6
人人在任何地方有权被承认在法律前的人格。 |
16.3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国家和国际层面促进法治,确保所有人都有平等诉诸司法的机会。 |
16.3.2 未判刑的被拘留者占监狱服刑总人口的百分比 16.3.1 过去12个月内向主管当局或其他官方认可的冲突解决机制报告其受害经历的暴力行为受害者所占比例 16.3.3 过去两年中发生争端且获得正式或非正式争端解决机
制的人口的比例,按机制种类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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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在法律前人人平等,并有权享受法律的平等保护,不受任何歧视。人人有权享受平等保护,以免受违反本宣言的任何歧视行为以及煽动这种歧视的任何行为之害。 |
16.3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国家和国际层面促进法治,确保所有人都有平等诉诸司法的机会。 |
16.3.2 未判刑的被拘留者占监狱服刑总人口的百分比 16.3.1 过去12个月内向主管当局或其他官方认可的冲突解决机制报告其受害经历的暴力行为受害者所占比例 16.3.3 过去两年中发生争端且获得正式或非正式争端解决机
制的人口的比例,按机制种类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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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任何人当宪法或法律所赋予他的基本权利遭受侵害时,有权由合格的国家法庭对这种侵害行为作有效的补救。 |
3.d (健康福祉)
加强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早期预警、减少风险,以及管理国家和全球健康风险的能力。 |
3.d.1 某一特定时间点已达到13个核心能力特征的百分比 3.d.2 因特定抗生素耐药性生物所致血流感染的百分比 |
|
16.3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国家和国际层面促进法治,确保所有人都有平等诉诸司法的机会。 |
16.3.2 未判刑的被拘留者占监狱服刑总人口的百分比 16.3.1 过去12个月内向主管当局或其他官方认可的冲突解决机制报告其受害经历的暴力行为受害者所占比例 16.3.3 过去两年中发生争端且获得正式或非正式争端解决机
制的人口的比例,按机制种类分列 |
||
10
人人完全平等地有权由一个独立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公正的和公开的审讯,以确定他的权利和义务并判定对他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 |
16.3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国家和国际层面促进法治,确保所有人都有平等诉诸司法的机会。 |
16.3.2 未判刑的被拘留者占监狱服刑总人口的百分比 16.3.1 过去12个月内向主管当局或其他官方认可的冲突解决机制报告其受害经历的暴力行为受害者所占比例 16.3.3 过去两年中发生争端且获得正式或非正式争端解决机
制的人口的比例,按机制种类分列 |
|
12
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他的荣誉和名誉不得加以攻击。人人有权享受法律保护,以免受这种干涉或攻击。 |
16.10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
16.10.1 过去12个月内记者、相关媒体人员、工会会员和人权倡导者被杀害、绑架、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和施以酷刑的经核实案件数目 16.10.2 通过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或)政策以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国家数目 |
|
15.1
人人有权享有国籍。 |
16.9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到2030年,为所有人提供法律身份,包括出生登记。 |
16.9.1 在民政机构做了出生登记的5岁以下儿童百分比(按年龄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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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成年男女,不受种族、国籍或宗教的任何限制,有权婚嫁和成立家庭。他们在婚姻方面,在结婚期间和在解除婚约时,应有平等的权利。 |
3.7 (健康福祉)
到2030年,确保普及性健康和生殖健康保健服务,包括计划生育、信息获取和教育,将生殖健康纳入国家战略和方案。 |
3.7.1 计划生育方面需求通过现代化方法得到满足的育龄妇女(15-49岁)的百分比 3.7.2 该年龄组每1 000名妇女的青少年生育率(10-14岁,15岁至19岁) |
|
5.3 (性别平等)
消除童婚、早婚、逼婚及割礼等一切伤害行为。 |
5.3.1 20至24岁妇女中在15岁以前和18岁之前结婚或同居的妇女所占比例 5.3.2 15至49岁女童和妇女中生殖器被残割/切割过的人所占比例, 按年龄分列 |
||
17.1
人人有权享有单独的财产所有权以及同他人合有的所有权。 |
1.4 (消除贫困)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特别是穷人和弱势群体,享有平等获取经济资源的权利,享有基本服务,获得对土地和其他形式财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继承遗产,获取自然资源、适当的新技术和包括小额信贷在内的金融服务。 |
1.4.1 其家庭可获得基本服务的人口比例 1.4.2 按性别和保有权类型分列,拥有可靠的土地保有权、(a) 拥有法律承认文件而且(b) 认为其土地权利受到保障者在总成年人口中所占的比例 |
|
5.a (性别平等)
根据各国法律进行改革,给予妇女平等获取经济资源的权利,以及享有对土地和其他形式财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获取金融服务、遗产和自然资源。 |
5.a.1 (a)农业总人口中对农业用地拥有所有权或有保障权利的人口比例, 按性别分列;(b)农业用地所有人或权利人中妇女所占比例, 按土地保有类型分列 5.a.2 包括习惯法在内的国家法律框架保障妇女有权平等享有土地所有权和(或)控制权的国家所占比例 |
||
19
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
3.9 (健康福祉)
到2030年,大幅减少危险化学品以及空气、水和土壤污染导致的死亡和患病人数。 |
3.9.1 归因于家庭和环境空气污染的死亡率 3.9.2 不安全供水、不安全环卫设施以及缺乏个人卫生(接触人人享有饮水、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项目(水卫项目)所述的不安全服务)导致的死亡率 3.9.3 意外中毒导致的死亡率 |
|
3.d (健康福祉)
加强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早期预警、减少风险,以及管理国家和全球健康风险的能力。 |
3.d.1 某一特定时间点已达到13个核心能力特征的百分比 3.d.2 因特定抗生素耐药性生物所致血流感染的百分比 |
||
5.b (性别平等)
加强技术特别是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应用,以增强妇女权能。 |
5.b.1 拥有移动电话的人口比例, 按性别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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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c (产业创新和基础设施)
大幅提升信息和通信技术的普及度,力争到2020年在最不发达国家以低廉的价格普遍提供因特网服务。 |
9.c.1 移动网络所覆盖的人口比例,按技术种类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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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负责任消费和生产)
到2030年,确保各国人民都能获取关于可持续发展以及与自然和谐的生活方式的信息并具有上述意识。 |
12.8.1 ㈠ 全球公民教育和㈡ 可持续发展教育(包括气候变化教育)在多大程度上在(a) 国家教育政策、(b) 课程、(c) 教师培训和(d) 学生评估方面进入主流 |
||
16.10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
16.10.1 过去12个月内记者、相关媒体人员、工会会员和人权倡导者被杀害、绑架、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和施以酷刑的经核实案件数目 16.10.2 通过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或)政策以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国家数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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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全球伙伴关系)
加强在科学、技术和创新领域的南北、南南、三方区域合作和国际合作,加强获取渠道,加强按相互商定的条件共享知识,包括加强现有机制间的协调,特别是在联合国层面加强协调,以及通过一个全球技术促进机制加强协调。 |
17.6.1 每100 居民中固定互联网宽带订阅,按速度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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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全球伙伴关系)
促成最不发达国家的技术库和科学、技术和创新能力建设机制到2017年全面投入运行,加强促成科技特别是信息和通信技术的使用。 |
17.8.1 使用因特网的人口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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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应对气候变化)
加强气候变化减缓、适应、减少影响和早期预警等方面的教育和宣传,加强人员和机构在此方面的能力。 |
13.3.1 (i) 全球公民教育和(ii) 可持续发展教育在(a) 国家教 育政策; (b) 课程; (c) 教师教育;和(d) 学生评估中主流化的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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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b (应对气候变化)
促进在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建立增强能力的机制,帮助其进行与气候变化有关的有效规划和管理,包括重点关注妇女、青年、地方社区和边缘化社区。 |
13.b.1 具有国家自主决定捐款、长期战略、国家适应计划、适
应信息通报和国家信息通报战略的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
中国家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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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人人有直接或通过自由选择的代表参与治理本国的权利。 |
3.d (健康福祉)
加强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早期预警、减少风险,以及管理国家和全球健康风险的能力。 |
3.d.1 某一特定时间点已达到13个核心能力特征的百分比 3.d.2 因特定抗生素耐药性生物所致血流感染的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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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性别平等)
确保妇女全面有效参与各级政治、经济和公共生活的决策,并享有进入以上各级决策领导层的平等机会。 |
5.5.1 妇女在(a) 国家议会和(b) 地方政府席位中所占比例 5.5.2 妇女在管理岗位任职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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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减少不平等)
到2030年,增强所有人的权能,促进他们融入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而不论其年龄、性别、残疾与否、种族、族裔、出身、宗教信仰、经济地位或其他任何区别。 |
10.2.1 按年龄组、性别和残疾人分列的收入低于收入中位数50%的人口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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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减少不平等)
确保机会均等,减少结果不平等现象,包括取消歧视性法律、政策和做法,推动与上述努力相关的适当立法、政策和行动。 |
10.3.1 报告说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到被以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歧视或骚扰的人口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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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可持续城镇)
到2030年,在所有国家加强包容和可持续的城市建设,加强参与性、综合性、可持续的人类住区规划和管理能力。 |
11.3.1 土地使用率与人口增长率之间的比率
11.3.2 已设立以民主方式定期运作的、民间社会直接参与城市规划和管理架构的城市所占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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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确保各级的决策反应迅速,具有包容性、参与性和代表性。 |
16.7.1 国家和地方机构中的职位按性别、年龄、残疾者和人口群体分列相对全国分配数的比例,包括(a) 立法机构;(b) 公务制度;(c) 司法机构 16.7.2 认为决策具有包容性和响应性的人口比例,按性别、年龄、残疾人和人口群体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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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b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推动和实施非歧视性法律和政策以促进可持续发展。 |
16.b.1 报告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受到因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而受到歧视或骚扰人口的百分比(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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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应对气候变化)
加强气候变化减缓、适应、减少影响和早期预警等方面的教育和宣传,加强人员和机构在此方面的能力。 |
13.3.1 (i) 全球公民教育和(ii) 可持续发展教育在(a) 国家教 育政策; (b) 课程; (c) 教师教育;和(d) 学生评估中主流化的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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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b (应对气候变化)
促进在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建立增强能力的机制,帮助其进行与气候变化有关的有效规划和管理,包括重点关注妇女、青年、地方社区和边缘化社区。 |
13.b.1 具有国家自主决定捐款、长期战略、国家适应计划、适
应信息通报和国家信息通报战略的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
中国家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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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人人有平等获取所在国家公共服务的权利。 |
3.d (健康福祉)
加强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早期预警、减少风险,以及管理国家和全球健康风险的能力。 |
3.d.1 某一特定时间点已达到13个核心能力特征的百分比 3.d.2 因特定抗生素耐药性生物所致血流感染的百分比 |
|
10.2 (减少不平等)
到2030年,增强所有人的权能,促进他们融入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而不论其年龄、性别、残疾与否、种族、族裔、出身、宗教信仰、经济地位或其他任何区别。 |
10.2.1 按年龄组、性别和残疾人分列的收入低于收入中位数50%的人口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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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减少不平等)
确保机会均等,减少结果不平等现象,包括取消歧视性法律、政策和做法,推动与上述努力相关的适当立法、政策和行动。 |
10.3.1 报告说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到被以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歧视或骚扰的人口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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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b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推动和实施非歧视性法律和政策以促进可持续发展。 |
16.b.1 报告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受到因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而受到歧视或骚扰人口的百分比(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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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每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员,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并有权享受他的个人尊严和人格的自由发展所必需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各种权利的实现,这种实现是通过国家努力和国际合作并依照各国的组织和资源情况。 |
1.1 (消除贫困)
到2030年,在全球所有人口中消除极端贫困,极端贫困目前的衡量标准是每人每日生活费不足1.25美元。 |
1.1.1 按性别、年龄、就业状况、地理位置(城市/农村)分列的低于国际贫穷线人口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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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消除贫困)
到2030年,按各国标准界定的陷入各种形式贫困的各年龄段男女和儿童至少减半。 |
1.2.1 按性别和年龄组分列的国家贫穷线以下人口的比例 1.2.2 各国按其标准界定的陷入各种形式贫穷的不同年龄段男女和儿童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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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消除贫困)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特别是穷人和弱势群体,享有平等获取经济资源的权利,享有基本服务,获得对土地和其他形式财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继承遗产,获取自然资源、适当的新技术和包括小额信贷在内的金融服务。 |
1.4.1 其家庭可获得基本服务的人口比例 1.4.2 按性别和保有权类型分列,拥有可靠的土地保有权、(a) 拥有法律承认文件而且(b) 认为其土地权利受到保障者在总成年人口中所占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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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清洁饮用水和环卫设施)
到2030年,人人普遍和公平获得安全和负担得起的饮用水。 |
6.1.1 使用得到安全管理的饮用水服务的人口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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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清洁饮用水和环卫设施)
到2030年,人人享有适当和公平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杜绝露天排便,特别注意满足妇女、女童和弱势群体在此方面的需求。 |
6.2.1 使用(a) 得到安全管理的环境卫生设施服务和(b) 提供肥皂和水的洗手设施的人口所占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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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清洁饮用水和环卫设施)
到2030年,所有行业大幅提高用水效率,确保可持续取用和供应淡水,以解决缺水问题,大幅减少缺水人数。 |
6.4.1 按时间列出的用水效率变化 6.4.2 用水紧张程度:淡水汲取量占可用淡水资源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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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清洁饮用水和环卫设施)
到2030年,在各级进行水资源综合管理,包括酌情开展跨境合作。 |
6.5.1 水资源综合管理的程度 6.5.2 制定有水合作业务安排的跨界流域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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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减少不平等)
到2030年,逐步实现和维持最底层40%人口的收入增长,并确保其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
10.1.1 最底层40%人口和总人口的家庭支出或人均收入增长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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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减少不平等)
到2030年,增强所有人的权能,促进他们融入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而不论其年龄、性别、残疾与否、种族、族裔、出身、宗教信仰、经济地位或其他任何区别。 |
10.2.1 按年龄组、性别和残疾人分列的收入低于收入中位数50%的人口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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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减少不平等)
确保机会均等,减少结果不平等现象,包括取消歧视性法律、政策和做法,推动与上述努力相关的适当立法、政策和行动。 |
10.3.1 报告说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到被以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歧视或骚扰的人口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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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减少不平等)
采取政策,特别是财政、薪资和社会保障政策,逐步实现更大的平等。 |
10.4.1 劳动力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份额 10.4.2 财政政策的再分配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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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a (减少不平等)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各项协议,落实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的特殊和区别待遇原则。 |
10.a.1 从零关税的最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口商品所适用的关税细目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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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b (减少不平等)
鼓励根据最需要帮助的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非洲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和内陆发展中国家的国家计划和方案,向其提供官方发展援助和资金,包括外国直接投资。 |
10.b.1 按受援国和捐助国及资源流动类型(如官方发展援助、外国直接投资和其他流动)分列的促进发展资源流动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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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b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推动和实施非歧视性法律和政策以促进可持续发展。 |
16.b.1 报告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受到因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而受到歧视或骚扰人口的百分比(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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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8 (全球伙伴关系)
到2020年,加强向发展中国家,包括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提供的能力建设支持,大幅增加获得按收入、性别、年龄、种族、民族、移徙情况、残疾情况、地理位置和各国国情有关的其他特征分类的高质量、及时和可靠的数据。 |
17.18.1 可持续发展目标监测的统计能力指标 17.18.2 遵循官方统计基本原则制定了国家统计立法的国家数目 17.18.3 国家统计计划有充分资金且正在执行的国家数目, 按资金来源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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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人人有权工作、自由选择职业、享受公正和合适的工作条件并享受免于失业的保障。 |
8.4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Improve progressively, through 2030, global resource efficiency in 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 and endeavour to decouple economic growth from environmental degrad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the 10-Year Framework of Programmes on Sustainable 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 with developed countries taking the lead. |
8.4.1 Material footprint, material footprint per capita, and material footprint per GDP 8.4.2 国内物质消费、人均国内物质消费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国内物质消费 |
|
8.5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30年,所有男女,包括青年和残疾人实现充分和生产性就业,有体面工作,并做到同工同酬。 |
8.5.1 男女雇员平均每小时收入,按职业、年龄和残疾人分列 8.5.2 失业率,按性别、年龄组和残疾人分列 |
||
8.6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20年,大幅减少未就业和未受教育或培训的青年人比例。 |
8.6.1 15至24岁青年中未在受教育、未参加就业或培训的人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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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保护劳工权利,推动为所有工人,包括移民工人,特别是女性移民和没有稳定工作的人创造安全和有保障的工作环境。 |
8.8.1 每10 万工人致命和非致命的职业伤害,按性别和移民身 份分列 8.8.2 国家遵守基于国际劳工组织(劳工组织)文本来源和国家法律的劳工权利(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的程度,按性别和移民身份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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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b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20年,拟定和实施青年就业全球战略,并执行国际劳工组织的《全球就业契约》。 |
8.b.1 有已制订并在运行的青年就业战略,作为一个单独的战略或作为国家就业战略的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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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人人有同工同酬的权利,不受任何歧视。 |
8.4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Improve progressively, through 2030, global resource efficiency in 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 and endeavour to decouple economic growth from environmental degrad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the 10-Year Framework of Programmes on Sustainable 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 with developed countries taking the lead. |
8.4.1 Material footprint, material footprint per capita, and material footprint per GDP 8.4.2 国内物质消费、人均国内物质消费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国内物质消费 |
|
8.5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30年,所有男女,包括青年和残疾人实现充分和生产性就业,有体面工作,并做到同工同酬。 |
8.5.1 男女雇员平均每小时收入,按职业、年龄和残疾人分列 8.5.2 失业率,按性别、年龄组和残疾人分列 |
||
8.6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20年,大幅减少未就业和未受教育或培训的青年人比例。 |
8.6.1 15至24岁青年中未在受教育、未参加就业或培训的人数比例 |
||
8.8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保护劳工权利,推动为所有工人,包括移民工人,特别是女性移民和没有稳定工作的人创造安全和有保障的工作环境。 |
8.8.1 每10 万工人致命和非致命的职业伤害,按性别和移民身 份分列 8.8.2 国家遵守基于国际劳工组织(劳工组织)文本来源和国家法律的劳工权利(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的程度,按性别和移民身份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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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减少不平等)
采取政策,特别是财政、薪资和社会保障政策,逐步实现更大的平等。 |
10.4.1 劳动力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份额 10.4.2 财政政策的再分配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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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每一个工作的人,有权享受公正和合适的报酬,保证使他本人和家属有一个符合人的尊严的生活条件,必要时并辅以其他方式的社会保障。 |
8.4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Improve progressively, through 2030, global resource efficiency in 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 and endeavour to decouple economic growth from environmental degrad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the 10-Year Framework of Programmes on Sustainable 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 with developed countries taking the lead. |
8.4.1 Material footprint, material footprint per capita, and material footprint per GDP 8.4.2 国内物质消费、人均国内物质消费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国内物质消费 |
|
8.5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30年,所有男女,包括青年和残疾人实现充分和生产性就业,有体面工作,并做到同工同酬。 |
8.5.1 男女雇员平均每小时收入,按职业、年龄和残疾人分列 8.5.2 失业率,按性别、年龄组和残疾人分列 |
||
8.6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20年,大幅减少未就业和未受教育或培训的青年人比例。 |
8.6.1 15至24岁青年中未在受教育、未参加就业或培训的人数比例 |
||
8.8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保护劳工权利,推动为所有工人,包括移民工人,特别是女性移民和没有稳定工作的人创造安全和有保障的工作环境。 |
8.8.1 每10 万工人致命和非致命的职业伤害,按性别和移民身 份分列 8.8.2 国家遵守基于国际劳工组织(劳工组织)文本来源和国家法律的劳工权利(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的程度,按性别和移民身份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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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减少不平等)
采取政策,特别是财政、薪资和社会保障政策,逐步实现更大的平等。 |
10.4.1 劳动力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份额 10.4.2 财政政策的再分配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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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人人有为维护其利益而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 |
8.8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保护劳工权利,推动为所有工人,包括移民工人,特别是女性移民和没有稳定工作的人创造安全和有保障的工作环境。 |
8.8.1 每10 万工人致命和非致命的职业伤害,按性别和移民身 份分列 8.8.2 国家遵守基于国际劳工组织(劳工组织)文本来源和国家法律的劳工权利(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的程度,按性别和移民身份分列 |
|
25.1
人人有权享受为维持他本人和家属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准,包括食物、衣著、住房、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在遭到失业、疾病、残废、守寡、衰老或在其他不能控制的情况下丧失谋生能力时,有权享受保障。 |
1.3 (消除贫困)
执行适合本国国情的全民社会保障制度和措施,包括最低标准,到2030年在较大程度上覆盖穷人和弱势群体。 |
1.3.1 按性别分列并区分儿童、失业者、老年人、残疾人、孕妇/新生儿、工伤受害者、穷人和弱势者的社会保护最低标准/系统覆盖的人口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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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健康福祉)
到2030年,全球孕产妇每10万例活产的死亡率降至70人以下。 |
3.1.1 每100 000名活产产妇死亡人数 3.1.2 由熟练保健人员协助的分娩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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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健康福祉)
到2030年,消除新生儿和5岁以下儿童可预防的死亡,各国争取将新生儿每1 000例活产的死亡率至少降至12例,5岁以下儿童每1 000例活产的死亡率至少降至25例。 |
3.2.1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每1 000例活产死亡数) 3.2.2 新生儿死亡率(每1 000例活产死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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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健康福祉)
到2030年,消除艾滋病、结核病、疟疾和被忽视的热带疾病等流行病,抗击肝炎、水传播疾病和其他传染病。 |
3.3.1 每1 000名未感染者中艾滋病毒新感染病例数(按年龄组、性别和主要群体分列) 3.3.2 每年每100 000人结核病发生率 3.3.3 每年每1 000人疟疾病例 3.3.4 某一年每100 000人新乙型肝炎感染人数 3.3.5 须采取干预措施治疗被忽视的热带疾病的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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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健康福祉)
到2030年,通过预防、治疗及促进身心健康,将非传染性疾病导致的过早死亡减少三分之一。 |
3.4.1 心血管疾病、癌症、糖尿病或慢性呼吸道疾病死亡率 3.4.2 自杀死亡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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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健康福祉)
实现全民健康保障,包括提供金融风险保护,人人享有优质的基本保健服务,人人获得安全、有效、优质和负担得起的基本药品和疫苗。 |
3.8.1 基本健康服务的覆盖面 3.8.2 家庭保健支出在家庭总支出或收入中所占份额大的人口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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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经济适用的清洁能源)
到2030年,确保人人都能获得负担得起的、可靠的现代能源服务。 |
7.1.1 能获得电力的人口比例 7.1.2 主要依靠清洁燃料和技术的人口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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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b (经济适用的清洁能源)
到2030年,增建基础设施并进行技术升级,以便根据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和内陆发展中国家各自的支持方案,为所有人提供可持续的现代能源服务。 |
7.b.1 在发展中国家安装可再生能源能力(人均瓦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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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产业创新和基础设施)
发展优质、可靠、可持续和有抵御灾害能力的基础设施,包括区域和跨境基础设施,以支持经济发展和提升人类福祉,重点是人人可负担得起并公平利用上述基础设施。 |
9.1.1 居住在四季通行的道路两公里之内的农村人口所占比例 9.1.2 客运和货运量,按运输方式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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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减少不平等)
到2030年,增强所有人的权能,促进他们融入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而不论其年龄、性别、残疾与否、种族、族裔、出身、宗教信仰、经济地位或其他任何区别。 |
10.2.1 按年龄组、性别和残疾人分列的收入低于收入中位数50%的人口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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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减少不平等)
确保机会均等,减少结果不平等现象,包括取消歧视性法律、政策和做法,推动与上述努力相关的适当立法、政策和行动。 |
10.3.1 报告说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到被以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歧视或骚扰的人口百分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