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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 | 条款 / 描述 | 具体目标 |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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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DAW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
10.e
接受成人教育、包括成人识字和实用识字教育的机会相同,特别是为了尽早缩短男女之间存在的教育水平上的一切差距。 |
4.5 (优质教育)
到2030年,消除教育中的性别差距,确保残疾人、土著居民和处境脆弱儿童等弱势群体平等获得各级教育和职业培训。 |
4.5.1 这一指标清单上可分列的所有指标的均等指数(女/男、城市/农村、财富五分位最低/最高,以及具备有关数据的其他方面,如残疾状况、土著人民和受冲突影响等) |
4.6 (优质教育)
到2030年,确保所有青年和大部分成年男女具有识字和计算能力。 |
4.6.1 某一年龄组中获得既定水平的实用(a) 识字和(b) 识数能力的人口比例,按性别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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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f
减少女生退学率,并为离校过早的少女和妇女办理种种方案。 |
4.6 (优质教育)
到2030年,确保所有青年和大部分成年男女具有识字和计算能力。 |
4.6.1 某一年龄组中获得既定水平的实用(a) 识字和(b) 识数能力的人口比例,按性别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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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c
为消除在各级和各种方式的教育中对男女任务的任何定型观念,应鼓励实行男女同校和其他有助于实现这个目的的教育形式,并特别应修订教科书和课程以及相应地修改教学方法。 |
4.7 (优质教育)
到2030年,确保所有进行学习的人都掌握可持续发展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具体做法包括开展可持续发展、可持续生活方式、人权和性别平等方面的教育、弘扬和平和非暴力文化、提升全球公民意识,以及肯定文化多样性和文化对可持续发展的贡献。 |
4.7.1 ㈠ 全球公民教育和㈡ 可持续发展教育,包括两性平等和人权,在多大程度上在(a) 国家教育政策、(b) 课程、(c) 教师培训和(d) 学生评估方面进入主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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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负责任消费和生产)
到2030年,确保各国人民都能获取关于可持续发展以及与自然和谐的生活方式的信息并具有上述意识。 |
12.8.1 ㈠ 全球公民教育和㈡ 可持续发展教育(包括气候变化教育)在多大程度上在(a) 国家教育政策、(b) 课程、(c) 教师培训和(d) 学生评估方面进入主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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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应对气候变化)
加强气候变化减缓、适应、减少影响和早期预警等方面的教育和宣传,加强人员和机构在此方面的能力。 |
13.3.1 (i) 全球公民教育和(ii) 可持续发展教育在(a) 国家教 育政策; (b) 课程; (c) 教师教育;和(d) 学生评估中主流化的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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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h
有接受特殊教育性辅导的机会,以保障家庭健康和幸福,包括关于计划生育的知识和辅导在内。 |
4.7 (优质教育)
到2030年,确保所有进行学习的人都掌握可持续发展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具体做法包括开展可持续发展、可持续生活方式、人权和性别平等方面的教育、弘扬和平和非暴力文化、提升全球公民意识,以及肯定文化多样性和文化对可持续发展的贡献。 |
4.7.1 ㈠ 全球公民教育和㈡ 可持续发展教育,包括两性平等和人权,在多大程度上在(a) 国家教育政策、(b) 课程、(c) 教师培训和(d) 学生评估方面进入主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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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负责任消费和生产)
到2030年,确保各国人民都能获取关于可持续发展以及与自然和谐的生活方式的信息并具有上述意识。 |
12.8.1 ㈠ 全球公民教育和㈡ 可持续发展教育(包括气候变化教育)在多大程度上在(a) 国家教育政策、(b) 课程、(c) 教师培训和(d) 学生评估方面进入主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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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应对气候变化)
加强气候变化减缓、适应、减少影响和早期预警等方面的教育和宣传,加强人员和机构在此方面的能力。 |
13.3.1 (i) 全球公民教育和(ii) 可持续发展教育在(a) 国家教 育政策; (b) 课程; (c) 教师教育;和(d) 学生评估中主流化的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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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a
在各类教育机构,不论其在农村或城市,职业和行业辅导、学习的机会和文凭的取得,条件相同。在学前教育、普通教育、技术、专业和高等技术教育以及各种职业训练方面,都应保证这种平等。 |
4.b (优质教育)
到2020年,在全球范围内大幅增加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为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和非洲国家提供的高等教育奖学金数量,包括职业培训和信息通信技术、技术、工程、科学项目的奖学金。 |
4.b.1 按部门和学习类型分列的奖学金官方发展援助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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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20年,大幅减少未就业和未受教育或培训的青年人比例。 |
8.6.1 15至24岁青年中未在受教育、未参加就业或培训的人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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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d
领受奖学金和其他研究补助金的机会相同。 |
4.b (优质教育)
到2020年,在全球范围内大幅增加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为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和非洲国家提供的高等教育奖学金数量,包括职业培训和信息通信技术、技术、工程、科学项目的奖学金。 |
4.b.1 按部门和学习类型分列的奖学金官方发展援助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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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e
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特别是在退休、失业、疾病、残废和老年或其他丧失工作能力的情况下,以及享有带薪假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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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b
享有相同就业机会的权利,包括在就业方面相同的甄选标准。 |
8.4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Improve progressively, through 2030, global resource efficiency in 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 and endeavour to decouple economic growth from environmental degrad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the 10-Year Framework of Programmes on Sustainable 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 with developed countries taking the lead. |
8.4.1 Material footprint, material footprint per capita, and material footprint per GDP 8.4.2 国内物质消费、人均国内物质消费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国内物质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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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30年,所有男女,包括青年和残疾人实现充分和生产性就业,有体面工作,并做到同工同酬。 |
8.5.1 男女雇员平均每小时收入,按职业、年龄和残疾人分列 8.5.2 失业率,按性别、年龄组和残疾人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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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20年,大幅减少未就业和未受教育或培训的青年人比例。 |
8.6.1 15至24岁青年中未在受教育、未参加就业或培训的人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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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b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20年,拟定和实施青年就业全球战略,并执行国际劳工组织的《全球就业契约》。 |
8.b.1 有已制订并在运行的青年就业战略,作为一个单独的战略或作为国家就业战略的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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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b (保护海洋生态)
向小规模个体渔民提供获取海洋资源和市场准入机会。 |
14.b.1 在通过和执行承认小规模渔业并保护其市场准入权利的法律/监管/政策/制度框架方面取得的进展的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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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a
人人有不可剥夺的工作权利。 |
8.4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Improve progressively, through 2030, global resource efficiency in 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 and endeavour to decouple economic growth from environmental degrad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the 10-Year Framework of Programmes on Sustainable 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 with developed countries taking the lead. |
8.4.1 Material footprint, material footprint per capita, and material footprint per GDP 8.4.2 国内物质消费、人均国内物质消费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国内物质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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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30年,所有男女,包括青年和残疾人实现充分和生产性就业,有体面工作,并做到同工同酬。 |
8.5.1 男女雇员平均每小时收入,按职业、年龄和残疾人分列 8.5.2 失业率,按性别、年龄组和残疾人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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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20年,大幅减少未就业和未受教育或培训的青年人比例。 |
8.6.1 15至24岁青年中未在受教育、未参加就业或培训的人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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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b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20年,拟定和实施青年就业全球战略,并执行国际劳工组织的《全球就业契约》。 |
8.b.1 有已制订并在运行的青年就业战略,作为一个单独的战略或作为国家就业战略的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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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b (保护海洋生态)
向小规模个体渔民提供获取海洋资源和市场准入机会。 |
14.b.1 在通过和执行承认小规模渔业并保护其市场准入权利的法律/监管/政策/制度框架方面取得的进展的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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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d
同样价值的工作享有同等报酬(包括福利)、平等待遇的权利,在评定工作的表现方面,享有平等待遇的权利。 |
8.4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Improve progressively, through 2030, global resource efficiency in 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 and endeavour to decouple economic growth from environmental degrad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the 10-Year Framework of Programmes on Sustainable 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 with developed countries taking the lead. |
8.4.1 Material footprint, material footprint per capita, and material footprint per GDP 8.4.2 国内物质消费、人均国内物质消费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国内物质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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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30年,所有男女,包括青年和残疾人实现充分和生产性就业,有体面工作,并做到同工同酬。 |
8.5.1 男女雇员平均每小时收入,按职业、年龄和残疾人分列 8.5.2 失业率,按性别、年龄组和残疾人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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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20年,大幅减少未就业和未受教育或培训的青年人比例。 |
8.6.1 15至24岁青年中未在受教育、未参加就业或培训的人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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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保护劳工权利,推动为所有工人,包括移民工人,特别是女性移民和没有稳定工作的人创造安全和有保障的工作环境。 |
8.8.1 每10 万工人致命和非致命的职业伤害,按性别和移民身 份分列 8.8.2 国家遵守基于国际劳工组织(劳工组织)文本来源和国家法律的劳工权利(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的程度,按性别和移民身份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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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b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20年,拟定和实施青年就业全球战略,并执行国际劳工组织的《全球就业契约》。 |
8.b.1 有已制订并在运行的青年就业战略,作为一个单独的战略或作为国家就业战略的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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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减少不平等)
采取政策,特别是财政、薪资和社会保障政策,逐步实现更大的平等。 |
10.4.1 劳动力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份额 10.4.2 财政政策的再分配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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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c
享有自由选择专业和职业,升级和工作保障,一切工作福利和服务条件,接受职业训练和再训练,包括实习训练、高等职业训练和经常训练的权利。 |
8.4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Improve progressively, through 2030, global resource efficiency in 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 and endeavour to decouple economic growth from environmental degrad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the 10-Year Framework of Programmes on Sustainable 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 with developed countries taking the lead. |
8.4.1 Material footprint, material footprint per capita, and material footprint per GDP 8.4.2 国内物质消费、人均国内物质消费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国内物质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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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30年,所有男女,包括青年和残疾人实现充分和生产性就业,有体面工作,并做到同工同酬。 |
8.5.1 男女雇员平均每小时收入,按职业、年龄和残疾人分列 8.5.2 失业率,按性别、年龄组和残疾人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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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20年,大幅减少未就业和未受教育或培训的青年人比例。 |
8.6.1 15至24岁青年中未在受教育、未参加就业或培训的人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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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b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20年,拟定和实施青年就业全球战略,并执行国际劳工组织的《全球就业契约》。 |
8.b.1 有已制订并在运行的青年就业战略,作为一个单独的战略或作为国家就业战略的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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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b (保护海洋生态)
向小规模个体渔民提供获取海洋资源和市场准入机会。 |
14.b.1 在通过和执行承认小规模渔业并保护其市场准入权利的法律/监管/政策/制度框架方面取得的进展的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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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f
在工作条件中享有健康和安全保障,包括保障生育机能的权利。 |
8.8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保护劳工权利,推动为所有工人,包括移民工人,特别是女性移民和没有稳定工作的人创造安全和有保障的工作环境。 |
8.8.1 每10 万工人致命和非致命的职业伤害,按性别和移民身 份分列 8.8.2 国家遵守基于国际劳工组织(劳工组织)文本来源和国家法律的劳工权利(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的程度,按性别和移民身份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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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b (保护海洋生态)
向小规模个体渔民提供获取海洋资源和市场准入机会。 |
14.b.1 在通过和执行承认小规模渔业并保护其市场准入权利的法律/监管/政策/制度框架方面取得的进展的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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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缔约各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消除在就业方面对妇女的歧视,以保证她们在男女平等的基础上享有相同权利,特别是: |
14.b (保护海洋生态)
向小规模个体渔民提供获取海洋资源和市场准入机会。 |
14.b.1 在通过和执行承认小规模渔业并保护其市场准入权利的法律/监管/政策/制度框架方面取得的进展的程度 |
|
11.2
缔约各国为使妇女不致因为结婚或生育而受歧视,又为保障其有效的工作权利起见,应采取适当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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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c
鼓励提供必要的辅助性社会服务,特别是通过促进建立和发展托儿设施系统,使父母得以兼顾家庭义务和工作责任并参与公共事务。 |
1.3 (消除贫困)
执行适合本国国情的全民社会保障制度和措施,包括最低标准,到2030年在较大程度上覆盖穷人和弱势群体。 |
1.3.1 按性别分列并区分儿童、失业者、老年人、残疾人、孕妇/新生儿、工伤受害者、穷人和弱势者的社会保护最低标准/系统覆盖的人口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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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减少不平等)
到2030年,增强所有人的权能,促进他们融入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而不论其年龄、性别、残疾与否、种族、族裔、出身、宗教信仰、经济地位或其他任何区别。 |
10.2.1 按年龄组、性别和残疾人分列的收入低于收入中位数50%的人口所占比例 |
||
10.3 (减少不平等)
确保机会均等,减少结果不平等现象,包括取消歧视性法律、政策和做法,推动与上述努力相关的适当立法、政策和行动。 |
10.3.1 报告说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到被以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歧视或骚扰的人口百分比 |
||
16.b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推动和实施非歧视性法律和政策以促进可持续发展。 |
16.b.1 报告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受到因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而受到歧视或骚扰人口的百分比(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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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d
对于怀孕期间从事确实有害于健康的工作的妇女,给予特别保护。 |
10.4 (减少不平等)
采取政策,特别是财政、薪资和社会保障政策,逐步实现更大的平等。 |
10.4.1 劳动力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份额 10.4.2 财政政策的再分配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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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缔约各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以消除在保健方面对妇女的歧视,保证她们在男女平等的基础上取得各种保健服务,包括有关计划生育的保健服务。 |
1.4 (消除贫困)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特别是穷人和弱势群体,享有平等获取经济资源的权利,享有基本服务,获得对土地和其他形式财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继承遗产,获取自然资源、适当的新技术和包括小额信贷在内的金融服务。 |
1.4.1 其家庭可获得基本服务的人口比例 1.4.2 按性别和保有权类型分列,拥有可靠的土地保有权、(a) 拥有法律承认文件而且(b) 认为其土地权利受到保障者在总成年人口中所占的比例 |
|
3.1 (健康福祉)
到2030年,全球孕产妇每10万例活产的死亡率降至70人以下。 |
3.1.1 每100 000名活产产妇死亡人数 3.1.2 由熟练保健人员协助的分娩比例 |
||
5.6 (性别平等)
根据《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行动纲领》、《北京行动纲领》及其历次审查会议的成果文件,确保普遍享有性和生殖健康以及生殖权利。 |
5.6.1 15至49岁妇女就性关系、使用避孕药具和生殖保健问题自己做出知情决定的比例 5.6.2 已制定法律规章确保15岁及以上的男女充分和平等享有获得性与生殖保健、信息和教育机会的国家数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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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尽管有本条第1款的规定,缔约各国应保证为妇女提供有关怀孕、分娩和产后期间的适当服务,于必要时给予免费服务,并保证在怀孕和哺乳期间得到充分营养。 |
2.2 (零饥饿)
到2030年,消除一切形式的营养不良,包括到2025年实现5岁以下儿童发育迟缓和消瘦问题相关国际目标,解决青春期少女、孕妇、哺乳期妇女和老年人的营养需求。 |
2.2.1 五岁以下儿童发育迟缓发病率(年龄标准身高小于世卫组织儿童生长发育标准中位数-2的标准偏差) 2.2.2 按类型(消瘦和超重)分列的五岁以下儿童营养不良发生率(身高标准体重大于或小于世卫组织儿童生长发育标准中位数+2或-2的标准偏差) 2.2.3 按怀孕分类(机率)的 15-49 岁女性贫血发生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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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健康福祉)
到2030年,全球孕产妇每10万例活产的死亡率降至70人以下。 |
3.1.1 每100 000名活产产妇死亡人数 3.1.2 由熟练保健人员协助的分娩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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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性别平等)
根据《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行动纲领》、《北京行动纲领》及其历次审查会议的成果文件,确保普遍享有性和生殖健康以及生殖权利。 |
5.6.1 15至49岁妇女就性关系、使用避孕药具和生殖保健问题自己做出知情决定的比例 5.6.2 已制定法律规章确保15岁及以上的男女充分和平等享有获得性与生殖保健、信息和教育机会的国家数目 |
||
13
缔约各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以消除在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对妇女的歧视,保证她们在男女平等的基础上有相同的权利,特别是: |
1.1 (消除贫困)
到2030年,在全球所有人口中消除极端贫困,极端贫困目前的衡量标准是每人每日生活费不足1.25美元。 |
1.1.1 按性别、年龄、就业状况、地理位置(城市/农村)分列的低于国际贫穷线人口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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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消除贫困)
到2030年,按各国标准界定的陷入各种形式贫困的各年龄段男女和儿童至少减半。 |
1.2.1 按性别和年龄组分列的国家贫穷线以下人口的比例 1.2.2 各国按其标准界定的陷入各种形式贫穷的不同年龄段男女和儿童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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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经济适用的清洁能源)
到2030年,确保人人都能获得负担得起的、可靠的现代能源服务。 |
7.1.1 能获得电力的人口比例 7.1.2 主要依靠清洁燃料和技术的人口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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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b (经济适用的清洁能源)
到2030年,增建基础设施并进行技术升级,以便根据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和内陆发展中国家各自的支持方案,为所有人提供可持续的现代能源服务。 |
7.b.1 在发展中国家安装可再生能源能力(人均瓦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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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减少不平等)
到2030年,增强所有人的权能,促进他们融入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而不论其年龄、性别、残疾与否、种族、族裔、出身、宗教信仰、经济地位或其他任何区别。 |
10.2.1 按年龄组、性别和残疾人分列的收入低于收入中位数50%的人口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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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减少不平等)
确保机会均等,减少结果不平等现象,包括取消歧视性法律、政策和做法,推动与上述努力相关的适当立法、政策和行动。 |
10.3.1 报告说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到被以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歧视或骚扰的人口百分比 |
||
10.4 (减少不平等)
采取政策,特别是财政、薪资和社会保障政策,逐步实现更大的平等。 |
10.4.1 劳动力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份额 10.4.2 财政政策的再分配影响 |
||
16.b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推动和实施非歧视性法律和政策以促进可持续发展。 |
16.b.1 报告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受到因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而受到歧视或骚扰人口的百分比(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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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a
领取家属津贴的权利。 |
1.3 (消除贫困)
执行适合本国国情的全民社会保障制度和措施,包括最低标准,到2030年在较大程度上覆盖穷人和弱势群体。 |
1.3.1 按性别分列并区分儿童、失业者、老年人、残疾人、孕妇/新生儿、工伤受害者、穷人和弱势者的社会保护最低标准/系统覆盖的人口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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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消除贫困)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特别是穷人和弱势群体,享有平等获取经济资源的权利,享有基本服务,获得对土地和其他形式财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继承遗产,获取自然资源、适当的新技术和包括小额信贷在内的金融服务。 |
1.4.1 其家庭可获得基本服务的人口比例 1.4.2 按性别和保有权类型分列,拥有可靠的土地保有权、(a) 拥有法律承认文件而且(b) 认为其土地权利受到保障者在总成年人口中所占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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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b
银行贷款、抵押和其他形式的金融信贷的权利。 |
1.4 (消除贫困)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特别是穷人和弱势群体,享有平等获取经济资源的权利,享有基本服务,获得对土地和其他形式财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继承遗产,获取自然资源、适当的新技术和包括小额信贷在内的金融服务。 |
1.4.1 其家庭可获得基本服务的人口比例 1.4.2 按性别和保有权类型分列,拥有可靠的土地保有权、(a) 拥有法律承认文件而且(b) 认为其土地权利受到保障者在总成年人口中所占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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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推行以发展为导向的政策,支持生产性活动、体面就业、创业精神、创造力和创新;鼓励微型和中小型企业通过获取金融服务等方式实现正规化并成长壮大。 |
8.3.1 按性别分列,非正规就业在总就业中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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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加强国内金融机构的能力,鼓励并扩大全民获得银行、保险和金融服务的机会。 |
8.10.1 (a) 每10万成年人可使用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数目和(b) 每10万成年人可使用的自动取款机数目 8.10.2 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或与移动货币服务商开立了账户的15岁及以上成年人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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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产业创新和基础设施)
增加小型工业和其他企业,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这些企业获得金融服务、包括负担得起的信贷的机会,将上述企业纳入价值链和市场。 |
9.3.1 小型工业在工业总附加值中的比例 9.3.2 小型工业中获得贷款或信贷额度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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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c
参与娱乐活动、运动和文化生活所有各方面的权利。 |
11.7 (可持续城镇)
到2030年,向所有人,特别是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普遍提供安全、包容、无障碍、绿色的公共空间。 |
11.7.1 城市建设区中供所有人使用的开放公共空间的平均比例,按性别、年龄和残疾人分列 11.7.2 过去12个月中遭受身体骚扰或性骚扰的受害人比例,按性别、年龄和残疾情况及发生地点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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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缔约各国应考虑到农村妇女面对的特殊问题和她们对家庭生计包括她们在经济体系中无金钱交易的部门的工作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并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保证对农村地区妇女适用本公约的各项规定。 |
5.4 (性别平等)
认可和尊重无偿护理和家务,各国可视本国情况提供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社会保护政策,在家庭内部提倡责任共担。 |
5.4.1 用于无薪酬家务和护理工作的时间所占比例, 按性别、年龄和地点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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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Improve progressively, through 2030, global resource efficiency in 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 and endeavour to decouple economic growth from environmental degrad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the 10-Year Framework of Programmes on Sustainable 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 with developed countries taking the lead. |
8.4.1 Material footprint, material footprint per capita, and material footprint per GDP 8.4.2 国内物质消费、人均国内物质消费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国内物质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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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30年,所有男女,包括青年和残疾人实现充分和生产性就业,有体面工作,并做到同工同酬。 |
8.5.1 男女雇员平均每小时收入,按职业、年龄和残疾人分列 8.5.2 失业率,按性别、年龄组和残疾人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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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20年,大幅减少未就业和未受教育或培训的青年人比例。 |
8.6.1 15至24岁青年中未在受教育、未参加就业或培训的人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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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加强国内金融机构的能力,鼓励并扩大全民获得银行、保险和金融服务的机会。 |
8.10.1 (a) 每10万成年人可使用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数目和(b) 每10万成年人可使用的自动取款机数目 8.10.2 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或与移动货币服务商开立了账户的15岁及以上成年人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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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b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20年,拟定和实施青年就业全球战略,并执行国际劳工组织的《全球就业契约》。 |
8.b.1 有已制订并在运行的青年就业战略,作为一个单独的战略或作为国家就业战略的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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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f
参加一切社区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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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a
充分参与各级发展规划的拟订和执行工作。 |
1.1 (消除贫困)
到2030年,在全球所有人口中消除极端贫困,极端贫困目前的衡量标准是每人每日生活费不足1.25美元。 |
1.1.1 按性别、年龄、就业状况、地理位置(城市/农村)分列的低于国际贫穷线人口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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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消除贫困)
到2030年,按各国标准界定的陷入各种形式贫困的各年龄段男女和儿童至少减半。 |
1.2.1 按性别和年龄组分列的国家贫穷线以下人口的比例 1.2.2 各国按其标准界定的陷入各种形式贫穷的不同年龄段男女和儿童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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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消除贫困)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特别是穷人和弱势群体,享有平等获取经济资源的权利,享有基本服务,获得对土地和其他形式财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继承遗产,获取自然资源、适当的新技术和包括小额信贷在内的金融服务。 |
1.4.1 其家庭可获得基本服务的人口比例 1.4.2 按性别和保有权类型分列,拥有可靠的土地保有权、(a) 拥有法律承认文件而且(b) 认为其土地权利受到保障者在总成年人口中所占的比例 |
||
10.2 (减少不平等)
到2030年,增强所有人的权能,促进他们融入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而不论其年龄、性别、残疾与否、种族、族裔、出身、宗教信仰、经济地位或其他任何区别。 |
10.2.1 按年龄组、性别和残疾人分列的收入低于收入中位数50%的人口所占比例 |
||
10.3 (减少不平等)
确保机会均等,减少结果不平等现象,包括取消歧视性法律、政策和做法,推动与上述努力相关的适当立法、政策和行动。 |
10.3.1 报告说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到被以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歧视或骚扰的人口百分比 |
||
10.4 (减少不平等)
采取政策,特别是财政、薪资和社会保障政策,逐步实现更大的平等。 |
10.4.1 劳动力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份额 10.4.2 财政政策的再分配影响 |
||
16.b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推动和实施非歧视性法律和政策以促进可持续发展。 |
16.b.1 报告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受到因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而受到歧视或骚扰人口的百分比(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
||
14.2.c
从社会保障方案直接受益。 |
1.3 (消除贫困)
执行适合本国国情的全民社会保障制度和措施,包括最低标准,到2030年在较大程度上覆盖穷人和弱势群体。 |
1.3.1 按性别分列并区分儿童、失业者、老年人、残疾人、孕妇/新生儿、工伤受害者、穷人和弱势者的社会保护最低标准/系统覆盖的人口百分比 |
|
1.4 (消除贫困)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特别是穷人和弱势群体,享有平等获取经济资源的权利,享有基本服务,获得对土地和其他形式财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继承遗产,获取自然资源、适当的新技术和包括小额信贷在内的金融服务。 |
1.4.1 其家庭可获得基本服务的人口比例 1.4.2 按性别和保有权类型分列,拥有可靠的土地保有权、(a) 拥有法律承认文件而且(b) 认为其土地权利受到保障者在总成年人口中所占的比例 |
||
14.2.d
接受各种正式和非正式的训练和教育,包括实用识字的训练和教育在内,以及除了别的以外,享受一切社区服务和推广服务的惠益,以提高她们的技术熟练程度。 |
1.4 (消除贫困)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特别是穷人和弱势群体,享有平等获取经济资源的权利,享有基本服务,获得对土地和其他形式财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继承遗产,获取自然资源、适当的新技术和包括小额信贷在内的金融服务。 |
1.4.1 其家庭可获得基本服务的人口比例 1.4.2 按性别和保有权类型分列,拥有可靠的土地保有权、(a) 拥有法律承认文件而且(b) 认为其土地权利受到保障者在总成年人口中所占的比例 |
|
4.3 (优质教育)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平等获得负担得起的优质技术、职业和高等教育,包括大学教育。 |
4.3.1 过去12个月青年和成年人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培训的参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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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优质教育)
到2030年,大幅增加掌握就业、体面工作和创业所需相关技能,包括技术性和职业性技能的青年和成年人数。 |
4.4.1 按技能类型分列的掌握通信技术技能的青年/成年人所占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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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20年,大幅减少未就业和未受教育或培训的青年人比例。 |
8.6.1 15至24岁青年中未在受教育、未参加就业或培训的人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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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b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20年,拟定和实施青年就业全球战略,并执行国际劳工组织的《全球就业契约》。 |
8.b.1 有已制订并在运行的青年就业战略,作为一个单独的战略或作为国家就业战略的一部分 |
||
14.2.h
享受适当的生活条件,特别是在住房、卫生、水电供应、交通和通讯方面。 |
1.4 (消除贫困)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特别是穷人和弱势群体,享有平等获取经济资源的权利,享有基本服务,获得对土地和其他形式财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继承遗产,获取自然资源、适当的新技术和包括小额信贷在内的金融服务。 |
1.4.1 其家庭可获得基本服务的人口比例 1.4.2 按性别和保有权类型分列,拥有可靠的土地保有权、(a) 拥有法律承认文件而且(b) 认为其土地权利受到保障者在总成年人口中所占的比例 |
|
5.b (性别平等)
加强技术特别是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应用,以增强妇女权能。 |
5.b.1 拥有移动电话的人口比例, 按性别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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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清洁饮用水和环卫设施)
到2030年,人人普遍和公平获得安全和负担得起的饮用水。 |
6.1.1 使用得到安全管理的饮用水服务的人口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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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清洁饮用水和环卫设施)
到2030年,人人享有适当和公平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杜绝露天排便,特别注意满足妇女、女童和弱势群体在此方面的需求。 |
6.2.1 使用(a) 得到安全管理的环境卫生设施服务和(b) 提供肥皂和水的洗手设施的人口所占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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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清洁饮用水和环卫设施)
到2030年,所有行业大幅提高用水效率,确保可持续取用和供应淡水,以解决缺水问题,大幅减少缺水人数。 |
6.4.1 按时间列出的用水效率变化 6.4.2 用水紧张程度:淡水汲取量占可用淡水资源的比例 |
||
6.5 (清洁饮用水和环卫设施)
到2030年,在各级进行水资源综合管理,包括酌情开展跨境合作。 |
6.5.1 水资源综合管理的程度 6.5.2 制定有水合作业务安排的跨界流域的比例 |
||
7.1 (经济适用的清洁能源)
到2030年,确保人人都能获得负担得起的、可靠的现代能源服务。 |
7.1.1 能获得电力的人口比例 7.1.2 主要依靠清洁燃料和技术的人口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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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b (经济适用的清洁能源)
到2030年,增建基础设施并进行技术升级,以便根据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和内陆发展中国家各自的支持方案,为所有人提供可持续的现代能源服务。 |
7.b.1 在发展中国家安装可再生能源能力(人均瓦特) |
||
9.1 (产业创新和基础设施)
发展优质、可靠、可持续和有抵御灾害能力的基础设施,包括区域和跨境基础设施,以支持经济发展和提升人类福祉,重点是人人可负担得起并公平利用上述基础设施。 |
9.1.1 居住在四季通行的道路两公里之内的农村人口所占比例 9.1.2 客运和货运量,按运输方式分列 |
||
9.c (产业创新和基础设施)
大幅提升信息和通信技术的普及度,力争到2020年在最不发达国家以低廉的价格普遍提供因特网服务。 |
9.c.1 移动网络所覆盖的人口比例,按技术种类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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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可持续城镇)
到2030年,确保人人获得适当、安全和负担得起的住房和基本服务,并改造贫民窟。 |
11.1.1 居住在贫民窟和非正规住区内或者住房不足的城市人口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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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可持续城镇)
到2030年,向所有人提供安全、负担得起的、易于利用、可持续的交通运输系统,改善道路安全,特别是扩大公共交通,要特别关注处境脆弱者、妇女、儿童、残疾人和老年人的需要。 |
11.2.1 可便利使用公共交通的人口比例,按年龄、性别和残疾人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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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负责任消费和生产)
到2030年,确保各国人民都能获取关于可持续发展以及与自然和谐的生活方式的信息并具有上述意识。 |
12.8.1 ㈠ 全球公民教育和㈡ 可持续发展教育(包括气候变化教育)在多大程度上在(a) 国家教育政策、(b) 课程、(c) 教师培训和(d) 学生评估方面进入主流 |
||
14.b (保护海洋生态)
向小规模个体渔民提供获取海洋资源和市场准入机会。 |
14.b.1 在通过和执行承认小规模渔业并保护其市场准入权利的法律/监管/政策/制度框架方面取得的进展的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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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全球伙伴关系)
促成最不发达国家的技术库和科学、技术和创新能力建设机制到2017年全面投入运行,加强促成科技特别是信息和通信技术的使用。 |
17.8.1 使用因特网的人口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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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应对气候变化)
加强气候变化减缓、适应、减少影响和早期预警等方面的教育和宣传,加强人员和机构在此方面的能力。 |
13.3.1 (i) 全球公民教育和(ii) 可持续发展教育在(a) 国家教 育政策; (b) 课程; (c) 教师教育;和(d) 学生评估中主流化的程度 |
||
13.b (应对气候变化)
促进在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建立增强能力的机制,帮助其进行与气候变化有关的有效规划和管理,包括重点关注妇女、青年、地方社区和边缘化社区。 |
13.b.1 具有国家自主决定捐款、长期战略、国家适应计划、适
应信息通报和国家信息通报战略的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
中国家的数量 |
||
14.2.b
有权利用充分的保健设施,包括计划生育方面的知识、辅导和服务。 |
1.4 (消除贫困)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特别是穷人和弱势群体,享有平等获取经济资源的权利,享有基本服务,获得对土地和其他形式财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继承遗产,获取自然资源、适当的新技术和包括小额信贷在内的金融服务。 |
1.4.1 其家庭可获得基本服务的人口比例 1.4.2 按性别和保有权类型分列,拥有可靠的土地保有权、(a) 拥有法律承认文件而且(b) 认为其土地权利受到保障者在总成年人口中所占的比例 |
|
3.7 (健康福祉)
到2030年,确保普及性健康和生殖健康保健服务,包括计划生育、信息获取和教育,将生殖健康纳入国家战略和方案。 |
3.7.1 计划生育方面需求通过现代化方法得到满足的育龄妇女(15-49岁)的百分比 3.7.2 该年龄组每1 000名妇女的青少年生育率(10-14岁,15岁至19岁) |
||
5.6 (性别平等)
根据《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行动纲领》、《北京行动纲领》及其历次审查会议的成果文件,确保普遍享有性和生殖健康以及生殖权利。 |
5.6.1 15至49岁妇女就性关系、使用避孕药具和生殖保健问题自己做出知情决定的比例 5.6.2 已制定法律规章确保15岁及以上的男女充分和平等享有获得性与生殖保健、信息和教育机会的国家数目 |
||
14.2.g
有权取得农业信贷,利用销售设施,获得适当技术,并在土地改革和土地垦植计划方面享有平等待遇。 |
1.4 (消除贫困)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特别是穷人和弱势群体,享有平等获取经济资源的权利,享有基本服务,获得对土地和其他形式财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继承遗产,获取自然资源、适当的新技术和包括小额信贷在内的金融服务。 |
1.4.1 其家庭可获得基本服务的人口比例 1.4.2 按性别和保有权类型分列,拥有可靠的土地保有权、(a) 拥有法律承认文件而且(b) 认为其土地权利受到保障者在总成年人口中所占的比例 |
|
5.a (性别平等)
根据各国法律进行改革,给予妇女平等获取经济资源的权利,以及享有对土地和其他形式财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获取金融服务、遗产和自然资源。 |
5.a.1 (a)农业总人口中对农业用地拥有所有权或有保障权利的人口比例, 按性别分列;(b)农业用地所有人或权利人中妇女所占比例, 按土地保有类型分列 5.a.2 包括习惯法在内的国家法律框架保障妇女有权平等享有土地所有权和(或)控制权的国家所占比例 |
||
8.10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加强国内金融机构的能力,鼓励并扩大全民获得银行、保险和金融服务的机会。 |
8.10.1 (a) 每10万成年人可使用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数目和(b) 每10万成年人可使用的自动取款机数目 8.10.2 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或与移动货币服务商开立了账户的15岁及以上成年人的比例 |
||
14.b (保护海洋生态)
向小规模个体渔民提供获取海洋资源和市场准入机会。 |
14.b.1 在通过和执行承认小规模渔业并保护其市场准入权利的法律/监管/政策/制度框架方面取得的进展的程度 |
||
14.2.e
组织自助团体和合作社,以通过受雇和自雇的途径取得平等的经济机会。 |
1.4 (消除贫困)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特别是穷人和弱势群体,享有平等获取经济资源的权利,享有基本服务,获得对土地和其他形式财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继承遗产,获取自然资源、适当的新技术和包括小额信贷在内的金融服务。 |
1.4.1 其家庭可获得基本服务的人口比例 1.4.2 按性别和保有权类型分列,拥有可靠的土地保有权、(a) 拥有法律承认文件而且(b) 认为其土地权利受到保障者在总成年人口中所占的比例 |
|
8.4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Improve progressively, through 2030, global resource efficiency in 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 and endeavour to decouple economic growth from environmental degrad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the 10-Year Framework of Programmes on Sustainable 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 with developed countries taking the lead. |
8.4.1 Material footprint, material footprint per capita, and material footprint per GDP 8.4.2 国内物质消费、人均国内物质消费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国内物质消费 |
||
8.5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30年,所有男女,包括青年和残疾人实现充分和生产性就业,有体面工作,并做到同工同酬。 |
8.5.1 男女雇员平均每小时收入,按职业、年龄和残疾人分列 8.5.2 失业率,按性别、年龄组和残疾人分列 |
||
14.2
缔约各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以消除对农村地区妇女的歧视,保证她们在男女平等的基础上参与农村发展并受其惠益,尤其是保证她们有权: |
14.b (保护海洋生态)
向小规模个体渔民提供获取海洋资源和市场准入机会。 |
14.b.1 在通过和执行承认小规模渔业并保护其市场准入权利的法律/监管/政策/制度框架方面取得的进展的程度 |
|
15.1
缔约各国应给予男女在法律面前平等的地位。 |
5.1 (性别平等)
在全球消除对妇女和女童一切形式的歧视。 |
5.1.1 是否已制定法律框架来促进、推行和监督实现平等和无性别歧视 |
|
16.3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国家和国际层面促进法治,确保所有人都有平等诉诸司法的机会。 |
16.3.2 未判刑的被拘留者占监狱服刑总人口的百分比 16.3.1 过去12个月内向主管当局或其他官方认可的冲突解决机制报告其受害经历的暴力行为受害者所占比例 16.3.3 过去两年中发生争端且获得正式或非正式争端解决机
制的人口的比例,按机制种类分列 |
||
16.b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推动和实施非歧视性法律和政策以促进可持续发展。 |
16.b.1 报告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受到因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而受到歧视或骚扰人口的百分比(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
||
15.2
缔约各国应在公民事务上,给予妇女与男子同等的法律行为能力,以及行使这种行为能力的相同机会。特别应给予妇女签订合同和管理财产的平等权利,并在法院和法庭诉讼的各个阶段给予平等待遇。 |
5.1 (性别平等)
在全球消除对妇女和女童一切形式的歧视。 |
5.1.1 是否已制定法律框架来促进、推行和监督实现平等和无性别歧视 |
|
16.3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国家和国际层面促进法治,确保所有人都有平等诉诸司法的机会。 |
16.3.2 未判刑的被拘留者占监狱服刑总人口的百分比 16.3.1 过去12个月内向主管当局或其他官方认可的冲突解决机制报告其受害经历的暴力行为受害者所占比例 16.3.3 过去两年中发生争端且获得正式或非正式争端解决机
制的人口的比例,按机制种类分列 |
||
16.b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推动和实施非歧视性法律和政策以促进可持续发展。 |
16.b.1 报告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受到因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而受到歧视或骚扰人口的百分比(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
||
15.3
缔约各国同意,旨在限制妇女法律行为能力的所有合同和其他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私人文书,应一律视为无效。 |
5.1 (性别平等)
在全球消除对妇女和女童一切形式的歧视。 |
5.1.1 是否已制定法律框架来促进、推行和监督实现平等和无性别歧视 |
|
16.b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推动和实施非歧视性法律和政策以促进可持续发展。 |
16.b.1 报告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受到因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而受到歧视或骚扰人口的百分比(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
||
15.4
缔约各国在有关人身移动和自由择居的法律方面,应给予男女相同的权利。 |
5.1 (性别平等)
在全球消除对妇女和女童一切形式的歧视。 |
5.1.1 是否已制定法律框架来促进、推行和监督实现平等和无性别歧视 |
|
16.b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推动和实施非歧视性法律和政策以促进可持续发展。 |
16.b.1 报告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受到因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而受到歧视或骚扰人口的百分比(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
||
16.1
缔约各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消除在有关婚姻和家庭关系的一切事项上对妇女的歧视,并特别应保证她们在男女平等的基础上: |
|||
16.1.e
有相同的权利自由负责地决定子女人数和生育间隔,并有机会获得使她们能够行使这种权利的知识、教育和方法。 |
3.7 (健康福祉)
到2030年,确保普及性健康和生殖健康保健服务,包括计划生育、信息获取和教育,将生殖健康纳入国家战略和方案。 |
3.7.1 计划生育方面需求通过现代化方法得到满足的育龄妇女(15-49岁)的百分比 3.7.2 该年龄组每1 000名妇女的青少年生育率(10-14岁,15岁至19岁) |
|
5.6 (性别平等)
根据《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行动纲领》、《北京行动纲领》及其历次审查会议的成果文件,确保普遍享有性和生殖健康以及生殖权利。 |
5.6.1 15至49岁妇女就性关系、使用避孕药具和生殖保健问题自己做出知情决定的比例 5.6.2 已制定法律规章确保15岁及以上的男女充分和平等享有获得性与生殖保健、信息和教育机会的国家数目 |
||
16.1.h
配偶双方在财产的所有、取得、经营、管理、享有、处置方面,不论是无偿的或是收取价值酬报的,都具有相同的权利。 |
5.a (性别平等)
根据各国法律进行改革,给予妇女平等获取经济资源的权利,以及享有对土地和其他形式财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获取金融服务、遗产和自然资源。 |
5.a.1 (a)农业总人口中对农业用地拥有所有权或有保障权利的人口比例, 按性别分列;(b)农业用地所有人或权利人中妇女所占比例, 按土地保有类型分列 5.a.2 包括习惯法在内的国家法律框架保障妇女有权平等享有土地所有权和(或)控制权的国家所占比例 |
|
16.2
童年订婚和童婚应不具法律效力,并应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包括制订法律,规定结婚最低年龄,并规定婚姻必须向正式登记机构登记。 |
3.7 (健康福祉)
到2030年,确保普及性健康和生殖健康保健服务,包括计划生育、信息获取和教育,将生殖健康纳入国家战略和方案。 |
3.7.1 计划生育方面需求通过现代化方法得到满足的育龄妇女(15-49岁)的百分比 3.7.2 该年龄组每1 000名妇女的青少年生育率(10-14岁,15岁至19岁) |
|
5.3 (性别平等)
消除童婚、早婚、逼婚及割礼等一切伤害行为。 |
5.3.1 20至24岁妇女中在15岁以前和18岁之前结婚或同居的妇女所占比例 5.3.2 15至49岁女童和妇女中生殖器被残割/切割过的人所占比例, 按年龄分列 |
||
18.1
缔约各国应就本国为使本公约各项规定生效所通过的立法、司法、行政或其他措施以及所取得的进展,向联合国秘书长提出报告,供委员会审议: |
|||
18.1.a
在公约对本国生效后一年内提出,并且 |
5.c (性别平等)
采用和加强合理的政策和有执行力的立法,促进性别平等,在各级增强妇女和女童权能。 |
5.c.1 已建立制度来追踪并拨付公共款项用于性别平等和增强妇女权能的国家所占比例 |
|
18.1.b
自此以后,至少每四年并随时在委员会的请求下提出。 |
5.c (性别平等)
采用和加强合理的政策和有执行力的立法,促进性别平等,在各级增强妇女和女童权能。 |
5.c.1 已建立制度来追踪并拨付公共款项用于性别平等和增强妇女权能的国家所占比例 |
|
18.2
报告中得指出影响本公约规定义务的履行的各种因素和困难。 |
5.c (性别平等)
采用和加强合理的政策和有执行力的立法,促进性别平等,在各级增强妇女和女童权能。 |
5.c.1 已建立制度来追踪并拨付公共款项用于性别平等和增强妇女权能的国家所占比例 |
|
CRPD 残疾人权利公约 |
4.1.g
从事或促进研究和开发适合残疾人的新技术,并促进提供和使用这些新技术,包括信息和通信技术、助行器具、用品、辅助技术,优先考虑价格低廉的技术。 |
1.4 (消除贫困)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特别是穷人和弱势群体,享有平等获取经济资源的权利,享有基本服务,获得对土地和其他形式财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继承遗产,获取自然资源、适当的新技术和包括小额信贷在内的金融服务。 |
1.4.1 其家庭可获得基本服务的人口比例 1.4.2 按性别和保有权类型分列,拥有可靠的土地保有权、(a) 拥有法律承认文件而且(b) 认为其土地权利受到保障者在总成年人口中所占的比例 |
5.b (性别平等)
加强技术特别是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应用,以增强妇女权能。 |
5.b.1 拥有移动电话的人口比例, 按性别分列 |
||
4.1.c
在一切政策和方案中考虑保护和促进残疾人的人权。 |
1.4 (消除贫困)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特别是穷人和弱势群体,享有平等获取经济资源的权利,享有基本服务,获得对土地和其他形式财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继承遗产,获取自然资源、适当的新技术和包括小额信贷在内的金融服务。 |
1.4.1 其家庭可获得基本服务的人口比例 1.4.2 按性别和保有权类型分列,拥有可靠的土地保有权、(a) 拥有法律承认文件而且(b) 认为其土地权利受到保障者在总成年人口中所占的比例 |
|
1.b (消除贫困)
根据惠及贫困人口和顾及性别平等问题的发展战略,在国家、区域和国际层面制定合理的政策框架,支持加快对消贫行动的投资。 |
1.b.1 政府经常性支出和资本中用于特别有益于女性、贫困者和弱势群体领域的比例 |
||
10.2 (减少不平等)
到2030年,增强所有人的权能,促进他们融入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而不论其年龄、性别、残疾与否、种族、族裔、出身、宗教信仰、经济地位或其他任何区别。 |
10.2.1 按年龄组、性别和残疾人分列的收入低于收入中位数50%的人口所占比例 |
||
10.3 (减少不平等)
确保机会均等,减少结果不平等现象,包括取消歧视性法律、政策和做法,推动与上述努力相关的适当立法、政策和行动。 |
10.3.1 报告说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到被以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歧视或骚扰的人口百分比 |
||
16.b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推动和实施非歧视性法律和政策以促进可持续发展。 |
16.b.1 报告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受到因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而受到歧视或骚扰人口的百分比(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
||
4.1.a
采取一切适当的立法、行政和其他措施实施本公约确认的权利。 |
1.b (消除贫困)
根据惠及贫困人口和顾及性别平等问题的发展战略,在国家、区域和国际层面制定合理的政策框架,支持加快对消贫行动的投资。 |
1.b.1 政府经常性支出和资本中用于特别有益于女性、贫困者和弱势群体领域的比例 |
|
10.2 (减少不平等)
到2030年,增强所有人的权能,促进他们融入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而不论其年龄、性别、残疾与否、种族、族裔、出身、宗教信仰、经济地位或其他任何区别。 |
10.2.1 按年龄组、性别和残疾人分列的收入低于收入中位数50%的人口所占比例 |
||
10.3 (减少不平等)
确保机会均等,减少结果不平等现象,包括取消歧视性法律、政策和做法,推动与上述努力相关的适当立法、政策和行动。 |
10.3.1 报告说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到被以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歧视或骚扰的人口百分比 |
||
10.4 (减少不平等)
采取政策,特别是财政、薪资和社会保障政策,逐步实现更大的平等。 |
10.4.1 劳动力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份额 10.4.2 财政政策的再分配影响 |
||
16.b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推动和实施非歧视性法律和政策以促进可持续发展。 |
16.b.1 报告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受到因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而受到歧视或骚扰人口的百分比(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
||
4.1.b
采取一切适当措施,包括立法,以修订或废止构成歧视残疾人的现行法律、法规、习惯和做法。 |
1.b (消除贫困)
根据惠及贫困人口和顾及性别平等问题的发展战略,在国家、区域和国际层面制定合理的政策框架,支持加快对消贫行动的投资。 |
1.b.1 政府经常性支出和资本中用于特别有益于女性、贫困者和弱势群体领域的比例 |
|
10.2 (减少不平等)
到2030年,增强所有人的权能,促进他们融入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而不论其年龄、性别、残疾与否、种族、族裔、出身、宗教信仰、经济地位或其他任何区别。 |
10.2.1 按年龄组、性别和残疾人分列的收入低于收入中位数50%的人口所占比例 |
||
10.3 (减少不平等)
确保机会均等,减少结果不平等现象,包括取消歧视性法律、政策和做法,推动与上述努力相关的适当立法、政策和行动。 |
10.3.1 报告说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到被以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歧视或骚扰的人口百分比 |
||
10.4 (减少不平等)
采取政策,特别是财政、薪资和社会保障政策,逐步实现更大的平等。 |
10.4.1 劳动力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份额 10.4.2 财政政策的再分配影响 |
||
16.b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推动和实施非歧视性法律和政策以促进可持续发展。 |
16.b.1 报告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受到因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而受到歧视或骚扰人口的百分比(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
||
4.1
缔约国承诺确保并促进充分实现所有残疾人的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使其不受任何基于残疾的歧视。为此目的,缔约国承诺: |
10.1 (减少不平等)
到2030年,逐步实现和维持最底层40%人口的收入增长,并确保其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
10.1.1 最底层40%人口和总人口的家庭支出或人均收入增长率 |
|
17.18 (全球伙伴关系)
到2020年,加强向发展中国家,包括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提供的能力建设支持,大幅增加获得按收入、性别、年龄、种族、民族、移徙情况、残疾情况、地理位置和各国国情有关的其他特征分类的高质量、及时和可靠的数据。 |
17.18.1 可持续发展目标监测的统计能力指标 17.18.2 遵循官方统计基本原则制定了国家统计立法的国家数目 17.18.3 国家统计计划有充分资金且正在执行的国家数目, 按资金来源分列 |
||
4.2
关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各缔约国承诺尽量利用现有资源并于必要时在国际合作框架内采取措施,以期逐步充分实现这些权利,但不妨碍本公约中依国际法立即适用的义务。 |
1.4 (消除贫困)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特别是穷人和弱势群体,享有平等获取经济资源的权利,享有基本服务,获得对土地和其他形式财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继承遗产,获取自然资源、适当的新技术和包括小额信贷在内的金融服务。 |
1.4.1 其家庭可获得基本服务的人口比例 1.4.2 按性别和保有权类型分列,拥有可靠的土地保有权、(a) 拥有法律承认文件而且(b) 认为其土地权利受到保障者在总成年人口中所占的比例 |
|
10.2 (减少不平等)
到2030年,增强所有人的权能,促进他们融入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而不论其年龄、性别、残疾与否、种族、族裔、出身、宗教信仰、经济地位或其他任何区别。 |
10.2.1 按年龄组、性别和残疾人分列的收入低于收入中位数50%的人口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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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减少不平等)
确保机会均等,减少结果不平等现象,包括取消歧视性法律、政策和做法,推动与上述努力相关的适当立法、政策和行动。 |
10.3.1 报告说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到被以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歧视或骚扰的人口百分比 |
||
10.4 (减少不平等)
采取政策,特别是财政、薪资和社会保障政策,逐步实现更大的平等。 |
10.4.1 劳动力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份额 10.4.2 财政政策的再分配影响 |
||
16.b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推动和实施非歧视性法律和政策以促进可持续发展。 |
16.b.1 报告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受到因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而受到歧视或骚扰人口的百分比(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
||
4.3
缔约国应当在为实施本公约而拟订和施行立法和政策时以及在涉及残疾人问题的其他决策过程中,通过代表残疾人的组织,与残疾人,包括残疾儿童,密切协商,使他们积极参与。 |
11.3 (可持续城镇)
到2030年,在所有国家加强包容和可持续的城市建设,加强参与性、综合性、可持续的人类住区规划和管理能力。 |
11.3.1 土地使用率与人口增长率之间的比率
11.3.2 已设立以民主方式定期运作的、民间社会直接参与城市规划和管理架构的城市所占百分比 |
|
16.7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确保各级的决策反应迅速,具有包容性、参与性和代表性。 |
16.7.1 国家和地方机构中的职位按性别、年龄、残疾者和人口群体分列相对全国分配数的比例,包括(a) 立法机构;(b) 公务制度;(c) 司法机构 16.7.2 认为决策具有包容性和响应性的人口比例,按性别、年龄、残疾人和人口群体分列 |
||
13.3 (应对气候变化)
加强气候变化减缓、适应、减少影响和早期预警等方面的教育和宣传,加强人员和机构在此方面的能力。 |
13.3.1 (i) 全球公民教育和(ii) 可持续发展教育在(a) 国家教 育政策; (b) 课程; (c) 教师教育;和(d) 学生评估中主流化的程度 |
||
13.b (应对气候变化)
促进在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建立增强能力的机制,帮助其进行与气候变化有关的有效规划和管理,包括重点关注妇女、青年、地方社区和边缘化社区。 |
13.b.1 具有国家自主决定捐款、长期战略、国家适应计划、适
应信息通报和国家信息通报战略的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
中国家的数量 |
||
9.1
为了使残疾人能够独立生活和充分参与生活的各个方面,缔约国应当采取适当措施,确保残疾人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无障碍地进出物质环境,使用交通工具,利用信息和通信,包括信息和通信技术和系统,以及享用在城市和农村地区向公众开放或提供的其他设施和服务。这些措施应当包括查明和消除阻碍实现无障碍环境的因素,并除其他外,应当适用于: |
|||
9.1.b
信息、通信和其他服务,包括电子服务和应急服务。 |
4.a (优质教育)
建立和改善兼顾儿童、残疾和性别平等的教育设施,为所有人提供安全、非暴力、包容和有效的学习环境。 |
4.a.1 学校提供基础服务的比例,按服务种类分类
|
|
11.2 (可持续城镇)
到2030年,向所有人提供安全、负担得起的、易于利用、可持续的交通运输系统,改善道路安全,特别是扩大公共交通,要特别关注处境脆弱者、妇女、儿童、残疾人和老年人的需要。 |
11.2.1 可便利使用公共交通的人口比例,按年龄、性别和残疾人分列 |
||
17.8 (全球伙伴关系)
促成最不发达国家的技术库和科学、技术和创新能力建设机制到2017年全面投入运行,加强促成科技特别是信息和通信技术的使用。 |
17.8.1 使用因特网的人口比例 |
||
9.1.a
建筑、道路、交通和其他室内外设施,包括学校、住房、医疗设施和工作场所。 |
4.a (优质教育)
建立和改善兼顾儿童、残疾和性别平等的教育设施,为所有人提供安全、非暴力、包容和有效的学习环境。 |
4.a.1 学校提供基础服务的比例,按服务种类分类
|
|
9.1 (产业创新和基础设施)
发展优质、可靠、可持续和有抵御灾害能力的基础设施,包括区域和跨境基础设施,以支持经济发展和提升人类福祉,重点是人人可负担得起并公平利用上述基础设施。 |
9.1.1 居住在四季通行的道路两公里之内的农村人口所占比例 9.1.2 客运和货运量,按运输方式分列 |
||
11.1 (可持续城镇)
到2030年,确保人人获得适当、安全和负担得起的住房和基本服务,并改造贫民窟。 |
11.1.1 居住在贫民窟和非正规住区内或者住房不足的城市人口比例 |
||
11.2 (可持续城镇)
到2030年,向所有人提供安全、负担得起的、易于利用、可持续的交通运输系统,改善道路安全,特别是扩大公共交通,要特别关注处境脆弱者、妇女、儿童、残疾人和老年人的需要。 |
11.2.1 可便利使用公共交通的人口比例,按年龄、性别和残疾人分列 |
||
11.7 (可持续城镇)
到2030年,向所有人,特别是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普遍提供安全、包容、无障碍、绿色的公共空间。 |
11.7.1 城市建设区中供所有人使用的开放公共空间的平均比例,按性别、年龄和残疾人分列 11.7.2 过去12个月中遭受身体骚扰或性骚扰的受害人比例,按性别、年龄和残疾情况及发生地点分列 |
||
9.2.d
在向公众开放的建筑和其他设施中提供盲文标志及易读易懂的标志。 |
|||
9.2
缔约国还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以便: |
|||
9.2.e
提供各种形式的现场协助和中介,包括提供向导、朗读员和专业手语译员,以利向公众开放的建筑和其他设施的无障碍。 |
|||
9.2.f
促进向残疾人提供其他适当形式的协助和支助,以确保残疾人获得信息。 |
|||
9.2.h
促进在早期阶段设计、开发、生产、推行无障碍信息和通信技术和系统,以便能以最低成本使这些技术和系统无障碍。 |
5.b (性别平等)
加强技术特别是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应用,以增强妇女权能。 |
5.b.1 拥有移动电话的人口比例, 按性别分列 |
|
12.8 (负责任消费和生产)
到2030年,确保各国人民都能获取关于可持续发展以及与自然和谐的生活方式的信息并具有上述意识。 |
12.8.1 ㈠ 全球公民教育和㈡ 可持续发展教育(包括气候变化教育)在多大程度上在(a) 国家教育政策、(b) 课程、(c) 教师培训和(d) 学生评估方面进入主流 |
||
17.8 (全球伙伴关系)
促成最不发达国家的技术库和科学、技术和创新能力建设机制到2017年全面投入运行,加强促成科技特别是信息和通信技术的使用。 |
17.8.1 使用因特网的人口比例 |
||
13.3 (应对气候变化)
加强气候变化减缓、适应、减少影响和早期预警等方面的教育和宣传,加强人员和机构在此方面的能力。 |
13.3.1 (i) 全球公民教育和(ii) 可持续发展教育在(a) 国家教 育政策; (b) 课程; (c) 教师教育;和(d) 学生评估中主流化的程度 |
||
13.b (应对气候变化)
促进在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建立增强能力的机制,帮助其进行与气候变化有关的有效规划和管理,包括重点关注妇女、青年、地方社区和边缘化社区。 |
13.b.1 具有国家自主决定捐款、长期战略、国家适应计划、适
应信息通报和国家信息通报战略的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
中国家的数量 |
||
9.2.g
促使残疾人有机会使用新的信息和通信技术和系统,包括。 |
5.b (性别平等)
加强技术特别是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应用,以增强妇女权能。 |
5.b.1 拥有移动电话的人口比例, 按性别分列 |
|
12.8 (负责任消费和生产)
到2030年,确保各国人民都能获取关于可持续发展以及与自然和谐的生活方式的信息并具有上述意识。 |
12.8.1 ㈠ 全球公民教育和㈡ 可持续发展教育(包括气候变化教育)在多大程度上在(a) 国家教育政策、(b) 课程、(c) 教师培训和(d) 学生评估方面进入主流 |
||
17.8 (全球伙伴关系)
促成最不发达国家的技术库和科学、技术和创新能力建设机制到2017年全面投入运行,加强促成科技特别是信息和通信技术的使用。 |
17.8.1 使用因特网的人口比例 |
||
13.3 (应对气候变化)
加强气候变化减缓、适应、减少影响和早期预警等方面的教育和宣传,加强人员和机构在此方面的能力。 |
13.3.1 (i) 全球公民教育和(ii) 可持续发展教育在(a) 国家教 育政策; (b) 课程; (c) 教师教育;和(d) 学生评估中主流化的程度 |
||
13.b (应对气候变化)
促进在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建立增强能力的机制,帮助其进行与气候变化有关的有效规划和管理,包括重点关注妇女、青年、地方社区和边缘化社区。 |
13.b.1 具有国家自主决定捐款、长期战略、国家适应计划、适
应信息通报和国家信息通报战略的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
中国家的数量 |
||
9.2.a
拟订和公布无障碍使用向公众开放或提供的设施和服务的最低标准和导则,并监测其实施情况。 |
11.2 (可持续城镇)
到2030年,向所有人提供安全、负担得起的、易于利用、可持续的交通运输系统,改善道路安全,特别是扩大公共交通,要特别关注处境脆弱者、妇女、儿童、残疾人和老年人的需要。 |
11.2.1 可便利使用公共交通的人口比例,按年龄、性别和残疾人分列 |
|
11.7 (可持续城镇)
到2030年,向所有人,特别是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普遍提供安全、包容、无障碍、绿色的公共空间。 |
11.7.1 城市建设区中供所有人使用的开放公共空间的平均比例,按性别、年龄和残疾人分列 11.7.2 过去12个月中遭受身体骚扰或性骚扰的受害人比例,按性别、年龄和残疾情况及发生地点分列 |
||
9.2.b
确保向公众开放或为公众提供设施和服务的私营实体在各个方面考虑为残疾人创造无障碍环境。 |
11.2 (可持续城镇)
到2030年,向所有人提供安全、负担得起的、易于利用、可持续的交通运输系统,改善道路安全,特别是扩大公共交通,要特别关注处境脆弱者、妇女、儿童、残疾人和老年人的需要。 |
11.2.1 可便利使用公共交通的人口比例,按年龄、性别和残疾人分列 |
|
11.7 (可持续城镇)
到2030年,向所有人,特别是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普遍提供安全、包容、无障碍、绿色的公共空间。 |
11.7.1 城市建设区中供所有人使用的开放公共空间的平均比例,按性别、年龄和残疾人分列 11.7.2 过去12个月中遭受身体骚扰或性骚扰的受害人比例,按性别、年龄和残疾情况及发生地点分列 |
||
9.2.c
就残疾人面临的无障碍问题向各有关方面提供培训。 |
11.7 (可持续城镇)
到2030年,向所有人,特别是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普遍提供安全、包容、无障碍、绿色的公共空间。 |
11.7.1 城市建设区中供所有人使用的开放公共空间的平均比例,按性别、年龄和残疾人分列 11.7.2 过去12个月中遭受身体骚扰或性骚扰的受害人比例,按性别、年龄和残疾情况及发生地点分列 |
|
10
缔约国重申人人享有固有的生命权,并应当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残疾人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切实享有这一权利。 |
1.5 (消除贫困)
到2030年,增强穷人和弱势群体的抵御灾害能力,降低其遭受极端天气事件和其他经济、社会、环境冲击和灾害的概率和易受影响程度。 |
1.5.1 每10万人当中因灾害死亡、失踪和直接受影响的人数 1.5.2 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与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相比 1.5.3 依照《2015-2030年仙台减少灾害风险框架》通过和执行国家减少灾害风险战略的国家数目 1.5.4 依照国家减少灾害风险战略通过和执行地方减少灾害风险战略的地方政府比例 |
|
3.1 (健康福祉)
到2030年,全球孕产妇每10万例活产的死亡率降至70人以下。 |
3.1.1 每100 000名活产产妇死亡人数 3.1.2 由熟练保健人员协助的分娩比例 |
||
3.2 (健康福祉)
到2030年,消除新生儿和5岁以下儿童可预防的死亡,各国争取将新生儿每1 000例活产的死亡率至少降至12例,5岁以下儿童每1 000例活产的死亡率至少降至25例。 |
3.2.1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每1 000例活产死亡数) 3.2.2 新生儿死亡率(每1 000例活产死亡数 |
||
3.3 (健康福祉)
到2030年,消除艾滋病、结核病、疟疾和被忽视的热带疾病等流行病,抗击肝炎、水传播疾病和其他传染病。 |
3.3.1 每1 000名未感染者中艾滋病毒新感染病例数(按年龄组、性别和主要群体分列) 3.3.2 每年每100 000人结核病发生率 3.3.3 每年每1 000人疟疾病例 3.3.4 某一年每100 000人新乙型肝炎感染人数 3.3.5 须采取干预措施治疗被忽视的热带疾病的人数 |
||
3.4 (健康福祉)
到2030年,通过预防、治疗及促进身心健康,将非传染性疾病导致的过早死亡减少三分之一。 |
3.4.1 心血管疾病、癌症、糖尿病或慢性呼吸道疾病死亡率 3.4.2 自杀死亡率 |
||
3.6 (健康福祉)
到2020年,全球公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伤人数减半。 |
3.6.1 每10万人口(年龄标准化)30天内公路交通致命伤亡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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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健康福祉)
到2030年,大幅减少危险化学品以及空气、水和土壤污染导致的死亡和患病人数。 |
3.9.1 归因于家庭和环境空气污染的死亡率 3.9.2 不安全供水、不安全环卫设施以及缺乏个人卫生(接触人人享有饮水、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项目(水卫项目)所述的不安全服务)导致的死亡率 3.9.3 意外中毒导致的死亡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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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 (健康福祉)
加强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早期预警、减少风险,以及管理国家和全球健康风险的能力。 |
3.d.1 某一特定时间点已达到13个核心能力特征的百分比 3.d.2 因特定抗生素耐药性生物所致血流感染的百分比 |
||
10.7 (减少不平等)
促进有序、安全、正常和负责的移民和人口流动,包括执行合理规划和管理完善的移民政策。 |
10.7.1 由雇员承担的招聘费用占其在目的地国月收入的比例 10.7.2 实行有利于有序、安全、正常和负责任的移徙和人口流动的移民政策的国家数目 10.7.3 向国际目的地迁移过程中死亡或失踪的人数 10.7.4 难民人口比例,按来源国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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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可持续城镇)
到2030年,大幅减少包括水灾在内的各种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和受灾人数,大幅减少上述灾害造成的与全球国内生产总值有关的直接经济损失,重点保护穷人和处境脆弱群体。 |
11.5.1 每10 万人当中因灾害死亡、失踪和直接受影响的人数 11.5.2 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与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相比)、重要基础设施的损坏和基本服务的中断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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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全球大幅减少一切形式的暴力和相关的死亡率。 |
16.1.1 每10万人中故意杀人案的受害者人数(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16.1.3 过去12个月内遭受(a) 身体暴力(b) 心理暴力和(c) 性暴力的人口所占的比例 16.1.2 每10万人中与冲突有关的死亡人数,按性别、年龄和死因分列 16.1.4 在居住区单独步行感到安全的人口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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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
16.10.1 过去12个月内记者、相关媒体人员、工会会员和人权倡导者被杀害、绑架、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和施以酷刑的经核实案件数目 16.10.2 通过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或)政策以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国家数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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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应对气候变化)
加强各国抵御和适应气候相关的灾害和自然灾害的能力。 |
13.1.1 每10万人当中因灾害死亡、失踪和直接受影响的人数 13.1.2 依照《2015-2030年仙台减少灾害风险框架》通过和执行国家减少灾害风险战略的国家数目 13.1.3 依照国家减少灾害风险战略通过和执行地方减少灾害风险战略的地方政府比例 |
||
11
缔约国应当依照国际法包括国际人道主义法和国际人权法规定的义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在危难情况下,包括在发生武装冲突、人道主义紧急情况和自然灾害时,残疾人获得保护和安全。 |
1.5 (消除贫困)
到2030年,增强穷人和弱势群体的抵御灾害能力,降低其遭受极端天气事件和其他经济、社会、环境冲击和灾害的概率和易受影响程度。 |
1.5.1 每10万人当中因灾害死亡、失踪和直接受影响的人数 1.5.2 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与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相比 1.5.3 依照《2015-2030年仙台减少灾害风险框架》通过和执行国家减少灾害风险战略的国家数目 1.5.4 依照国家减少灾害风险战略通过和执行地方减少灾害风险战略的地方政府比例 |
|
3.d (健康福祉)
加强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早期预警、减少风险,以及管理国家和全球健康风险的能力。 |
3.d.1 某一特定时间点已达到13个核心能力特征的百分比 3.d.2 因特定抗生素耐药性生物所致血流感染的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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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可持续城镇)
到2030年,大幅减少包括水灾在内的各种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和受灾人数,大幅减少上述灾害造成的与全球国内生产总值有关的直接经济损失,重点保护穷人和处境脆弱群体。 |
11.5.1 每10 万人当中因灾害死亡、失踪和直接受影响的人数 11.5.2 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与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相比)、重要基础设施的损坏和基本服务的中断次数 |
||
13.1 (应对气候变化)
加强各国抵御和适应气候相关的灾害和自然灾害的能力。 |
13.1.1 每10万人当中因灾害死亡、失踪和直接受影响的人数 13.1.2 依照《2015-2030年仙台减少灾害风险框架》通过和执行国家减少灾害风险战略的国家数目 13.1.3 依照国家减少灾害风险战略通过和执行地方减少灾害风险战略的地方政府比例 |
||
13.b (应对气候变化)
促进在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建立增强能力的机制,帮助其进行与气候变化有关的有效规划和管理,包括重点关注妇女、青年、地方社区和边缘化社区。 |
13.b.1 具有国家自主决定捐款、长期战略、国家适应计划、适
应信息通报和国家信息通报战略的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
中国家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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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缔约国应当确保残疾人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有效获得司法保护,包括通过提供程序便利和适龄措施,以便利他们在所有法律诉讼程序中,包括在调查和其他初步阶段中,切实发挥其作为直接和间接参与方,包括其作为证人的作用。 |
16.3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国家和国际层面促进法治,确保所有人都有平等诉诸司法的机会。 |
16.3.2 未判刑的被拘留者占监狱服刑总人口的百分比 16.3.1 过去12个月内向主管当局或其他官方认可的冲突解决机制报告其受害经历的暴力行为受害者所占比例 16.3.3 过去两年中发生争端且获得正式或非正式争端解决机
制的人口的比例,按机制种类分列 |
|
16.b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推动和实施非歧视性法律和政策以促进可持续发展。 |
16.b.1 报告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受到因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而受到歧视或骚扰人口的百分比(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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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为了协助确保残疾人有效获得司法保护,缔约国应当促进对司法领域工作人员,包括警察和监狱工作人员进行适当的培训。 |
16.3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国家和国际层面促进法治,确保所有人都有平等诉诸司法的机会。 |
16.3.2 未判刑的被拘留者占监狱服刑总人口的百分比 16.3.1 过去12个月内向主管当局或其他官方认可的冲突解决机制报告其受害经历的暴力行为受害者所占比例 16.3.3 过去两年中发生争端且获得正式或非正式争端解决机
制的人口的比例,按机制种类分列 |
|
16.b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推动和实施非歧视性法律和政策以促进可持续发展。 |
16.b.1 报告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受到因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而受到歧视或骚扰人口的百分比(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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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缔约国应当确保残疾人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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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a
享有自由和人身安全的权利。 |
16.10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
16.10.1 过去12个月内记者、相关媒体人员、工会会员和人权倡导者被杀害、绑架、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和施以酷刑的经核实案件数目 16.10.2 通过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或)政策以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国家数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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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b
不被非法或任意剥夺自由,任何对自由的剥夺均须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以残疾作为剥夺自由的理由。 |
16.10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
16.10.1 过去12个月内记者、相关媒体人员、工会会员和人权倡导者被杀害、绑架、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和施以酷刑的经核实案件数目 16.10.2 通过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或)政策以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国家数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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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不得对任何人实施酷刑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特别是不得在未经本人自由同意的情况下,对任何人进行医学或科学试验。 |
16.2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制止对儿童进行虐待、剥削、贩卖以及一切形式的暴力和酷刑。 |
16.2.1 过去一个月内受到照顾者施加的任何体罚和/或心理侵害的1-17岁儿童百分比 16.2.2 每10万人中人口贩运行为受害者的人数(按性别、年龄组和剥削形式分列) 16.2.3 18岁之前受到性暴力侵害的18至29岁青年男女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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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
16.10.1 过去12个月内记者、相关媒体人员、工会会员和人权倡导者被杀害、绑架、强迫失踪、任意拘留和施以酷刑的经核实案件数目 16.10.2 通过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或)政策以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国家数目 |
||
16.1
缔约国应当采取一切适当的立法、行政、社会、教育和其他措施,保护残疾人在家庭内外免遭一切形式的剥削、暴力和凌虐,包括基于性别的剥削、暴力和凌虐。 |
4.a (优质教育)
建立和改善兼顾儿童、残疾和性别平等的教育设施,为所有人提供安全、非暴力、包容和有效的学习环境。 |
4.a.1 学校提供基础服务的比例,按服务种类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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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性别平等)
消除公共和私营部门针对妇女和女童一切形式的暴力行为,包括贩卖、性剥削及其他形式的剥削。 |
5.2.1 有过伴侣的妇女和15岁及以上女童在过去12个月中遭到过现任或前任伴侣殴打、性暴力或心理暴力的比例, 按暴力形式和年龄分列 5.2.2 妇女和15岁及以上女童在过去12个月中遭到过亲密伴侣之外其他人的性暴力的比例, 按年龄组和发生地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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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根除强制劳动、现代奴隶制和贩卖人口,禁止和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包括招募和利用童兵,到2025年终止一切形式的童工。 |
8.7.1 5至17岁儿童中从事童工劳动的比例和人数,按性别和年龄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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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减少不平等)
促进有序、安全、正常和负责的移民和人口流动,包括执行合理规划和管理完善的移民政策。 |
10.7.1 由雇员承担的招聘费用占其在目的地国月收入的比例 10.7.2 实行有利于有序、安全、正常和负责任的移徙和人口流动的移民政策的国家数目 10.7.3 向国际目的地迁移过程中死亡或失踪的人数 10.7.4 难民人口比例,按来源国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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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全球大幅减少一切形式的暴力和相关的死亡率。 |
16.1.1 每10万人中故意杀人案的受害者人数(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16.1.3 过去12个月内遭受(a) 身体暴力(b) 心理暴力和(c) 性暴力的人口所占的比例 16.1.2 每10万人中与冲突有关的死亡人数,按性别、年龄和死因分列 16.1.4 在居住区单独步行感到安全的人口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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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制止对儿童进行虐待、剥削、贩卖以及一切形式的暴力和酷刑。 |
16.2.1 过去一个月内受到照顾者施加的任何体罚和/或心理侵害的1-17岁儿童百分比 16.2.2 每10万人中人口贩运行为受害者的人数(按性别、年龄组和剥削形式分列) 16.2.3 18岁之前受到性暴力侵害的18至29岁青年男女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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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缔约国还应当采取一切适当措施防止一切形式的剥削、暴力和凌虐,除其他外,确保向残疾人及其家属和照护人提供考虑到性别和年龄的适当协助和支助,包括提供信息和教育,说明如何避免、识别和报告剥削、暴力和凌虐事件。缔约国应当确保保护服务考虑到年龄、性别和残疾因素。 |
4.a (优质教育)
建立和改善兼顾儿童、残疾和性别平等的教育设施,为所有人提供安全、非暴力、包容和有效的学习环境。 |
4.a.1 学校提供基础服务的比例,按服务种类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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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性别平等)
消除公共和私营部门针对妇女和女童一切形式的暴力行为,包括贩卖、性剥削及其他形式的剥削。 |
5.2.1 有过伴侣的妇女和15岁及以上女童在过去12个月中遭到过现任或前任伴侣殴打、性暴力或心理暴力的比例, 按暴力形式和年龄分列 5.2.2 妇女和15岁及以上女童在过去12个月中遭到过亲密伴侣之外其他人的性暴力的比例, 按年龄组和发生地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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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全球大幅减少一切形式的暴力和相关的死亡率。 |
16.1.1 每10万人中故意杀人案的受害者人数(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16.1.3 过去12个月内遭受(a) 身体暴力(b) 心理暴力和(c) 性暴力的人口所占的比例 16.1.2 每10万人中与冲突有关的死亡人数,按性别、年龄和死因分列 16.1.4 在居住区单独步行感到安全的人口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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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制止对儿童进行虐待、剥削、贩卖以及一切形式的暴力和酷刑。 |
16.2.1 过去一个月内受到照顾者施加的任何体罚和/或心理侵害的1-17岁儿童百分比 16.2.2 每10万人中人口贩运行为受害者的人数(按性别、年龄组和剥削形式分列) 16.2.3 18岁之前受到性暴力侵害的18至29岁青年男女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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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为了防止发生任何形式的剥削、暴力和凌虐,缔约国应当确保所有用于为残疾人服务的设施和方案受到独立当局的有效监测。 |
4.a (优质教育)
建立和改善兼顾儿童、残疾和性别平等的教育设施,为所有人提供安全、非暴力、包容和有效的学习环境。 |
4.a.1 学校提供基础服务的比例,按服务种类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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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性别平等)
消除公共和私营部门针对妇女和女童一切形式的暴力行为,包括贩卖、性剥削及其他形式的剥削。 |
5.2.1 有过伴侣的妇女和15岁及以上女童在过去12个月中遭到过现任或前任伴侣殴打、性暴力或心理暴力的比例, 按暴力形式和年龄分列 5.2.2 妇女和15岁及以上女童在过去12个月中遭到过亲密伴侣之外其他人的性暴力的比例, 按年龄组和发生地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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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在全球大幅减少一切形式的暴力和相关的死亡率。 |
16.1.1 每10万人中故意杀人案的受害者人数(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16.1.3 过去12个月内遭受(a) 身体暴力(b) 心理暴力和(c) 性暴力的人口所占的比例 16.1.2 每10万人中与冲突有关的死亡人数,按性别、年龄和死因分列 16.1.4 在居住区单独步行感到安全的人口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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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制止对儿童进行虐待、剥削、贩卖以及一切形式的暴力和酷刑。 |
16.2.1 过去一个月内受到照顾者施加的任何体罚和/或心理侵害的1-17岁儿童百分比 16.2.2 每10万人中人口贩运行为受害者的人数(按性别、年龄组和剥削形式分列) 16.2.3 18岁之前受到性暴力侵害的18至29岁青年男女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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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缔约国应当确认残疾人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有权自由迁徙、自由选择居所和享有国籍,包括确保残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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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a
有权获得和变更国籍,国籍不被任意剥夺或因残疾而被剥夺。 |
10.7 (减少不平等)
促进有序、安全、正常和负责的移民和人口流动,包括执行合理规划和管理完善的移民政策。 |
10.7.1 由雇员承担的招聘费用占其在目的地国月收入的比例 10.7.2 实行有利于有序、安全、正常和负责任的移徙和人口流动的移民政策的国家数目 10.7.3 向国际目的地迁移过程中死亡或失踪的人数 10.7.4 难民人口比例,按来源国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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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到2030年,为所有人提供法律身份,包括出生登记。 |
16.9.1 在民政机构做了出生登记的5岁以下儿童百分比(按年龄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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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b
不因残疾而被剥夺获得、拥有和使用国籍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的能力,或利用相关程序,如移民程序的能力,这些能力可能是便利行使迁徙自由权所必要的。 |
10.7 (减少不平等)
促进有序、安全、正常和负责的移民和人口流动,包括执行合理规划和管理完善的移民政策。 |
10.7.1 由雇员承担的招聘费用占其在目的地国月收入的比例 10.7.2 实行有利于有序、安全、正常和负责任的移徙和人口流动的移民政策的国家数目 10.7.3 向国际目的地迁移过程中死亡或失踪的人数 10.7.4 难民人口比例,按来源国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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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到2030年,为所有人提供法律身份,包括出生登记。 |
16.9.1 在民政机构做了出生登记的5岁以下儿童百分比(按年龄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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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c
可以自由离开任何国家,包括本国在内。 |
10.7 (减少不平等)
促进有序、安全、正常和负责的移民和人口流动,包括执行合理规划和管理完善的移民政策。 |
10.7.1 由雇员承担的招聘费用占其在目的地国月收入的比例 10.7.2 实行有利于有序、安全、正常和负责任的移徙和人口流动的移民政策的国家数目 10.7.3 向国际目的地迁移过程中死亡或失踪的人数 10.7.4 难民人口比例,按来源国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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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d
不被任意剥夺或因残疾而被剥夺进入本国的权利。 |
10.7 (减少不平等)
促进有序、安全、正常和负责的移民和人口流动,包括执行合理规划和管理完善的移民政策。 |
10.7.1 由雇员承担的招聘费用占其在目的地国月收入的比例 10.7.2 实行有利于有序、安全、正常和负责任的移徙和人口流动的移民政策的国家数目 10.7.3 向国际目的地迁移过程中死亡或失踪的人数 10.7.4 难民人口比例,按来源国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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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残疾儿童出生后应当立即予以登记,从出生起即应当享有姓名权利,享有获得国籍的权利,并尽可能享有知悉父母并得到父母照顾的权利。 |
16.9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到2030年,为所有人提供法律身份,包括出生登记。 |
16.9.1 在民政机构做了出生登记的5岁以下儿童百分比(按年龄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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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缔约国应当采取一切适当措施,包括下列措施,确保残疾人能够行使自由表达意见的权利,包括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通过自行选择本公约第二条所界定的一切交流形式,寻求、接受、传递信息和思想的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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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d
鼓励包括因特网信息提供商在内的大众媒体向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服务。 |
5.b (性别平等)
加强技术特别是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应用,以增强妇女权能。 |
5.b.1 拥有移动电话的人口比例, 按性别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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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c (产业创新和基础设施)
大幅提升信息和通信技术的普及度,力争到2020年在最不发达国家以低廉的价格普遍提供因特网服务。 |
9.c.1 移动网络所覆盖的人口比例,按技术种类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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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a
以无障碍模式和适合不同类别残疾的技术,及时向残疾人提供公共信息,不另收费。 |
5.b (性别平等)
加强技术特别是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应用,以增强妇女权能。 |
5.b.1 拥有移动电话的人口比例, 按性别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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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c (产业创新和基础设施)
大幅提升信息和通信技术的普及度,力争到2020年在最不发达国家以低廉的价格普遍提供因特网服务。 |
9.c.1 移动网络所覆盖的人口比例,按技术种类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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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e
承认和推动手语的使用。 |
5.b (性别平等)
加强技术特别是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应用,以增强妇女权能。 |
5.b.1 拥有移动电话的人口比例, 按性别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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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c (产业创新和基础设施)
大幅提升信息和通信技术的普及度,力争到2020年在最不发达国家以低廉的价格普遍提供因特网服务。 |
9.c.1 移动网络所覆盖的人口比例,按技术种类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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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b
在正式事务中允许和便利使用手语、盲文、辅助和替代性交流方式及残疾人选用的其他一切无障碍交流手段、方式和模式。 |
5.b (性别平等)
加强技术特别是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应用,以增强妇女权能。 |
5.b.1 拥有移动电话的人口比例, 按性别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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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c (产业创新和基础设施)
大幅提升信息和通信技术的普及度,力争到2020年在最不发达国家以低廉的价格普遍提供因特网服务。 |
9.c.1 移动网络所覆盖的人口比例,按技术种类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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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c
敦促向公众提供服务,包括通过因特网提供服务的私营实体,以无障碍和残疾人可以使用的模式提供信息和服务。 |
5.b (性别平等)
加强技术特别是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应用,以增强妇女权能。 |
5.b.1 拥有移动电话的人口比例, 按性别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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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c (产业创新和基础设施)
大幅提升信息和通信技术的普及度,力争到2020年在最不发达国家以低廉的价格普遍提供因特网服务。 |
9.c.1 移动网络所覆盖的人口比例,按技术种类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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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负责任消费和生产)
到2030年,确保各国人民都能获取关于可持续发展以及与自然和谐的生活方式的信息并具有上述意识。 |
12.8.1 ㈠ 全球公民教育和㈡ 可持续发展教育(包括气候变化教育)在多大程度上在(a) 国家教育政策、(b) 课程、(c) 教师培训和(d) 学生评估方面进入主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