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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 | 条款 / 描述 | 具体目标 |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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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SCR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
2.2
本公约缔约各国承担保证,本公约所宣布的权利应予普遍行使,而不得有例如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分等任何区分。 |
11.2 (可持续城镇)
到2030年,向所有人提供安全、负担得起的、易于利用、可持续的交通运输系统,改善道路安全,特别是扩大公共交通,要特别关注处境脆弱者、妇女、儿童、残疾人和老年人的需要。 |
11.2.1 可便利使用公共交通的人口比例,按年龄、性别和残疾人分列 |
16.b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推动和实施非歧视性法律和政策以促进可持续发展。 |
16.b.1 报告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受到因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而受到歧视或骚扰人口的百分比(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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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8 (全球伙伴关系)
到2020年,加强向发展中国家,包括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提供的能力建设支持,大幅增加获得按收入、性别、年龄、种族、民族、移徙情况、残疾情况、地理位置和各国国情有关的其他特征分类的高质量、及时和可靠的数据。 |
17.18.1 可持续发展目标监测的统计能力指标 17.18.2 遵循官方统计基本原则制定了国家统计立法的国家数目 17.18.3 国家统计计划有充分资金且正在执行的国家数目, 按资金来源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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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b (应对气候变化)
促进在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建立增强能力的机制,帮助其进行与气候变化有关的有效规划和管理,包括重点关注妇女、青年、地方社区和边缘化社区。 |
13.b.1 具有国家自主决定捐款、长期战略、国家适应计划、适
应信息通报和国家信息通报战略的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
中国家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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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展中国家,在适当顾到人权及它们的民族经济的情况下,得决定它们对非本国国民的享受本公约中所承认的经济权利,给予什么程度的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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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公约缔约各国承担保证男子和妇女在本公约所载一切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方面有平等的权利。 |
1.4 (消除贫困)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特别是穷人和弱势群体,享有平等获取经济资源的权利,享有基本服务,获得对土地和其他形式财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继承遗产,获取自然资源、适当的新技术和包括小额信贷在内的金融服务。 |
1.4.1 其家庭可获得基本服务的人口比例 1.4.2 按性别和保有权类型分列,拥有可靠的土地保有权、(a) 拥有法律承认文件而且(b) 认为其土地权利受到保障者在总成年人口中所占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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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 (消除贫困)
根据惠及贫困人口和顾及性别平等问题的发展战略,在国家、区域和国际层面制定合理的政策框架,支持加快对消贫行动的投资。 |
1.b.1 政府经常性支出和资本中用于特别有益于女性、贫困者和弱势群体领域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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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优质教育)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平等获得负担得起的优质技术、职业和高等教育,包括大学教育。 |
4.3.1 过去12个月青年和成年人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培训的参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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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优质教育)
到2030年,大幅增加掌握就业、体面工作和创业所需相关技能,包括技术性和职业性技能的青年和成年人数。 |
4.4.1 按技能类型分列的掌握通信技术技能的青年/成年人所占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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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优质教育)
到2030年,消除教育中的性别差距,确保残疾人、土著居民和处境脆弱儿童等弱势群体平等获得各级教育和职业培训。 |
4.5.1 这一指标清单上可分列的所有指标的均等指数(女/男、城市/农村、财富五分位最低/最高,以及具备有关数据的其他方面,如残疾状况、土著人民和受冲突影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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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性别平等)
在全球消除对妇女和女童一切形式的歧视。 |
5.1.1 是否已制定法律框架来促进、推行和监督实现平等和无性别歧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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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性别平等)
消除童婚、早婚、逼婚及割礼等一切伤害行为。 |
5.3.1 20至24岁妇女中在15岁以前和18岁之前结婚或同居的妇女所占比例 5.3.2 15至49岁女童和妇女中生殖器被残割/切割过的人所占比例, 按年龄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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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性别平等)
认可和尊重无偿护理和家务,各国可视本国情况提供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社会保护政策,在家庭内部提倡责任共担。 |
5.4.1 用于无薪酬家务和护理工作的时间所占比例, 按性别、年龄和地点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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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性别平等)
确保妇女全面有效参与各级政治、经济和公共生活的决策,并享有进入以上各级决策领导层的平等机会。 |
5.5.1 妇女在(a) 国家议会和(b) 地方政府席位中所占比例 5.5.2 妇女在管理岗位任职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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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性别平等)
根据《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行动纲领》、《北京行动纲领》及其历次审查会议的成果文件,确保普遍享有性和生殖健康以及生殖权利。 |
5.6.1 15至49岁妇女就性关系、使用避孕药具和生殖保健问题自己做出知情决定的比例 5.6.2 已制定法律规章确保15岁及以上的男女充分和平等享有获得性与生殖保健、信息和教育机会的国家数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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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a (性别平等)
根据各国法律进行改革,给予妇女平等获取经济资源的权利,以及享有对土地和其他形式财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获取金融服务、遗产和自然资源。 |
5.a.1 (a)农业总人口中对农业用地拥有所有权或有保障权利的人口比例, 按性别分列;(b)农业用地所有人或权利人中妇女所占比例, 按土地保有类型分列 5.a.2 包括习惯法在内的国家法律框架保障妇女有权平等享有土地所有权和(或)控制权的国家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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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b (性别平等)
加强技术特别是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应用,以增强妇女权能。 |
5.b.1 拥有移动电话的人口比例, 按性别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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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c (性别平等)
采用和加强合理的政策和有执行力的立法,促进性别平等,在各级增强妇女和女童权能。 |
5.c.1 已建立制度来追踪并拨付公共款项用于性别平等和增强妇女权能的国家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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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Improve progressively, through 2030, global resource efficiency in 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 and endeavour to decouple economic growth from environmental degrad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the 10-Year Framework of Programmes on Sustainable 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 with developed countries taking the lead. |
8.4.1 Material footprint, material footprint per capita, and material footprint per GDP 8.4.2 国内物质消费、人均国内物质消费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国内物质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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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30年,所有男女,包括青年和残疾人实现充分和生产性就业,有体面工作,并做到同工同酬。 |
8.5.1 男女雇员平均每小时收入,按职业、年龄和残疾人分列 8.5.2 失业率,按性别、年龄组和残疾人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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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20年,大幅减少未就业和未受教育或培训的青年人比例。 |
8.6.1 15至24岁青年中未在受教育、未参加就业或培训的人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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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保护劳工权利,推动为所有工人,包括移民工人,特别是女性移民和没有稳定工作的人创造安全和有保障的工作环境。 |
8.8.1 每10 万工人致命和非致命的职业伤害,按性别和移民身 份分列 8.8.2 国家遵守基于国际劳工组织(劳工组织)文本来源和国家法律的劳工权利(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的程度,按性别和移民身份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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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减少不平等)
到2030年,逐步实现和维持最底层40%人口的收入增长,并确保其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
10.1.1 最底层40%人口和总人口的家庭支出或人均收入增长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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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减少不平等)
到2030年,增强所有人的权能,促进他们融入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而不论其年龄、性别、残疾与否、种族、族裔、出身、宗教信仰、经济地位或其他任何区别。 |
10.2.1 按年龄组、性别和残疾人分列的收入低于收入中位数50%的人口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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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减少不平等)
确保机会均等,减少结果不平等现象,包括取消歧视性法律、政策和做法,推动与上述努力相关的适当立法、政策和行动。 |
10.3.1 报告说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到被以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歧视或骚扰的人口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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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减少不平等)
采取政策,特别是财政、薪资和社会保障政策,逐步实现更大的平等。 |
10.4.1 劳动力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份额 10.4.2 财政政策的再分配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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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b (应对气候变化)
促进在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建立增强能力的机制,帮助其进行与气候变化有关的有效规划和管理,包括重点关注妇女、青年、地方社区和边缘化社区。 |
13.b.1 具有国家自主决定捐款、长期战略、国家适应计划、适
应信息通报和国家信息通报战略的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
中国家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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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工作权,包括人人应有机会凭其自由选择和接受的工作来谋生的权利,并将采取适当步骤来保障这一权利。 |
8.4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Improve progressively, through 2030, global resource efficiency in 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 and endeavour to decouple economic growth from environmental degrad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the 10-Year Framework of Programmes on Sustainable 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 with developed countries taking the lead. |
8.4.1 Material footprint, material footprint per capita, and material footprint per GDP 8.4.2 国内物质消费、人均国内物质消费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国内物质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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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30年,所有男女,包括青年和残疾人实现充分和生产性就业,有体面工作,并做到同工同酬。 |
8.5.1 男女雇员平均每小时收入,按职业、年龄和残疾人分列 8.5.2 失业率,按性别、年龄组和残疾人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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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20年,大幅减少未就业和未受教育或培训的青年人比例。 |
8.6.1 15至24岁青年中未在受教育、未参加就业或培训的人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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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根除强制劳动、现代奴隶制和贩卖人口,禁止和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包括招募和利用童兵,到2025年终止一切形式的童工。 |
8.7.1 5至17岁儿童中从事童工劳动的比例和人数,按性别和年龄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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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b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20年,拟定和实施青年就业全球战略,并执行国际劳工组织的《全球就业契约》。 |
8.b.1 有已制订并在运行的青年就业战略,作为一个单独的战略或作为国家就业战略的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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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b (保护海洋生态)
向小规模个体渔民提供获取海洋资源和市场准入机会。 |
14.b.1 在通过和执行承认小规模渔业并保护其市场准入权利的法律/监管/政策/制度框架方面取得的进展的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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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本公约缔约各国为充分实现这一权利而采取的步骤应包括技术的和职业的指导和训练,以及在保障个人基本政治和经济自由的条件下达到稳定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和充分的生产就业的计划、政策和技术。 |
4.3 (优质教育)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平等获得负担得起的优质技术、职业和高等教育,包括大学教育。 |
4.3.1 过去12个月青年和成年人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培训的参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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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优质教育)
到2030年,大幅增加掌握就业、体面工作和创业所需相关技能,包括技术性和职业性技能的青年和成年人数。 |
4.4.1 按技能类型分列的掌握通信技术技能的青年/成年人所占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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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Improve progressively, through 2030, global resource efficiency in 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 and endeavour to decouple economic growth from environmental degrad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the 10-Year Framework of Programmes on Sustainable 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 with developed countries taking the lead. |
8.4.1 Material footprint, material footprint per capita, and material footprint per GDP 8.4.2 国内物质消费、人均国内物质消费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国内物质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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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30年,所有男女,包括青年和残疾人实现充分和生产性就业,有体面工作,并做到同工同酬。 |
8.5.1 男女雇员平均每小时收入,按职业、年龄和残疾人分列 8.5.2 失业率,按性别、年龄组和残疾人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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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20年,大幅减少未就业和未受教育或培训的青年人比例。 |
8.6.1 15至24岁青年中未在受教育、未参加就业或培训的人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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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根除强制劳动、现代奴隶制和贩卖人口,禁止和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包括招募和利用童兵,到2025年终止一切形式的童工。 |
8.7.1 5至17岁儿童中从事童工劳动的比例和人数,按性别和年龄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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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b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20年,拟定和实施青年就业全球战略,并执行国际劳工组织的《全球就业契约》。 |
8.b.1 有已制订并在运行的青年就业战略,作为一个单独的战略或作为国家就业战略的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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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a
最低限度给予所有工人以下列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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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d
休息、闲暇和工作时间的合理限制,定期给薪休假以及公共假日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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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享受公正或良好的工作条件,特别要保证: |
5.4 (性别平等)
认可和尊重无偿护理和家务,各国可视本国情况提供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社会保护政策,在家庭内部提倡责任共担。 |
5.4.1 用于无薪酬家务和护理工作的时间所占比例, 按性别、年龄和地点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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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a.i
公平的工资和同值工作同酬而没有任何歧视,特别是保证妇女享受不差于男子所享受的工作条件,并享受同工同酬; |
8.4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Improve progressively, through 2030, global resource efficiency in 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 and endeavour to decouple economic growth from environmental degrad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the 10-Year Framework of Programmes on Sustainable 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 with developed countries taking the lead. |
8.4.1 Material footprint, material footprint per capita, and material footprint per GDP 8.4.2 国内物质消费、人均国内物质消费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国内物质消费 |
|
8.5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30年,所有男女,包括青年和残疾人实现充分和生产性就业,有体面工作,并做到同工同酬。 |
8.5.1 男女雇员平均每小时收入,按职业、年龄和残疾人分列 8.5.2 失业率,按性别、年龄组和残疾人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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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20年,大幅减少未就业和未受教育或培训的青年人比例。 |
8.6.1 15至24岁青年中未在受教育、未参加就业或培训的人数比例 |
||
10.4 (减少不平等)
采取政策,特别是财政、薪资和社会保障政策,逐步实现更大的平等。 |
10.4.1 劳动力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份额 10.4.2 财政政策的再分配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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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c
人人在其行业中适当的提级的同等机会,除资历和能力的考虑外,不受其他考虑的限制; |
8.4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Improve progressively, through 2030, global resource efficiency in 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 and endeavour to decouple economic growth from environmental degrad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the 10-Year Framework of Programmes on Sustainable 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 with developed countries taking the lead. |
8.4.1 Material footprint, material footprint per capita, and material footprint per GDP 8.4.2 国内物质消费、人均国内物质消费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国内物质消费 |
|
8.5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30年,所有男女,包括青年和残疾人实现充分和生产性就业,有体面工作,并做到同工同酬。 |
8.5.1 男女雇员平均每小时收入,按职业、年龄和残疾人分列 8.5.2 失业率,按性别、年龄组和残疾人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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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20年,大幅减少未就业和未受教育或培训的青年人比例。 |
8.6.1 15至24岁青年中未在受教育、未参加就业或培训的人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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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a.ii
保证他们自己和他们的家庭得有符合本公约规定的过得去的生活; |
8.4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Improve progressively, through 2030, global resource efficiency in 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 and endeavour to decouple economic growth from environmental degrad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the 10-Year Framework of Programmes on Sustainable 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 with developed countries taking the lead. |
8.4.1 Material footprint, material footprint per capita, and material footprint per GDP 8.4.2 国内物质消费、人均国内物质消费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国内物质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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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30年,所有男女,包括青年和残疾人实现充分和生产性就业,有体面工作,并做到同工同酬。 |
8.5.1 男女雇员平均每小时收入,按职业、年龄和残疾人分列 8.5.2 失业率,按性别、年龄组和残疾人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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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到2020年,大幅减少未就业和未受教育或培训的青年人比例。 |
8.6.1 15至24岁青年中未在受教育、未参加就业或培训的人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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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减少不平等)
采取政策,特别是财政、薪资和社会保障政策,逐步实现更大的平等。 |
10.4.1 劳动力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份额 10.4.2 财政政策的再分配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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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b
安全和卫生的工作条件; |
8.8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保护劳工权利,推动为所有工人,包括移民工人,特别是女性移民和没有稳定工作的人创造安全和有保障的工作环境。 |
8.8.1 每10 万工人致命和非致命的职业伤害,按性别和移民身 份分列 8.8.2 国家遵守基于国际劳工组织(劳工组织)文本来源和国家法律的劳工权利(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的程度,按性别和移民身份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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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d
有权罢工,但应按照各个国家的法律行使此项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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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本公约缔约各国承担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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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b
工会有权建立全国性的协会或联合会,有权组织或参加国际工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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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c
工会有权自由地进行工作,不受除法律所规定及在民主社会中为了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的利益或为保护他人的权利和自由所需要的限制以外的任何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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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a
人人有权组织工会和参加他所选择的工会,以促进和保护他的经济和社会利益;这个权利只受有关工会的规章的限制。对这一权利的行使,不得加以除法律所规定及在民主社会中为了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的利益或为保护他人的权利和自由所需要的限制以外的任何限制; |
8.8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保护劳工权利,推动为所有工人,包括移民工人,特别是女性移民和没有稳定工作的人创造安全和有保障的工作环境。 |
8.8.1 每10 万工人致命和非致命的职业伤害,按性别和移民身 份分列 8.8.2 国家遵守基于国际劳工组织(劳工组织)文本来源和国家法律的劳工权利(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的程度,按性别和移民身份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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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本条不应禁止对军队或警察或国家行政机关成员的行使这些权利,加以合法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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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本条并不授权参加一九四八条关于结社自由及保护组织权国际劳工公约的缔约国采取足以损害该公约中所规定的保证的立法措施,或在应用法律时损害这种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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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 |
1.3 (消除贫困)
执行适合本国国情的全民社会保障制度和措施,包括最低标准,到2030年在较大程度上覆盖穷人和弱势群体。 |
1.3.1 按性别分列并区分儿童、失业者、老年人、残疾人、孕妇/新生儿、工伤受害者、穷人和弱势者的社会保护最低标准/系统覆盖的人口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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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消除贫困)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特别是穷人和弱势群体,享有平等获取经济资源的权利,享有基本服务,获得对土地和其他形式财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继承遗产,获取自然资源、适当的新技术和包括小额信贷在内的金融服务。 |
1.4.1 其家庭可获得基本服务的人口比例 1.4.2 按性别和保有权类型分列,拥有可靠的土地保有权、(a) 拥有法律承认文件而且(b) 认为其土地权利受到保障者在总成年人口中所占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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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健康福祉)
实现全民健康保障,包括提供金融风险保护,人人享有优质的基本保健服务,人人获得安全、有效、优质和负担得起的基本药品和疫苗。 |
3.8.1 基本健康服务的覆盖面 3.8.2 家庭保健支出在家庭总支出或收入中所占份额大的人口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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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性别平等)
认可和尊重无偿护理和家务,各国可视本国情况提供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社会保护政策,在家庭内部提倡责任共担。 |
5.4.1 用于无薪酬家务和护理工作的时间所占比例, 按性别、年龄和地点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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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减少不平等)
到2030年,增强所有人的权能,促进他们融入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而不论其年龄、性别、残疾与否、种族、族裔、出身、宗教信仰、经济地位或其他任何区别。 |
10.2.1 按年龄组、性别和残疾人分列的收入低于收入中位数50%的人口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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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减少不平等)
确保机会均等,减少结果不平等现象,包括取消歧视性法律、政策和做法,推动与上述努力相关的适当立法、政策和行动。 |
10.3.1 报告说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到被以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歧视或骚扰的人口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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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减少不平等)
采取政策,特别是财政、薪资和社会保障政策,逐步实现更大的平等。 |
10.4.1 劳动力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份额 10.4.2 财政政策的再分配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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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b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推动和实施非歧视性法律和政策以促进可持续发展。 |
16.b.1 报告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受到因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而受到歧视或骚扰人口的百分比(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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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 |
5.c (性别平等)
采用和加强合理的政策和有执行力的立法,促进性别平等,在各级增强妇女和女童权能。 |
5.c.1 已建立制度来追踪并拨付公共款项用于性别平等和增强妇女权能的国家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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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对作为社会的自然和基本的单元的家庭,特别是对于它的建立和当它负责照顾和教育未独立的儿童时,应给予尽可能广泛的保护和协助。缔婚必须经男女双方自由同意。 |
5.2 (性别平等)
消除公共和私营部门针对妇女和女童一切形式的暴力行为,包括贩卖、性剥削及其他形式的剥削。 |
5.2.1 有过伴侣的妇女和15岁及以上女童在过去12个月中遭到过现任或前任伴侣殴打、性暴力或心理暴力的比例, 按暴力形式和年龄分列 5.2.2 妇女和15岁及以上女童在过去12个月中遭到过亲密伴侣之外其他人的性暴力的比例, 按年龄组和发生地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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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性别平等)
消除童婚、早婚、逼婚及割礼等一切伤害行为。 |
5.3.1 20至24岁妇女中在15岁以前和18岁之前结婚或同居的妇女所占比例 5.3.2 15至49岁女童和妇女中生殖器被残割/切割过的人所占比例, 按年龄分列 |
||
5.4 (性别平等)
认可和尊重无偿护理和家务,各国可视本国情况提供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社会保护政策,在家庭内部提倡责任共担。 |
5.4.1 用于无薪酬家务和护理工作的时间所占比例, 按性别、年龄和地点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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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对母亲,在产前和产后的合理期间,应给以特别保护。在此期间,对有工作的母亲应给以给薪休假或有适当社会保障福利金的休假。 |
3.7 (健康福祉)
到2030年,确保普及性健康和生殖健康保健服务,包括计划生育、信息获取和教育,将生殖健康纳入国家战略和方案。 |
3.7.1 计划生育方面需求通过现代化方法得到满足的育龄妇女(15-49岁)的百分比 3.7.2 该年龄组每1 000名妇女的青少年生育率(10-14岁,15岁至19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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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性别平等)
认可和尊重无偿护理和家务,各国可视本国情况提供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社会保护政策,在家庭内部提倡责任共担。 |
5.4.1 用于无薪酬家务和护理工作的时间所占比例, 按性别、年龄和地点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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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应为一切儿童和少年采取特殊的保护和协助措施,不得因出身或其他条件而有任何歧视。儿童和少年应予保护免受经济和社会的剥削。雇佣他们做对他们的道德或健康有害或对生命有危险的工作或做足以妨害他们正常发育的工作,依法应受惩罚。各国亦应规定限定的年龄,凡雇佣这个年龄以下的童工,应予禁止和依法应受惩罚。 |
8.7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根除强制劳动、现代奴隶制和贩卖人口,禁止和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包括招募和利用童兵,到2025年终止一切形式的童工。 |
8.7.1 5至17岁儿童中从事童工劳动的比例和人数,按性别和年龄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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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减少不平等)
促进有序、安全、正常和负责的移民和人口流动,包括执行合理规划和管理完善的移民政策。 |
10.7.1 由雇员承担的招聘费用占其在目的地国月收入的比例 10.7.2 实行有利于有序、安全、正常和负责任的移徙和人口流动的移民政策的国家数目 10.7.3 向国际目的地迁移过程中死亡或失踪的人数 10.7.4 难民人口比例,按来源国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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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可持续城镇)
到2030年,大幅减少包括水灾在内的各种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和受灾人数,大幅减少上述灾害造成的与全球国内生产总值有关的直接经济损失,重点保护穷人和处境脆弱群体。 |
11.5.1 每10 万人当中因灾害死亡、失踪和直接受影响的人数 11.5.2 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与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相比)、重要基础设施的损坏和基本服务的中断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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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制止对儿童进行虐待、剥削、贩卖以及一切形式的暴力和酷刑。 |
16.2.1 过去一个月内受到照顾者施加的任何体罚和/或心理侵害的1-17岁儿童百分比 16.2.2 每10万人中人口贩运行为受害者的人数(按性别、年龄组和剥削形式分列) 16.2.3 18岁之前受到性暴力侵害的18至29岁青年男女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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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为他自己和家庭获得相当的生活水准,包括足够的食物、衣着和住房,并能不断改进生活条件。各缔约国将采取适当的步骤保证实现这一权利,并承认为此而实行基于自愿同意的国际合作的重要性。 |
1.1 (消除贫困)
到2030年,在全球所有人口中消除极端贫困,极端贫困目前的衡量标准是每人每日生活费不足1.25美元。 |
1.1.1 按性别、年龄、就业状况、地理位置(城市/农村)分列的低于国际贫穷线人口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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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消除贫困)
到2030年,按各国标准界定的陷入各种形式贫困的各年龄段男女和儿童至少减半。 |
1.2.1 按性别和年龄组分列的国家贫穷线以下人口的比例 1.2.2 各国按其标准界定的陷入各种形式贫穷的不同年龄段男女和儿童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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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消除贫困)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特别是穷人和弱势群体,享有平等获取经济资源的权利,享有基本服务,获得对土地和其他形式财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继承遗产,获取自然资源、适当的新技术和包括小额信贷在内的金融服务。 |
1.4.1 其家庭可获得基本服务的人口比例 1.4.2 按性别和保有权类型分列,拥有可靠的土地保有权、(a) 拥有法律承认文件而且(b) 认为其土地权利受到保障者在总成年人口中所占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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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 (消除贫困)
确保从各种来源,包括通过加强发展合作充分调集资源,为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提供充足、可预见的手段以执行相关计划和政策,消除一切形式的贫困。 |
1.a.1 由政府直接向减贫方案分配的国内产生的资源比例 1.a.2 用于基本服务(教育、保健和社会保护)的开支在政府总开支中的百分比 |
||
1.b (消除贫困)
根据惠及贫困人口和顾及性别平等问题的发展战略,在国家、区域和国际层面制定合理的政策框架,支持加快对消贫行动的投资。 |
1.b.1 政府经常性支出和资本中用于特别有益于女性、贫困者和弱势群体领域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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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零饥饿)
到2030年,消除饥饿,确保所有人,特别是穷人和弱势群体,包括婴儿,全年都有安全、营养和充足的食物。 |
2.1.1 营养不足发生率 2.1.2 根据粮食无保障情况表,中度或严重的粮食无保障人口发生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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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零饥饿)
到2030年,消除一切形式的营养不良,包括到2025年实现5岁以下儿童发育迟缓和消瘦问题相关国际目标,解决青春期少女、孕妇、哺乳期妇女和老年人的营养需求。 |
2.2.1 五岁以下儿童发育迟缓发病率(年龄标准身高小于世卫组织儿童生长发育标准中位数-2的标准偏差) 2.2.2 按类型(消瘦和超重)分列的五岁以下儿童营养不良发生率(身高标准体重大于或小于世卫组织儿童生长发育标准中位数+2或-2的标准偏差) 2.2.3 按怀孕分类(机率)的 15-49 岁女性贫血发生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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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b (健康福祉)
支持研发主要影响发展中国家的传染和非传染性疾病的疫苗和药品,根据《关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与公共健康的多哈宣言》的规定,提供负担得起的基本药品和疫苗,《多哈宣言》确认发展中国家有权充分利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关于采用变通办法保护公众健康,尤其是让所有人获得药品的条款。 |
3.b.1 能够享用其国家方案内的所有疫苗的目标人口比例 3.b.2 给予医学研究和基本保健部门的官方发展援助总数净额 3.b.3 具备一套可持续获得、负担得起、相关和必要的核心药物的保健设施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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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 (健康福祉)
大幅加强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的卫生筹资,增加其卫生工作者的招聘、培养、培训和留用。 |
3.c.1 卫生工作者密度和分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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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清洁饮用水和环卫设施)
到2030年,人人普遍和公平获得安全和负担得起的饮用水。 |
6.1.1 使用得到安全管理的饮用水服务的人口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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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清洁饮用水和环卫设施)
到2030年,人人享有适当和公平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杜绝露天排便,特别注意满足妇女、女童和弱势群体在此方面的需求。 |
6.2.1 使用(a) 得到安全管理的环境卫生设施服务和(b) 提供肥皂和水的洗手设施的人口所占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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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清洁饮用水和环卫设施)
到2030年,所有行业大幅提高用水效率,确保可持续取用和供应淡水,以解决缺水问题,大幅减少缺水人数。 |
6.4.1 按时间列出的用水效率变化 6.4.2 用水紧张程度:淡水汲取量占可用淡水资源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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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清洁饮用水和环卫设施)
到2030年,在各级进行水资源综合管理,包括酌情开展跨境合作。 |
6.5.1 水资源综合管理的程度 6.5.2 制定有水合作业务安排的跨界流域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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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a (清洁饮用水和环卫设施)
到2030年,扩大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国际合作和能力建设支持,帮助它们开展与水和卫生有关的活动和方案,包括雨水采集、海水淡化、提高用水效率、废水处理、水回收和再利用技术。 |
6.a.1 作为政府协调开支计划组成部分的与水和环境卫生有关的官方发展援助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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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经济适用的清洁能源)
到2030年,确保人人都能获得负担得起的、可靠的现代能源服务。 |
7.1.1 能获得电力的人口比例 7.1.2 主要依靠清洁燃料和技术的人口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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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a (经济适用的清洁能源)
到2030年,加强国际合作,促进获取清洁能源的研究和技术,包括可再生能源、能效,以及先进和更清洁的化石燃料技术,并促进对能源基础设施和清洁能源技术的投资。 |
7.a.1 为支助清洁能源研发和可再生能源生产,包括为支助混合系统而流入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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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b (经济适用的清洁能源)
到2030年,增建基础设施并进行技术升级,以便根据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和内陆发展中国家各自的支持方案,为所有人提供可持续的现代能源服务。 |
7.b.1 在发展中国家安装可再生能源能力(人均瓦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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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a (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增加向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提供的促贸援助支持,包括通过《为最不发达国家提供贸易技术援助的强化综合框架》提供上述支持。 |
8.a.1 《促贸援助倡议》承付款和支付的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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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产业创新和基础设施)
发展优质、可靠、可持续和有抵御灾害能力的基础设施,包括区域和跨境基础设施,以支持经济发展和提升人类福祉,重点是人人可负担得起并公平利用上述基础设施。 |
9.1.1 居住在四季通行的道路两公里之内的农村人口所占比例 9.1.2 客运和货运量,按运输方式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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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产业创新和基础设施)
在所有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加强科学研究,提升工业部门的技术能力,包括到2030年,鼓励创新,大幅增加每100万人口中的研发人员数量,并增加公共和私人研发支出。 |
9.5.1 研究和开发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 9.5.2 每百万居民中的研究员(专职同等资历)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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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a (产业创新和基础设施)
向非洲国家、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提供更多的财政、技术和技能支持,以促进其开发有抵御灾害能力的可持续基础设施。 |
9.a.1 用于基础设施的国际官方援助(官方发展援助和其他官方资金流)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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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减少不平等)
到2030年,增强所有人的权能,促进他们融入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而不论其年龄、性别、残疾与否、种族、族裔、出身、宗教信仰、经济地位或其他任何区别。 |
10.2.1 按年龄组、性别和残疾人分列的收入低于收入中位数50%的人口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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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减少不平等)
确保机会均等,减少结果不平等现象,包括取消歧视性法律、政策和做法,推动与上述努力相关的适当立法、政策和行动。 |
10.3.1 报告说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到被以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歧视或骚扰的人口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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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减少不平等)
采取政策,特别是财政、薪资和社会保障政策,逐步实现更大的平等。 |
10.4.1 劳动力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份额 10.4.2 财政政策的再分配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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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可持续城镇)
到2030年,确保人人获得适当、安全和负担得起的住房和基本服务,并改造贫民窟。 |
11.1.1 居住在贫民窟和非正规住区内或者住房不足的城市人口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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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可持续城镇)
到2030年,向所有人提供安全、负担得起的、易于利用、可持续的交通运输系统,改善道路安全,特别是扩大公共交通,要特别关注处境脆弱者、妇女、儿童、残疾人和老年人的需要。 |
11.2.1 可便利使用公共交通的人口比例,按年龄、性别和残疾人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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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c (可持续城镇)
通过财政和技术援助等方式,支持最不发达国家就地取材,建造可持续的,有抵御灾害能力的建筑。 |
11.c.1 支持最不发达国家就地取材建造和翻新可持续、抗灾和资源节约型建筑的财政支助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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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负责任消费和生产)
到2030年,将零售和消费环节的全球人均粮食浪费减半,减少生产和供应环节的粮食损失,包括收获后的损失。 |
12.3.1 (a) 粮食损耗指数和(b) 食物浪费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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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b (保护海洋生态)
向小规模个体渔民提供获取海洋资源和市场准入机会。 |
14.b.1 在通过和执行承认小规模渔业并保护其市场准入权利的法律/监管/政策/制度框架方面取得的进展的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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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a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通过开展国际合作等方式加强相关国家机制,在各层级提高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建设,以预防暴力,打击恐怖主义和犯罪行为。 |
16.a.1 符合《巴黎原则》的独立的国家人权机构的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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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b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推动和实施非歧视性法律和政策以促进可持续发展。 |
16.b.1 报告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受到因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而受到歧视或骚扰人口的百分比(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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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全球伙伴关系)
通过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国际支持等方式,以改善国内征税和提高财政收入的能力,加强筹集国内资源。 |
17.1.1 政府总收入(按来源分列)占国内生产总值的百分比 17.1.2 由国内税收供资的国内预算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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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全球伙伴关系)
发达国家全面履行官方发展援助承诺,包括许多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占发达国家国民总收入0.7%的官方发展援助,以及向最不发达国家提供占比0.15%至0.2%援助的承诺;鼓励官方发展援助方设定目标,将占国民总收入至少0.2%的官方发展援助提供给最不发达国家。 |
17.2.1 官方发展援助净额、总额和对最不发达国家的官方发展援助额占经合组织/发展援助委员会捐助国国民总收入的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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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全球伙伴关系)
从多渠道筹集额外财政资源用于发展中国家。 |
17.3.2 汇款数额(美元)占国内生产总值总额的百分比 17.3.1 外国直接投资、官方发展援助和南南合作占国内预算总额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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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全球伙伴关系)
通过政策协调,酌情推动债务融资、债务减免和债务重组,以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长期债务可持续性,处理重债穷国的外债问题以减轻其债务压力。 |
17.4.1 还本付息额占货物和服务出口额的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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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全球伙伴关系)
采用和实施对最不发达国家的投资促进制度。 |
17.5.1 通过和实施对最不发达国家的投资促进制度的国家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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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 (全球伙伴关系)
以优惠条件,包括彼此商定的减让和特惠条件,促进发展中国家开发以及向其转让、传播和推广环境友好型的技术。 |
17.7.1 为促进开发、转让、传播和推广无害环境技术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核定供资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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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 (全球伙伴关系)
加强国际社会对在发展中国家开展高效的、有针对性的能力建设活动的支持力度,以支持各国落实各项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国家计划,包括通过开展南北合作、南南合作和三方合作。 |
17.9.1 承诺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以美元计值的财政和技术援助(包括通过南北合作、南南合作和三角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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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0 (全球伙伴关系)
通过完成多哈发展回合谈判等方式,推动在世界贸易组织下建立一个普遍、以规则为基础、开放、非歧视和公平的多边贸易体系。 |
17.10.1 全球加权平均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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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1 (全球伙伴关系)
大幅增加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尤其是到2020年使最不发达国家在全球出口中的比例翻番。 |
17.11.1 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在全球出口中所占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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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2 (全球伙伴关系)
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各项决定,及时实现所有最不发达国家的产品永久免关税和免配额进入市场,包括确保对从最不发达国家进口产品的原产地优惠规则是简单、透明和有利于市场准入的。 |
17.12.1 发展中国家、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承受
的加权平均关税 |
||
17.13 (全球伙伴关系)
加强全球宏观经济稳定,包括为此加强政策协调和政策一致性。 |
17.13.1 宏观经济信息总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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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6 (全球伙伴关系)
加强全球可持续发展伙伴关系,以多利益攸关方伙伴关系作为补充,调动和分享知识、专长、技术和财政资源,以支持所有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
17.16.1 为协助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在多利益攸关方发展成效监测框架内提出进展报告的国家数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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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9 (全球伙伴关系)
到2030年,借鉴现有各项倡议,制定衡量可持续发展进展的计量方法,作为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补充,协助发展中国家加强统计能力建设。 |
17.19.1 为加强发展中国家的统计能力而提供的各种资源的美元价值 17.19.2 (a) 在过去十年中至少进行了一次人口和住房普查,(b) 已经实现100%的出生登记和80%的死亡登记的国家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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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a (应对气候变化)
发达国家履行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承诺,即到2020年每年从各种渠道共同筹资1000亿美元,满足发展中国家的需求,帮助其切实开展减缓行动,提高履约的透明度,并尽快向绿色气候基金注资,使其全面投入运行。 |
13.a.1 到2025 年,与持续现存集体筹集1000 亿美元承诺目标 相关的每年提供和筹集的美元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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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b (应对气候变化)
促进在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建立增强能力的机制,帮助其进行与气候变化有关的有效规划和管理,包括重点关注妇女、青年、地方社区和边缘化社区。 |
13.b.1 具有国家自主决定捐款、长期战略、国家适应计划、适
应信息通报和国家信息通报战略的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
中国家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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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a (保护陆地生态)
从各种渠道动员并大幅增加财政资源,以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 |
15.a.1 (a)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官方发展援助; 和
(b)与生物多样性有关的经济手段产生的收入和筹集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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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b (保护陆地生态)
从各种渠道大幅动员资源,从各个层级为可持续森林管理提供资金支持,并为发展中国家推进可持续森林管理,包括保护森林和重新造林,提供充足的激励措施。 |
15.b.1 (a)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官方发展援助; 和
(b)与生物多样性有关的经济手段产生的收入和筹集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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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a
用充分利用科技知识、传播营养原则的知识、和发展或改革土地制度以使天然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开发和利用等方法,改进粮食的生产、保存及分配方法; |
1.1 (消除贫困)
到2030年,在全球所有人口中消除极端贫困,极端贫困目前的衡量标准是每人每日生活费不足1.25美元。 |
1.1.1 按性别、年龄、就业状况、地理位置(城市/农村)分列的低于国际贫穷线人口的比例 |
|
1.a (消除贫困)
确保从各种来源,包括通过加强发展合作充分调集资源,为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提供充足、可预见的手段以执行相关计划和政策,消除一切形式的贫困。 |
1.a.1 由政府直接向减贫方案分配的国内产生的资源比例 1.a.2 用于基本服务(教育、保健和社会保护)的开支在政府总开支中的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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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零饥饿)
到2030年,实现农业生产力翻倍和小规模粮食生产者,特别是妇女、土著居民、农户、牧民和渔民的收入翻番,具体做法包括确保平等获得土地、其他生产资源和要素、知识、金融服务、市场以及增值和非农就业机会。 |
2.3.1 按农业/畜牧/林业企业规模分类的每个劳动单位的生产量 2.3.2 按性别和土著地位分类的小型粮食生产者的平均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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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零饥饿)
到2030年,确保建立可持续粮食生产体系并执行具有抗灾能力的农作方法,以提高生产力和产量,帮助维护生态系统,加强适应气候变化、极端天气、干旱、洪涝和其他灾害的能力,逐步改善土地和土壤质量。 |
2.4.1 从事生产性和可持续农业的农业地区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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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 (零饥饿)
通过加强国际合作等方式,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农业研究和推广服务、技术开发、植物和牲畜基因库的投资,以增强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的农业生产能力。 |
2.a.1 政府支出的农业取向指数 2.a.2 用于农业部门的官方资金(官方发展援助和其他官方资金流)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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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a (减少不平等)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各项协议,落实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的特殊和区别待遇原则。 |
10.a.1 从零关税的最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口商品所适用的关税细目比例 |
||
10.b (减少不平等)
鼓励根据最需要帮助的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非洲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和内陆发展中国家的国家计划和方案,向其提供官方发展援助和资金,包括外国直接投资。 |
10.b.1 按受援国和捐助国及资源流动类型(如官方发展援助、外国直接投资和其他流动)分列的促进发展资源流动总额 |
||
12.3 (负责任消费和生产)
到2030年,将零售和消费环节的全球人均粮食浪费减半,减少生产和供应环节的粮食损失,包括收获后的损失。 |
12.3.1 (a) 粮食损耗指数和(b) 食物浪费指数 |
||
11.2.b
在顾到粮食入口国家和粮食出口国家的问题的情况下,保证世界粮食供应,会按照需要,公平分配。 |
1.1 (消除贫困)
到2030年,在全球所有人口中消除极端贫困,极端贫困目前的衡量标准是每人每日生活费不足1.25美元。 |
1.1.1 按性别、年龄、就业状况、地理位置(城市/农村)分列的低于国际贫穷线人口的比例 |
|
1.a (消除贫困)
确保从各种来源,包括通过加强发展合作充分调集资源,为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提供充足、可预见的手段以执行相关计划和政策,消除一切形式的贫困。 |
1.a.1 由政府直接向减贫方案分配的国内产生的资源比例 1.a.2 用于基本服务(教育、保健和社会保护)的开支在政府总开支中的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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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b (零饥饿)
根据多哈发展回合授权,纠正和防止世界农业市场上的贸易限制和扭曲,包括同时取消一切形式的农业出口补贴和具有相同作用的所有出口措施。 |
2.b.1 农产品出口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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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 (零饥饿)
采取措施,确保粮食商品市场及其衍生工具正常发挥作用,确保及时获取包括粮食储备量在内的市场信息,限制粮价剧烈波动。 |
2.c.1 食品价格异常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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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a (减少不平等)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各项协议,落实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的特殊和区别待遇原则。 |
10.a.1 从零关税的最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口商品所适用的关税细目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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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b (减少不平等)
鼓励根据最需要帮助的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非洲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和内陆发展中国家的国家计划和方案,向其提供官方发展援助和资金,包括外国直接投资。 |
10.b.1 按受援国和捐助国及资源流动类型(如官方发展援助、外国直接投资和其他流动)分列的促进发展资源流动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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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负责任消费和生产)
到2030年,将零售和消费环节的全球人均粮食浪费减半,减少生产和供应环节的粮食损失,包括收获后的损失。 |
12.3.1 (a) 粮食损耗指数和(b) 食物浪费指数 |
||
17.16 (全球伙伴关系)
加强全球可持续发展伙伴关系,以多利益攸关方伙伴关系作为补充,调动和分享知识、专长、技术和财政资源,以支持所有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
17.16.1 为协助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在多利益攸关方发展成效监测框架内提出进展报告的国家数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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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本公约缔约各国既确认人人享有免于饥饿的基本权利,应为下列目的,个别采取必要的措施或经由国际合作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具体的计划在内: |
1.1 (消除贫困)
到2030年,在全球所有人口中消除极端贫困,极端贫困目前的衡量标准是每人每日生活费不足1.25美元。 |
1.1.1 按性别、年龄、就业状况、地理位置(城市/农村)分列的低于国际贫穷线人口的比例 |
|
1.2 (消除贫困)
到2030年,按各国标准界定的陷入各种形式贫困的各年龄段男女和儿童至少减半。 |
1.2.1 按性别和年龄组分列的国家贫穷线以下人口的比例 1.2.2 各国按其标准界定的陷入各种形式贫穷的不同年龄段男女和儿童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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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 (消除贫困)
确保从各种来源,包括通过加强发展合作充分调集资源,为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提供充足、可预见的手段以执行相关计划和政策,消除一切形式的贫困。 |
1.a.1 由政府直接向减贫方案分配的国内产生的资源比例 1.a.2 用于基本服务(教育、保健和社会保护)的开支在政府总开支中的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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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零饥饿)
到2030年,消除饥饿,确保所有人,特别是穷人和弱势群体,包括婴儿,全年都有安全、营养和充足的食物。 |
2.1.1 营养不足发生率 2.1.2 根据粮食无保障情况表,中度或严重的粮食无保障人口发生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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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零饥饿)
到2030年,消除一切形式的营养不良,包括到2025年实现5岁以下儿童发育迟缓和消瘦问题相关国际目标,解决青春期少女、孕妇、哺乳期妇女和老年人的营养需求。 |
2.2.1 五岁以下儿童发育迟缓发病率(年龄标准身高小于世卫组织儿童生长发育标准中位数-2的标准偏差) 2.2.2 按类型(消瘦和超重)分列的五岁以下儿童营养不良发生率(身高标准体重大于或小于世卫组织儿童生长发育标准中位数+2或-2的标准偏差) 2.2.3 按怀孕分类(机率)的 15-49 岁女性贫血发生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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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减少不平等)
到2030年,增强所有人的权能,促进他们融入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而不论其年龄、性别、残疾与否、种族、族裔、出身、宗教信仰、经济地位或其他任何区别。 |
10.2.1 按年龄组、性别和残疾人分列的收入低于收入中位数50%的人口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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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b (公正、和谐和包容社会)
推动和实施非歧视性法律和政策以促进可持续发展。 |
16.b.1 报告在过去12个月内亲身感受到因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而受到歧视或骚扰人口的百分比(按年龄组和性别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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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0 (全球伙伴关系)
通过完成多哈发展回合谈判等方式,推动在世界贸易组织下建立一个普遍、以规则为基础、开放、非歧视和公平的多边贸易体系。 |
17.10.1 全球加权平均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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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1 (全球伙伴关系)
大幅增加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尤其是到2020年使最不发达国家在全球出口中的比例翻番。 |
17.11.1 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在全球出口中所占份额 |
||
17.12 (全球伙伴关系)
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各项决定,及时实现所有最不发达国家的产品永久免关税和免配额进入市场,包括确保对从最不发达国家进口产品的原产地优惠规则是简单、透明和有利于市场准入的。 |
17.12.1 发展中国家、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承受
的加权平均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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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3 (全球伙伴关系)
加强全球宏观经济稳定,包括为此加强政策协调和政策一致性。 |
17.13.1 宏观经济信息总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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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ICESCR_12 (无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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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享有能达到的最高的体质和心理健康的标准。 |
1.4 (消除贫困)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特别是穷人和弱势群体,享有平等获取经济资源的权利,享有基本服务,获得对土地和其他形式财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继承遗产,获取自然资源、适当的新技术和包括小额信贷在内的金融服务。 |
1.4.1 其家庭可获得基本服务的人口比例 1.4.2 按性别和保有权类型分列,拥有可靠的土地保有权、(a) 拥有法律承认文件而且(b) 认为其土地权利受到保障者在总成年人口中所占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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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健康福祉)
到2030年,全球孕产妇每10万例活产的死亡率降至70人以下。 |
3.1.1 每100 000名活产产妇死亡人数 3.1.2 由熟练保健人员协助的分娩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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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健康福祉)
到2030年,消除新生儿和5岁以下儿童可预防的死亡,各国争取将新生儿每1 000例活产的死亡率至少降至12例,5岁以下儿童每1 000例活产的死亡率至少降至25例。 |
3.2.1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每1 000例活产死亡数) 3.2.2 新生儿死亡率(每1 000例活产死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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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健康福祉)
到2030年,消除艾滋病、结核病、疟疾和被忽视的热带疾病等流行病,抗击肝炎、水传播疾病和其他传染病。 |
3.3.1 每1 000名未感染者中艾滋病毒新感染病例数(按年龄组、性别和主要群体分列) 3.3.2 每年每100 000人结核病发生率 3.3.3 每年每1 000人疟疾病例 3.3.4 某一年每100 000人新乙型肝炎感染人数 3.3.5 须采取干预措施治疗被忽视的热带疾病的人数 |
||
3.4 (健康福祉)
到2030年,通过预防、治疗及促进身心健康,将非传染性疾病导致的过早死亡减少三分之一。 |
3.4.1 心血管疾病、癌症、糖尿病或慢性呼吸道疾病死亡率 3.4.2 自杀死亡率 |
||
3.7 (健康福祉)
到2030年,确保普及性健康和生殖健康保健服务,包括计划生育、信息获取和教育,将生殖健康纳入国家战略和方案。 |
3.7.1 计划生育方面需求通过现代化方法得到满足的育龄妇女(15-49岁)的百分比 3.7.2 该年龄组每1 000名妇女的青少年生育率(10-14岁,15岁至19岁) |
||
3.8 (健康福祉)
实现全民健康保障,包括提供金融风险保护,人人享有优质的基本保健服务,人人获得安全、有效、优质和负担得起的基本药品和疫苗。 |
3.8.1 基本健康服务的覆盖面 3.8.2 家庭保健支出在家庭总支出或收入中所占份额大的人口比例 |
||
3.9 (健康福祉)
到2030年,大幅减少危险化学品以及空气、水和土壤污染导致的死亡和患病人数。 |
3.9.1 归因于家庭和环境空气污染的死亡率 3.9.2 不安全供水、不安全环卫设施以及缺乏个人卫生(接触人人享有饮水、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项目(水卫项目)所述的不安全服务)导致的死亡率 3.9.3 意外中毒导致的死亡率 |
||
3.a (健康福祉)
酌情在所有国家加强执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
3.a.1 15岁及以上人口中目前的年龄标准化烟草使用流行率 |
||
3.d (健康福祉)
加强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早期预警、减少风险,以及管理国家和全球健康风险的能力。 |
3.d.1 某一特定时间点已达到13个核心能力特征的百分比 3.d.2 因特定抗生素耐药性生物所致血流感染的百分比 |
||
5.6 (性别平等)
根据《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行动纲领》、《北京行动纲领》及其历次审查会议的成果文件,确保普遍享有性和生殖健康以及生殖权利。 |
5.6.1 15至49岁妇女就性关系、使用避孕药具和生殖保健问题自己做出知情决定的比例 5.6.2 已制定法律规章确保15岁及以上的男女充分和平等享有获得性与生殖保健、信息和教育机会的国家数目 |
||
6.1 (清洁饮用水和环卫设施)
到2030年,人人普遍和公平获得安全和负担得起的饮用水。 |
6.1.1 使用得到安全管理的饮用水服务的人口比例 |
||
6.2 (清洁饮用水和环卫设施)
到2030年,人人享有适当和公平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杜绝露天排便,特别注意满足妇女、女童和弱势群体在此方面的需求。 |
6.2.1 使用(a) 得到安全管理的环境卫生设施服务和(b) 提供肥皂和水的洗手设施的人口所占的比例 |
||
6.3 (清洁饮用水和环卫设施)
到2030年,通过以下方式改善水质:减少污染,消除倾倒废物现象,把危险化学品和材料的排放减少到最低限度,将未经处理废水比例减半,大幅增加全球废物回收和安全再利用。 |
6.3.1 安全处理废水的比例 6.3.2 环境水质良好的水体比例 |
||
6.4 (清洁饮用水和环卫设施)
到2030年,所有行业大幅提高用水效率,确保可持续取用和供应淡水,以解决缺水问题,大幅减少缺水人数。 |
6.4.1 按时间列出的用水效率变化 6.4.2 用水紧张程度:淡水汲取量占可用淡水资源的比例 |
||
6.5 (清洁饮用水和环卫设施)
到2030年,在各级进行水资源综合管理,包括酌情开展跨境合作。 |
6.5.1 水资源综合管理的程度 6.5.2 制定有水合作业务安排的跨界流域的比例 |
||
11.6 (可持续城镇)
到2030年,减少城市的人均负面环境影响,包括特别关注空气质量,以及城市废物管理等。 |
11.6.1 由管控部门所收集和管理的城市固体废物占城市废物 总产量的比例,按城市分列 11.6.2 按人口权重计算的城市微粒物质(例如PM2.5和PM10)年度均值 |
||
12.4 (负责任消费和生产)
到2020年,根据商定的国际框架,实现化学品和所有废物在整个存在周期的无害环境管理,并大幅减少它们排入大气以及渗漏到水和土壤的机率,尽可能降低它们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
12.4.1 关于危险物质和其他化学品及废物的国际多边环境协定的缔约方中按照每个相关协定的要求履行了信息转递承诺和义务的缔约方数目 12.4.2 (a) 人均生成的危险废物; 和(b) 处理的危险废物的比 例,按处理类型分列 |
||
12.5 (负责任消费和生产)
到2030年,通过预防、减排、回收和再利用,大幅减少废物的产生。 |
12.5.1 国家回收利用率、物资回收吨数 |
||
12.c (负责任消费和生产)
对鼓励浪费性消费的低效化石燃料补贴进行合理化调整,为此,应根据各国国情消除市场扭曲,包括调整税收结构,逐步取消有害补贴以反映其环境影响,同时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特殊需求和情况,尽可能减少对其发展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并注意保护穷人和受影响社区。 |
12.c.1 每单位国内总产值(生产和消费)的化石燃料补贴数额 |
||
14.1 (保护海洋生态)
到2025年,预防和大幅减少各类海洋污染,特别是陆上活动造成的污染,包括海洋废弃物污染和营养盐污染。 |
14.1.1 (a)沿海富营养化指数;和(b) 塑料碎片密度 |
||
14.3 (保护海洋生态)
通过在各层级加强科学合作等方式,减少和应对海洋酸化的影响。 |
14.3.1 在商定的一系列有代表性的采样站测量平均海洋酸度(pH值) |
||
15.1 (保护陆地生态)
到2020年,根据国际协议规定的义务,保护、恢复和可持续利用陆地和内陆的淡水生态系统及其服务,特别是森林、湿地、山麓和旱地。 |
15.1.1 森林面积占陆地总面积的比例 15.1.2 保护区内陆地和淡水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场地所占比例,按生态系统类型分列 |
||
15.2 (保护陆地生态)
到2020年,推动对所有类型森林进行可持续管理,停止毁林,恢复退化的森林,大幅增加全球植树造林和重新造林。 |
15.2.1 永久森林丧失净额
|
||
15.3 (保护陆地生态)
到2030年,防治荒漠化,恢复退化的土地和土壤,包括受荒漠化、干旱和洪涝影响的土地,努力建立一个不再出现土地退化的世界。 |
15.3.1 已退化土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 |
||
15.4 (保护陆地生态)
到2030年,保护山地生态系统,包括其生物多样性,以便加强山地生态系统的能力,使其能够带来对可持续发展必不可少的益处。 |
15.4.1 被保护区覆盖的对山区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的场所的面积
15.4.2 山区绿化覆盖指数 |
||
15.5 (保护陆地生态)
采取紧急重大行动来减少自然栖息地的退化,遏制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到2020年,保护受威胁物种,防止其灭绝。 |
15.5.1 红色名录指数 |
||
12.2
本公约缔约各国为充分实现这一权利而采取的步骤应包括为达到下列目标所需的步骤: |
|||
12.2.b
改善环境卫生和工业卫生的各个方面; |
1.5 (消除贫困)
到2030年,增强穷人和弱势群体的抵御灾害能力,降低其遭受极端天气事件和其他经济、社会、环境冲击和灾害的概率和易受影响程度。 |
1.5.1 每10万人当中因灾害死亡、失踪和直接受影响的人数 1.5.2 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与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相比 1.5.3 依照《2015-2030年仙台减少灾害风险框架》通过和执行国家减少灾害风险战略的国家数目 1.5.4 依照国家减少灾害风险战略通过和执行地方减少灾害风险战略的地方政府比例 |
|
3.1 (健康福祉)
到2030年,全球孕产妇每10万例活产的死亡率降至70人以下。 |
3.1.1 每100 000名活产产妇死亡人数 3.1.2 由熟练保健人员协助的分娩比例 |
||
3.2 (健康福祉)
到2030年,消除新生儿和5岁以下儿童可预防的死亡,各国争取将新生儿每1 000例活产的死亡率至少降至12例,5岁以下儿童每1 000例活产的死亡率至少降至25例。 |
3.2.1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每1 000例活产死亡数) 3.2.2 新生儿死亡率(每1 000例活产死亡数 |
||
3.3 (健康福祉)
到2030年,消除艾滋病、结核病、疟疾和被忽视的热带疾病等流行病,抗击肝炎、水传播疾病和其他传染病。 |
3.3.1 每1 000名未感染者中艾滋病毒新感染病例数(按年龄组、性别和主要群体分列) 3.3.2 每年每100 000人结核病发生率 3.3.3 每年每1 000人疟疾病例 3.3.4 某一年每100 000人新乙型肝炎感染人数 3.3.5 须采取干预措施治疗被忽视的热带疾病的人数 |
||
3.4 (健康福祉)
到2030年,通过预防、治疗及促进身心健康,将非传染性疾病导致的过早死亡减少三分之一。 |
3.4.1 心血管疾病、癌症、糖尿病或慢性呼吸道疾病死亡率 3.4.2 自杀死亡率 |
||
3.5 (健康福祉)
加强对滥用药物包括滥用麻醉药品和有害使用酒精的预防和治疗。 |
3.5.1 药物使用紊乱症治疗措施的覆盖面(药物、心理、康复及疗后护理服务) 3.5.2 一个历年以内纯酒精升表示的数人均(15 岁及15 岁以上) 酒精消费量 |
||
3.8 (健康福祉)
实现全民健康保障,包括提供金融风险保护,人人享有优质的基本保健服务,人人获得安全、有效、优质和负担得起的基本药品和疫苗。 |
3.8.1 基本健康服务的覆盖面 3.8.2 家庭保健支出在家庭总支出或收入中所占份额大的人口比例 |
||
3.9 (健康福祉)
到2030年,大幅减少危险化学品以及空气、水和土壤污染导致的死亡和患病人数。 |
3.9.1 归因于家庭和环境空气污染的死亡率 3.9.2 不安全供水、不安全环卫设施以及缺乏个人卫生(接触人人享有饮水、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项目(水卫项目)所述的不安全服务)导致的死亡率 3.9.3 意外中毒导致的死亡率 |
||
3.a (健康福祉)
酌情在所有国家加强执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
3.a.1 15岁及以上人口中目前的年龄标准化烟草使用流行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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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 (健康福祉)
加强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早期预警、减少风险,以及管理国家和全球健康风险的能力。 |
3.d.1 某一特定时间点已达到13个核心能力特征的百分比 3.d.2 因特定抗生素耐药性生物所致血流感染的百分比 |
||
6.1 (清洁饮用水和环卫设施)
到2030年,人人普遍和公平获得安全和负担得起的饮用水。 |
6.1.1 使用得到安全管理的饮用水服务的人口比例 |
||
6.2 (清洁饮用水和环卫设施)
到2030年,人人享有适当和公平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杜绝露天排便,特别注意满足妇女、女童和弱势群体在此方面的需求。 |
6.2.1 使用(a) 得到安全管理的环境卫生设施服务和(b) 提供肥皂和水的洗手设施的人口所占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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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清洁饮用水和环卫设施)
到2030年,通过以下方式改善水质:减少污染,消除倾倒废物现象,把危险化学品和材料的排放减少到最低限度,将未经处理废水比例减半,大幅增加全球废物回收和安全再利用。 |
6.3.1 安全处理废水的比例 6.3.2 环境水质良好的水体比例 |
||
6.4 (清洁饮用水和环卫设施)
到2030年,所有行业大幅提高用水效率,确保可持续取用和供应淡水,以解决缺水问题,大幅减少缺水人数。 |
6.4.1 按时间列出的用水效率变化 6.4.2 用水紧张程度:淡水汲取量占可用淡水资源的比例 |
||
6.5 (清洁饮用水和环卫设施)
到2030年,在各级进行水资源综合管理,包括酌情开展跨境合作。 |
6.5.1 水资源综合管理的程度 6.5.2 制定有水合作业务安排的跨界流域的比例 |
||
11.5 (可持续城镇)
到2030年,大幅减少包括水灾在内的各种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和受灾人数,大幅减少上述灾害造成的与全球国内生产总值有关的直接经济损失,重点保护穷人和处境脆弱群体。 |
11.5.1 每10 万人当中因灾害死亡、失踪和直接受影响的人数 11.5.2 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与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相比)、重要基础设施的损坏和基本服务的中断次数 |
||
11.6 (可持续城镇)
到2030年,减少城市的人均负面环境影响,包括特别关注空气质量,以及城市废物管理等。 |
11.6.1 由管控部门所收集和管理的城市固体废物占城市废物 总产量的比例,按城市分列 11.6.2 按人口权重计算的城市微粒物质(例如PM2.5和PM10)年度均值 |
||
11.b (可持续城镇)
到2020年,大幅增加采取和实施综合政策和计划以构建包容、资源使用效率高、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具有抵御灾害能力的城市和人类住区数量,并根据《2015-2030年仙台减少灾害风险框架》在各级建立和实施全面的灾害风险管理。 |
11.b.1 依照《2015-2030年仙台减少灾害风险框架》通过和执行国家减少灾害风险战略的国家数目 11.b.2 依照国家减少灾害风险战略通过和执行地方减少灾害风险战略的地方政府比例 |
||
12.4 (负责任消费和生产)
到2020年,根据商定的国际框架,实现化学品和所有废物在整个存在周期的无害环境管理,并大幅减少它们排入大气以及渗漏到水和土壤的机率,尽可能降低它们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
12.4.1 关于危险物质和其他化学品及废物的国际多边环境协定的缔约方中按照每个相关协定的要求履行了信息转递承诺和义务的缔约方数目 12.4.2 (a) 人均生成的危险废物; 和(b) 处理的危险废物的比 例,按处理类型分列 |
||
12.5 (负责任消费和生产)
到2030年,通过预防、减排、回收和再利用,大幅减少废物的产生。 |
12.5.1 国家回收利用率、物资回收吨数 |
||
12.c (负责任消费和生产)
对鼓励浪费性消费的低效化石燃料补贴进行合理化调整,为此,应根据各国国情消除市场扭曲,包括调整税收结构,逐步取消有害补贴以反映其环境影响,同时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特殊需求和情况,尽可能减少对其发展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并注意保护穷人和受影响社区。 |
12.c.1 每单位国内总产值(生产和消费)的化石燃料补贴数额 |
||
14.1 (保护海洋生态)
到2025年,预防和大幅减少各类海洋污染,特别是陆上活动造成的污染,包括海洋废弃物污染和营养盐污染。 |
14.1.1 (a)沿海富营养化指数;和(b) 塑料碎片密度 |
||
14.2 (保护海洋生态)
到2020年,通过加强抵御灾害能力等方式,可持续管理和保护海洋和沿海生态系统,以免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并采取行动帮助它们恢复原状,使海洋保持健康,物产丰富。 |
14.2.1 基于生态系统的方法管理海洋区域的国家数量 |
||
14.3 (保护海洋生态)
通过在各层级加强科学合作等方式,减少和应对海洋酸化的影响。 |
14.3.1 在商定的一系列有代表性的采样站测量平均海洋酸度(pH值) |
||
13.1 (应对气候变化)
加强各国抵御和适应气候相关的灾害和自然灾害的能力。 |
13.1.1 每10万人当中因灾害死亡、失踪和直接受影响的人数 13.1.2 依照《2015-2030年仙台减少灾害风险框架》通过和执行国家减少灾害风险战略的国家数目 13.1.3 依照国家减少灾害风险战略通过和执行地方减少灾害风险战略的地方政府比例 |
||
15.1 (保护陆地生态)
到2020年,根据国际协议规定的义务,保护、恢复和可持续利用陆地和内陆的淡水生态系统及其服务,特别是森林、湿地、山麓和旱地。 |
15.1.1 森林面积占陆地总面积的比例 15.1.2 保护区内陆地和淡水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场地所占比例,按生态系统类型分列 |
||
15.2 (保护陆地生态)
到2020年,推动对所有类型森林进行可持续管理,停止毁林,恢复退化的森林,大幅增加全球植树造林和重新造林。 |
15.2.1 永久森林丧失净额
|
||
15.3 (保护陆地生态)
到2030年,防治荒漠化,恢复退化的土地和土壤,包括受荒漠化、干旱和洪涝影响的土地,努力建立一个不再出现土地退化的世界。 |
15.3.1 已退化土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 |
||
15.4 (保护陆地生态)
到2030年,保护山地生态系统,包括其生物多样性,以便加强山地生态系统的能力,使其能够带来对可持续发展必不可少的益处。 |
15.4.1 被保护区覆盖的对山区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的场所的面积
15.4.2 山区绿化覆盖指数 |
||
15.5 (保护陆地生态)
采取紧急重大行动来减少自然栖息地的退化,遏制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到2020年,保护受威胁物种,防止其灭绝。 |
15.5.1 红色名录指数 |
||
12.2.d
创造保证人人在患病时能得到医疗照顾的条件。 |
3.1 (健康福祉)
到2030年,全球孕产妇每10万例活产的死亡率降至70人以下。 |
3.1.1 每100 000名活产产妇死亡人数 3.1.2 由熟练保健人员协助的分娩比例 |
|
3.2 (健康福祉)
到2030年,消除新生儿和5岁以下儿童可预防的死亡,各国争取将新生儿每1 000例活产的死亡率至少降至12例,5岁以下儿童每1 000例活产的死亡率至少降至25例。 |
3.2.1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每1 000例活产死亡数) 3.2.2 新生儿死亡率(每1 000例活产死亡数 |
||
3.3 (健康福祉)
到2030年,消除艾滋病、结核病、疟疾和被忽视的热带疾病等流行病,抗击肝炎、水传播疾病和其他传染病。 |
3.3.1 每1 000名未感染者中艾滋病毒新感染病例数(按年龄组、性别和主要群体分列) 3.3.2 每年每100 000人结核病发生率 3.3.3 每年每1 000人疟疾病例 3.3.4 某一年每100 000人新乙型肝炎感染人数 3.3.5 须采取干预措施治疗被忽视的热带疾病的人数 |
||
3.4 (健康福祉)
到2030年,通过预防、治疗及促进身心健康,将非传染性疾病导致的过早死亡减少三分之一。 |
3.4.1 心血管疾病、癌症、糖尿病或慢性呼吸道疾病死亡率 3.4.2 自杀死亡率 |
||
3.7 (健康福祉)
到2030年,确保普及性健康和生殖健康保健服务,包括计划生育、信息获取和教育,将生殖健康纳入国家战略和方案。 |
3.7.1 计划生育方面需求通过现代化方法得到满足的育龄妇女(15-49岁)的百分比 3.7.2 该年龄组每1 000名妇女的青少年生育率(10-14岁,15岁至19岁) |
||
3.8 (健康福祉)
实现全民健康保障,包括提供金融风险保护,人人享有优质的基本保健服务,人人获得安全、有效、优质和负担得起的基本药品和疫苗。 |
3.8.1 基本健康服务的覆盖面 3.8.2 家庭保健支出在家庭总支出或收入中所占份额大的人口比例 |
||
3.d (健康福祉)
加强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早期预警、减少风险,以及管理国家和全球健康风险的能力。 |
3.d.1 某一特定时间点已达到13个核心能力特征的百分比 3.d.2 因特定抗生素耐药性生物所致血流感染的百分比 |
||
12.2.c
预防、治疗和控制传染病、风土病、职业病以及其他的疾病; |
3.1 (健康福祉)
到2030年,全球孕产妇每10万例活产的死亡率降至70人以下。 |
3.1.1 每100 000名活产产妇死亡人数 3.1.2 由熟练保健人员协助的分娩比例 |
|
3.2 (健康福祉)
到2030年,消除新生儿和5岁以下儿童可预防的死亡,各国争取将新生儿每1 000例活产的死亡率至少降至12例,5岁以下儿童每1 000例活产的死亡率至少降至25例。 |
3.2.1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每1 000例活产死亡数) 3.2.2 新生儿死亡率(每1 000例活产死亡数 |
||
3.3 (健康福祉)
到2030年,消除艾滋病、结核病、疟疾和被忽视的热带疾病等流行病,抗击肝炎、水传播疾病和其他传染病。 |
3.3.1 每1 000名未感染者中艾滋病毒新感染病例数(按年龄组、性别和主要群体分列) 3.3.2 每年每100 000人结核病发生率 3.3.3 每年每1 000人疟疾病例 3.3.4 某一年每100 000人新乙型肝炎感染人数 3.3.5 须采取干预措施治疗被忽视的热带疾病的人数 |
||
3.4 (健康福祉)
到2030年,通过预防、治疗及促进身心健康,将非传染性疾病导致的过早死亡减少三分之一。 |
3.4.1 心血管疾病、癌症、糖尿病或慢性呼吸道疾病死亡率 3.4.2 自杀死亡率 |
||
3.8 (健康福祉)
实现全民健康保障,包括提供金融风险保护,人人享有优质的基本保健服务,人人获得安全、有效、优质和负担得起的基本药品和疫苗。 |
3.8.1 基本健康服务的覆盖面 3.8.2 家庭保健支出在家庭总支出或收入中所占份额大的人口比例 |
||
3.d (健康福祉)
加强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早期预警、减少风险,以及管理国家和全球健康风险的能力。 |
3.d.1 某一特定时间点已达到13个核心能力特征的百分比 3.d.2 因特定抗生素耐药性生物所致血流感染的百分比 |
||
12.2.a
减低死胎率和婴儿死亡率,和使儿童得到健康的发育; |
3.1 (健康福祉)
到2030年,全球孕产妇每10万例活产的死亡率降至70人以下。 |
3.1.1 每100 000名活产产妇死亡人数 3.1.2 由熟练保健人员协助的分娩比例 |
|
3.2 (健康福祉)
到2030年,消除新生儿和5岁以下儿童可预防的死亡,各国争取将新生儿每1 000例活产的死亡率至少降至12例,5岁以下儿童每1 000例活产的死亡率至少降至25例。 |
3.2.1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每1 000例活产死亡数) 3.2.2 新生儿死亡率(每1 000例活产死亡数 |
||
3.3 (健康福祉)
到2030年,消除艾滋病、结核病、疟疾和被忽视的热带疾病等流行病,抗击肝炎、水传播疾病和其他传染病。 |
3.3.1 每1 000名未感染者中艾滋病毒新感染病例数(按年龄组、性别和主要群体分列) 3.3.2 每年每100 000人结核病发生率 3.3.3 每年每1 000人疟疾病例 3.3.4 某一年每100 000人新乙型肝炎感染人数 3.3.5 须采取干预措施治疗被忽视的热带疾病的人数 |
||
3.4 (健康福祉)
到2030年,通过预防、治疗及促进身心健康,将非传染性疾病导致的过早死亡减少三分之一。 |
3.4.1 心血管疾病、癌症、糖尿病或慢性呼吸道疾病死亡率 3.4.2 自杀死亡率 |
||
3.8 (健康福祉)
实现全民健康保障,包括提供金融风险保护,人人享有优质的基本保健服务,人人获得安全、有效、优质和负担得起的基本药品和疫苗。 |
3.8.1 基本健康服务的覆盖面 3.8.2 家庭保健支出在家庭总支出或收入中所占份额大的人口比例 |
||
3.d (健康福祉)
加强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早期预警、减少风险,以及管理国家和全球健康风险的能力。 |
3.d.1 某一特定时间点已达到13个核心能力特征的百分比 3.d.2 因特定抗生素耐药性生物所致血流感染的百分比 |
||
5.6 (性别平等)
根据《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行动纲领》、《北京行动纲领》及其历次审查会议的成果文件,确保普遍享有性和生殖健康以及生殖权利。 |
5.6.1 15至49岁妇女就性关系、使用避孕药具和生殖保健问题自己做出知情决定的比例 5.6.2 已制定法律规章确保15岁及以上的男女充分和平等享有获得性与生殖保健、信息和教育机会的国家数目 |
||
13.1
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受教育的权利。它们同意,教育应鼓励人的个性和尊严的充分发展,加强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并应使所有的人能有效地参加自由社会,促进各民族之间和各种族、人种或宗教团体之间的了解、容忍和友谊,和促进联合国维护和平的各项活动。 |
1.4 (消除贫困)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特别是穷人和弱势群体,享有平等获取经济资源的权利,享有基本服务,获得对土地和其他形式财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继承遗产,获取自然资源、适当的新技术和包括小额信贷在内的金融服务。 |
1.4.1 其家庭可获得基本服务的人口比例 1.4.2 按性别和保有权类型分列,拥有可靠的土地保有权、(a) 拥有法律承认文件而且(b) 认为其土地权利受到保障者在总成年人口中所占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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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优质教育)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童完成免费、公平和优质的中小学教育,并取得相关和有效的学习成果。 |
4.1.1 (a) 在2/3年级、(b) 小学结束时、(c) 初中结束时获得起码的㈠ 阅读和㈡ 数学能力的儿童/青年百分比分列标准:性别、地点、财富(及其他具备有关数据的方面) 4.1.2 完成率(初等教育, 初中教育, 高中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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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优质教育)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童获得优质幼儿发展、看护和学前教育,为他们接受初级教育做好准备。 |
4.2.1 在保健、学习和社会心理健康方面发育正常的24-59 个月 儿童的比例,按性别分列 4.2.2 有组织学习(小学入学正规年龄的一年前)的参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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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优质教育)
到2030年,消除教育中的性别差距,确保残疾人、土著居民和处境脆弱儿童等弱势群体平等获得各级教育和职业培训。 |
4.5.1 这一指标清单上可分列的所有指标的均等指数(女/男、城市/农村、财富五分位最低/最高,以及具备有关数据的其他方面,如残疾状况、土著人民和受冲突影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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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优质教育)
到2030年,确保所有青年和大部分成年男女具有识字和计算能力。 |
4.6.1 某一年龄组中获得既定水平的实用(a) 识字和(b) 识数能力的人口比例,按性别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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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优质教育)
到2030年,确保所有进行学习的人都掌握可持续发展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具体做法包括开展可持续发展、可持续生活方式、人权和性别平等方面的教育、弘扬和平和非暴力文化、提升全球公民意识,以及肯定文化多样性和文化对可持续发展的贡献。 |
4.7.1 ㈠ 全球公民教育和㈡ 可持续发展教育,包括两性平等和人权,在多大程度上在(a) 国家教育政策、(b) 课程、(c) 教师培训和(d) 学生评估方面进入主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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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负责任消费和生产)
到2030年,确保各国人民都能获取关于可持续发展以及与自然和谐的生活方式的信息并具有上述意识。 |
12.8.1 ㈠ 全球公民教育和㈡ 可持续发展教育(包括气候变化教育)在多大程度上在(a) 国家教育政策、(b) 课程、(c) 教师培训和(d) 学生评估方面进入主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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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应对气候变化)
加强气候变化减缓、适应、减少影响和早期预警等方面的教育和宣传,加强人员和机构在此方面的能力。 |
13.3.1 (i) 全球公民教育和(ii) 可持续发展教育在(a) 国家教 育政策; (b) 课程; (c) 教师教育;和(d) 学生评估中主流化的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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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本公约缔约各国认为,为了充分实现这一权利起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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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b
各种形式的中等教育,包括中等技术和职业教育,应以一切适当方法,普遍设立,并对一切人开放,特别要逐渐做到免费; |
4.1 (优质教育)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童完成免费、公平和优质的中小学教育,并取得相关和有效的学习成果。 |
4.1.1 (a) 在2/3年级、(b) 小学结束时、(c) 初中结束时获得起码的㈠ 阅读和㈡ 数学能力的儿童/青年百分比分列标准:性别、地点、财富(及其他具备有关数据的方面) 4.1.2 完成率(初等教育, 初中教育, 高中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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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优质教育)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童获得优质幼儿发展、看护和学前教育,为他们接受初级教育做好准备。 |
4.2.1 在保健、学习和社会心理健康方面发育正常的24-59 个月 儿童的比例,按性别分列 4.2.2 有组织学习(小学入学正规年龄的一年前)的参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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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d
对那些未受到或未完成初等教育的人的基础教育,应尽可能加以鼓励或推进; |
4.1 (优质教育)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童完成免费、公平和优质的中小学教育,并取得相关和有效的学习成果。 |
4.1.1 (a) 在2/3年级、(b) 小学结束时、(c) 初中结束时获得起码的㈠ 阅读和㈡ 数学能力的儿童/青年百分比分列标准:性别、地点、财富(及其他具备有关数据的方面) 4.1.2 完成率(初等教育, 初中教育, 高中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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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优质教育)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童获得优质幼儿发展、看护和学前教育,为他们接受初级教育做好准备。 |
4.2.1 在保健、学习和社会心理健康方面发育正常的24-59 个月 儿童的比例,按性别分列 4.2.2 有组织学习(小学入学正规年龄的一年前)的参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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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a
初等教育应属义务性质并一律免费; |
4.1 (优质教育)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童完成免费、公平和优质的中小学教育,并取得相关和有效的学习成果。 |
4.1.1 (a) 在2/3年级、(b) 小学结束时、(c) 初中结束时获得起码的㈠ 阅读和㈡ 数学能力的儿童/青年百分比分列标准:性别、地点、财富(及其他具备有关数据的方面) 4.1.2 完成率(初等教育, 初中教育, 高中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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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优质教育)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童获得优质幼儿发展、看护和学前教育,为他们接受初级教育做好准备。 |
4.2.1 在保健、学习和社会心理健康方面发育正常的24-59 个月 儿童的比例,按性别分列 4.2.2 有组织学习(小学入学正规年龄的一年前)的参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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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e
各级学校的制度,应积极加以发展;适当的奖学金制度,应予设置;教员的物质条件,应不断加以改善。 |
4.1 (优质教育)
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童完成免费、公平和优质的中小学教育,并取得相关和有效的学习成果。 |
4.1.1 (a) 在2/3年级、(b) 小学结束时、(c) 初中结束时获得起码的㈠ 阅读和㈡ 数学能力的儿童/青年百分比分列标准:性别、地点、财富(及其他具备有关数据的方面) 4.1.2 完成率(初等教育, 初中教育, 高中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