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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 具体目标 文书 条款 / 描述

加强执行手段,重振可持续发展全球伙伴关系

17.7

以优惠条件,包括彼此商定的减让和特惠条件,促进发展中国家开发以及向其转让、传播和推广环境友好型的技术。

Indicators
17.7.1
为促进开发、转让、传播和推广无害环境技术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核定供资总额
UDHR
世界人权宣言
27.1
人人有权自由参加社会的文化生活,享受艺术,并分享科学进步及其产生的福利。
28
人人有权要求一种社会的和国际的秩序,在这种秩序中,本宣言所载的权利和自由能获得充分实现。
ICESCR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2.1
每一缔约国家承担尽最大能力个别采取步骤或经由国际援助和合作,特别是经济和技术方面的援助和合作,采取步骤,以便用一切适当方法,尤其包括用立法方法,逐渐达到本公约中所承认的权利的充分实现。
11.1
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为他自己和家庭获得相当的生活水准,包括足够的食物、衣着和住房,并能不断改进生活条件。各缔约国将采取适当的步骤保证实现这一权利,并承认为此而实行基于自愿同意的国际合作的重要性。
15.1 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
15.1.b
享受科学进步及其应用所产生的利益;
15.2
本公约缔约各国为充分实现这一权利而采取的步骤应包括为保存、发展和传播科学和文化所必需的步骤。
15.3
本公约缔约各国承担尊重进行科学研究和创造性活动所不可缺少的自由。
15.4
本公约缔约各国认识到鼓励和发展科学与文化方面的国际接触和合作的好处。
CRC
儿童权利公约
4
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的立法、行政和其他以实现本公约所确认的权利。关于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缔约国应根据其现有资源所允许的最大限度并视需要在国际合作范围内采取此类措施。
CRPD
残疾人权利公约
32.1 缔约国确认必须开展和促进国际合作,支持国家为实现本公约的宗旨和目的而作出的努力,并将为此在双边和多边的范围内采取适当和有效的措施,并酌情与相关国际和区域组织及民间社会,特别是与残疾人组织,合作采取这些措施。除其他外,这些措施可包括:
32.1.d
酌情提供技术和经济援助,包括便利获取和分享无障碍技术和辅助技术以及通过技术转让提供这些援助。
Kiev Protocol
Kiev Protocol on Pollutant Release and Transfer Registers to the Aarhus Convention
16.2.b
The transfer of technology; and
16.2.c
The provision of technical assistance to Parties that are developing countries and Parties with economies in transition in matters relating to this Protocol.
ACHPR
African Charter on Human and Peoples' Rights
22.2
States shall have the duty, individually or collectively, to ensure the exercise of the right to development.
24
All peoples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a general satisfactory environment favourable to their development.
Maputo Protocol
Protocol to the African Charter on Human and Peoples’ Rights on the Rights of Women in Africa
18.2
States Parties shall take all appropriate measures to:
18.2.b
promote research and investment in new and renewable energy sources and appropriate technologies, including information technologies and facilitate women's access to, and participation in their control;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4.1.h
所有缔约方,考虑到它们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以及各自具体的国家和区域发展优先顺序、目标和情况,应:促进和合作进行关于气候系统和气候变化以及关于各种应对战略所带来的经济和社会后果的科学、技术、工艺、社会经济和法律方面的有关信息的充分、公开和迅速的交流;
4.5
附件二所列的发达国家缔约方和其他发达缔约方应采取一切实际可行的步骤,酌情促进、便利和资助向其他缔约方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缔约方转让或使它们有机会得到无害环境的技术和专有技术,以使它们能够履行本公约的各项规定。在此过程中,发达国家缔约方应支持开发和增强发展中国家缔约方的自生能力和技术。有能力这样做的其他缔约方和组织也可协助便利这类技术的转让。
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 巴塞尔公约
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 巴塞尔公约
10.1
各缔约国应互相合作,以便改善和实现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的环境无害管理。
10.2
为此,各缔约国应:
10.2.a
在接获请求时,在双边或多边的基础上提供资料,以期 促进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的环境无害管理,包括协调对危险废物和其 他废物的适当管理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10.2.c
在不违反其国家法律、条例和政策的情况下,合作发展 和实施新的环境无害低废技术并改进现行技术,以期在可行范围内消 除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的产生,求得确保其环境无害管理的更实际有 效的方法,其中包括对采用这类新的或改良的技术所产生经济、社会 和环境效果的研究;
10.2.d
在不违反其国家法律、条例和政策的情况下,就转让涉 及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无害环境管理的技术和管理体制方面积极合 作。它们还应合作建立各缔约国特别是那些在这方面可能需要并要求 技术援助的国家的技术能力;
10.2.e
各缔约国应互相合作,以便改善和实现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的环境无害管理。 合作制定适当的技术准则和(或)业务规范。
14.1
各缔约国同意,根据各区域和分区域的具体需要,应针对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的管理并使其产生减至最低限度,建立区域的或分区域的培训和技术转让中心。各缔约国应就建立适当的自愿性筹资机制作出决定。